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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不可抗拒因素

旅游不可抗力原因有哪些
按照旅游不可抗力的起因,一般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基本原因类型。1.自然原因的不可抗力。在旅游服务贸易中,各种自然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故,都属于旅游不

旅行不可抗拒因素

旅游不可抗力原因有哪些

按照旅游不可抗力的起因,一般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基本原因类型。

1.自然原因的不可抗力。

在旅游服务贸易中,各种自然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故,都属于旅游不可抗力的范围,如达到一定强度的自然现象所引起的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自然原因的不可抗力是客观的,而非任何人为因素造成的,其排除了原告和被告的过错因素,也排除了第三者及社会或国家的过错因素。

自然原因所引起的旅游不可抗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不可预见性,即人们对某些具有强大强制力的自然现象的发生无法事先预见;二是不可避免性,即自然现象所引起意外事故发生是客观而且无法避免的;三是不能克服性,即自然现象所引起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必然性,足以产生一般人无法抵抗的破坏性后果,即使当事人尽到一般善意之人乃至专业人员应尽的各种努力,也不能免除的损害。

2.社会原因的不可抗力。

在旅游服务贸易中,各种社会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故也属于旅游不可抗力的范围,如战争状态、武装冲突、社会骚乱等。

社会原因的不可抗力同样排除了原告和被告的过错因素,也排除了自然原因或国家原因造成的过错因素。

社会原因所引起的旅游不可抗力也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不可预见性,即当事人对各种社会原因引起的意外事故无法预见;二是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即当事人对各种社会原因弓I起的意外事故无法避免,同时对其造成的损害经努力而无法免除;三是起因的社会性,即引起意外事故的原因来自于社会,而并非是由于当事人的过错,也不是自然现象,第三者过错或国家行使行政或司法权力等原因所造成的。

3.国家原因的不可抗力。

在旅游服务贸易中,由于国家行使行政、司法职能等某些特别原因引起无法履行旅游合同,也属于旅游不可抗力的范围。

虽然目前对国家原因引起的旅游不可抗力尚无准确的界定,但由于有关的国际规则和法律法规,已明确将某些国家行为造成的损害作为免责条件,因此国家行为也是产生旅游不可抗力的原因。

在实践中,作为旅游不可抗力的国家原因,通常主要发生在合同关系领域,而较少发生在侵权责任领域,因此国家原因引起的旅游不可抗力也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不可预见性;二是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三是原因的国家性,即产生这一事件的原因来自国家依法行使行政或司法权力,而不是由于当事人过错、第三人过错或自然现象所引起。

不可抗拒因素的定义?

展开全部 不可抗拒因素,实际上在法律上称不可抗力,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也就是说,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自身能力不能抗拒也无法预防的客观情况或事故。

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

前者如地震、水灾、旱灾等,后者如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

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种法律事实。

你的情况是你对客户违约了,钢厂对你违约了,你的客户可以向你追讨赔偿,你可以向钢厂追讨赔偿~...

问题件不可抗拒因素是什么意思

答: 所谓不可抗力,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北京金峰国旅在获悉不可抗力即将发生或者发生后,可以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能继续既定行程。

在情况允许时,北京金峰国旅会事先告知旅游客人不可抗力事件有可能导致原定 行程的取消或者改变。

如果不可抗力导致原定行程,无法得到正常和完整地实施,北京金峰国旅有义务对原定行程进行调整,尽最大可能地寻找最佳方案,以最大程度帮助旅游客人减少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损失。

商品房买卖中“不可抗拒的因素”是什么意思?“不可抗拒的因素”包...

展开全部 不能遇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

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是指任何人都不能预见、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如台风、地震、泥石流、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社会大罢工、飞机和火车晚点等。

而因政策性而导致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则是指因国家突然对一些政策性规定加以改变,使当事人无法预见,或者即使能够预见也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情况。

但是要注意一点,如果是简单的政府干预生产经营等情况,是不能算作政策性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的。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在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可抗力”有明确规定。

《民法通则》第153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依据此规定,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继续履约,当事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 不可抗力与不可抗拒的因素的区别?.百度[引用时间2018-1-16]...

不可抗力因素有哪些?

不可抗力一般指: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的调整。

但不可抗力其实是可以约定的,有些时候,双方会把罢工等事件也约定为不可抗力因素。

展开全部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构成不可抗力必须具备以下要件:A.不可预见的偶然性。

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事件,它在合同订立后的发生纯属偶然。

当然,这种预料之外的偶然事件,并非是当事人完全不能想象的事件,有些偶然事件并非当事人完全不能预见。

但是由于它出现的概率极小,而被当事人忽略不计,把它排除在正常情况之外,但结果这种偶然事件真的出现了,这类事件仍然属于不可预见的事件。

在正常情况下,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一是客观标准,即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到。

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一定的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事件则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

二是主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当事人的年龄、发育状况、知识水平、职业状况、受教育程度以及综合能力等因素来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应该预见到。

B.不可控制的客观性。

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该事件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人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所导致的,债务人对事件的发生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主观上也不能阻它发生。

债务人对于非因为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而产生的事件,如果能够通过主观努力克服它,就必须努力去做,否则就不足以免除其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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