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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一男子非法毁坏并占用林地面积5.2392公顷(78.588亩),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近日,由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审查 院提起的郭某涉嫌不法 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平易近 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府谷县审查 院指派2名员额审查 官作为公益诉讼人加入 庭审。据


近日,由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审查 院提起的郭某涉嫌不法 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平易近 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府谷县审查 院指派2名员额审查 官作为公益诉讼人加入 庭审。


据悉,郭某为扶植 “府谷县弘远 能源有限公司”,在府谷县成长 改造 局立案 后,未经县级以上国民 当局 林业主管部分 审核赞成 ,私自 雇佣并批示 2台装载机、2台发掘 机、3辆翻斗车等工程机械,在府谷县老高川镇常房梁行政村常房梁天然 村人红第渠实行 府谷县弘远 能源有限公司新建20万吨/年环保干净 型焦临盆 线项目标 平整场地工程。在实行 平整场地进程 中,不法 损坏 并占用林地面积为5.2392公顷(78.588亩),经判定 ,恢复林地植被原貌需补栽种 费用为26170 元。


9月27日,府谷县国民 法院判决支撑 了府谷县审查 院的全体 诉讼要求 ,判决被告郭某犯不法 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被告补偿 恢复植被费用26170元(庭审时代 已缴纳)。


该案系府谷县审查 院初次 提起刑事附带平易近 事公益诉讼案件,府谷县审查 院施展 审查 机关监视 优势,在严格 袭击 刑事犯法 的同时,重视 生态资本 的修复和赔偿 ,对犯法 分子实施 “双罚”,加年夜 对违法犯法 行动 的袭击 力度,切实掩护 生态情况 。

(起源 :府谷县国民 审查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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