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公司法,打开上市公司回购空间
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年夜 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经由过程 了《全国国民 代表年夜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 的决议 》(以下简称《修正 决议 》),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关公司
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年夜 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经由过程 了《全国国民 代表年夜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议 》(以下简称《修正 决议 》),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划定 进行了专项修正 。
修正 后的《公司法》恰当 弥补 完美 了许可 股份回购的情况 ,简化了股份回购的决议计划 法式 。本次《公司法》的修订,打开了上市公司回购空间,为经由过程 股份回购方法 稳固 股价供给 了有力的司法 支撑 。
修正 的重要 内容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收购本公司已刊行 的股份,是国际通行的公司实行 并购重组、优化治理构造 、稳固 股价的主要 手腕 ,已是本钱 市场的一项基本 性轨制 支配 。
针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草案从三个方面临 该条划定 作了修正 完美 :
一、弥补 完美 许可 股份回购的情况 。
将现行划定 中“将股份嘉奖 给本公司职工”这一情况 修正 为“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筹划 或者股权鼓励 ”,增长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刊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和“上市公司为避免公司遭遇 重年夜 伤害 ,保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 ”两种情况 ,以及“司法 、行政律例 划定 的其他情况 ”的兜底性划定 。
二、恰当 简化股份回购的决议计划 法式 ,进步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上限,延伸 公司持有所回购股份的刻日 。
划定 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筹划 或者股权鼓励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刊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上市公司为避免公司遭遇 重年夜 伤害 、保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 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按照 公司章程的划定 或者股东年夜 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经过议定 议,不必经股东年夜 会决定 。
因上述情况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跨越 本公司已刊行 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该 在三年内让渡 或者刊出 。
三、弥补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范请求 。
为防止上市公司滥用股份回购轨制 ,激发 把持 市场、内情 生意业务 等好处 输送行动 ,增长 划定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该 按照 证券法的划定 实行 信息披露责任 ,除国度 尚有 划定 外,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该 经由过程 公开的集中生意业务 方法 进行。
此外,依据 现实 情形 和须要 ,删去了现行公司法关于公司因嘉奖 职工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收购的资金应该 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的划定 。
修正 后的重要 内容
《修正 决议 》将第一百四十二条修正 为:“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然则 ,有下列情况 之一的除外:
(一)削减 公司注册本钱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归并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筹划 或者股权鼓励 ;
(四)股东因对股东年夜 会作出的公司归并 、分立决定 持贰言 ,请求 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刊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保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 。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划定 的情况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该 经股东年夜 会决定 ;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划定 的情况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按照 公司章程的划定 或者股东年夜 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经过议定 议。
公司按照 本条第一款划定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况 的,应该 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刊出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况 的,应该 在六个月内让渡 或者刊出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况 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跨越 本公司已刊行 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该 在三年内让渡 或者刊出 。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该 按照 《中华国民 共和国证券法》的划定 实行 信息披露责任 。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划定 的情况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该 经由过程 公开的集中生意业务 方法 进行。
公司不得接收 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IPOMiner点评
1、在本次《修正 决议 》出台前,公司可以回购股份嘉奖 给本公司职工,本次《修正 决议 》进一步明白 可以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筹划 或者股权鼓励 ;
2、此次轨制 修正 意义重年夜 。新增回购情况 、简化决议计划 法式 ,让公司回购自由度年夜 幅晋升 。回购的情况 从四类扩大 到六种情形 ,新增了回购股份用于可转债股权转换、为保护 公司信誉 及股东权益所必须 两类情形 。
上述三项回购情况 的决议计划 法式 被年夜 年夜 简化,可以由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经过议定 议,不必经股东年夜 会决定 。别的 ,修正 后,上述三类情况 下,公司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跨越 已刊行 股份总额的10%,应在3年内让渡 或者刊出 。
3、新修订的公司法打开了上市公司回购辽阔 空间, A股的回购热忱 正在快速升温,一批公司火速推出回购计划 。
值得存眷 的是,在论述 “回购目标 ”时,公司就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处 明白 表现 :包含 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筹划 或者股权鼓励 筹划 ;转换上市公司刊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保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 等司法 律例 许可 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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