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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旅游记录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介绍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是国家旅游局为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工作,提升公民文明出游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央

文明旅游记录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介绍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是国家旅游局为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工作,提升公民文明出游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暂行办法,办法已正式施行。

1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要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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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文明旅行的作文,要写自己出去旅行看到不文明现象或自己身上的,...

第一条 为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工作,提升公民文明出游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因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主要包括: (一)扰乱航空器、车船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二)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三)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 (四)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 (五)参与赌博、色情、涉毒活动; (六)不顾劝阻、警示从事危及自身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 (七)破坏生态环境,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 (八)违反旅游场所规定,严重扰乱旅游秩序; (九)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

因监护人存在重大过错导致被监护人发生旅游不文明行为,将监护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第三条 从事旅游经营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旅游从业人员”)在从事旅游经营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公序良俗、职业道德,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主要包括: (一)价格欺诈、强迫交易、欺骗诱导游客消费; (二)侮辱、殴打、胁迫游客; (三)不尊重旅游目的地或游客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风俗禁忌; (四)传播低级趣味、宣传迷信思想; (五)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旅游不文明行为。

第四条 “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内容包括: (一)不文明行为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户籍省份; (二)不文明行为的具体表现、不文明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 (三)对不文明行为的记录期限。

第五条 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建立全国“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设立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第六条 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联合相关部门、整合社会资源,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员产生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媒体报道或社会公众举报的旅游不文明行为,由不文明行为发生地的旅游主管部门予以调查核实,当事人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应予以配合。

发生在境外的旅游不文明行为,由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或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外交机构、旅游驻外办事机构等途径进行调查核实。

第七条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应予保密。

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新闻媒体以及旅游交通、餐饮、购物、娱乐休闲等经营单位向旅游主管部门举报旅游不文明行为。

第八条 “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前应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由政府部门、法律专家、旅游企业、旅游者代表组成,评审主要事项包括: (一)不文明行为事件是否应当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二)确定“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信息保存期限; (三)“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是否通报相关部门; (四)对已经形成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记录期限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1年至5年,实行动态管理。

(一)旅游不文明行为当事人违反刑法的,信息保存期限为3年至5年; (二)旅游不文明行为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或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信息保存期限为2年至4年; (三)旅游不文明行为未受到法律法规处罚,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信息保存期限为1年至3年。

第十条 “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可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将相关信息通报或送达当事人本人,并告知其有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接到申辩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有权利进行申辩。

旅游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辩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

申辩理由被采纳的,可依据当事人申辩的理由调整记录期限或取消记录。

当事人申辩期间不影响信息公布。

第十二条 “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根据被记录人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的程度、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的社会效果,经评审委员会审议后可缩短记录期限。

第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提供错误信息或篡改、损毁、非法使用、发布“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发布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依据本办法进行管理。

本办法发布前已建立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国家旅游局于2015年4月发布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于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停止实施。

游客不文明记录有哪些呢?

据了解,“游客不文明行为”是指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共秩序等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主要分为六类,即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

英语作文文明旅游

一到长假外出旅游高峰,我们就会看到不文明游客形形色色的奇葩行为。

今年,除了动物园里逗弄老虎、在古城墙玩攀岩之类的“保留项目”,还有一名女游客把飞机当自己的家“作”了一路,结果一下飞机就被拘留了;一一名女司机则是在高速路上逆行,导致四车连环撞。

在飞机上的“作”,我们已经看得太多,比如向空姐泼泡面、打开应急舱门、拉开滑梯……这一次,这名乘客执意不关手机接打电话,还指责劝阻她的机组成员“神经病”、吓着她了。

如此行为,不仅仅是难看、不文明,更是威胁到了航空安全。

至于高速路逆行,更是把许多人的生命置于险境,让我们捏了一把冷汗。

高速路不堵车的时候时速可以达到120公里,莫说碰撞,一个急刹都有可能导致车毁人亡。

这名驾车出行的女司机敢在高速路上逆行,真不知道她的驾驶课程是跟谁学的,车本是怎么考下来的。

除了依法惩戒,不妨回溯一下她考取驾照的驾校,看看那里究竟有没有认真地给学员们教授道交法。

在飞机、景区、高速路任性妄为,追根溯源都是由于漠视规则,把公共场合当成了自己家里。

如果被拘留一次或者出一次没有人员伤亡的车祸能让这些人长点记性,知道规则是用来保护自己和大家的,那倒也是一件好事。

关于遵守规则、文明出行,我们说了这么多年,效果虽有却并不明显。

为此,这几年来相关部门开始逐步建立“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对载入“黑名单”的人进行联合惩戒机制。

例如,前不久八达岭景区就表示:目前已在景区安装300多个高清摄像头,由应急指挥部门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有人在长城城砖上刻字,就会对当事人依法处置,并将其纳入“不文明游客黑名单”。

针对目前的状况,“黑名单”制度显然应该继续完善、发扬光大——一来,暂时限制不文明游客出境,可以防止他们丢人丢到国外去;另一方面,这也是对大家的一种警示,提醒每一个游人走出家门后就要遵守公共秩序,体现出应有的文明与教养。

除了惩戒不文明行为,宣传引导文明旅游也非常重要。

提醒大家旅游的同时一定要文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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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为做好文明旅游宣传,请你从下面选择一条用...

从2016年起,我省实施文明旅游倡导工程,普及文明旅游相关知识,曝光不文明旅游行为和典型事例,利用网络开展文明旅游“随手拍”活动,并评选旅游行业文明单位以及“最美导游”和“最美游客”,引导消费者文明出游。

事实上,长久以来形成的一些旅游不文明习性,在破窗效应的加持下,矫正起来非一时一日之功。

省旅游局相关人士表示:“文明旅游要靠公民素养的全面提高,培养文明素质,需要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娃娃抓起。

”南通天天假期国际旅游社导游管文红从事导游工作20余年,在他看来,文明旅游除了正面引导,一定要有法律的约束,比如对在景区插队、飞机上抢座打架的游客,就应将其列入“黑名单”,起到震慑作用。

让文明旅游成为一种习惯,必须要有足够的惩罚机制相匹配,这也是国家公民素养提升的保障。

更为具体严格的法规已经出台。

就在本月1日,新修订的《南京市旅游条例》正式实施,明确提出建立“旅游行业诚信档案”和“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

旅游者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最高为5年。

对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旅游者,旅游景区、旅行社可拒绝为其提供旅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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