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旅行,公文“长征”
公文印章如何盖
展开全部 盖公章有上套和中套两种:上套是对下弧无文字的印章而言,印章直径的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在发文日期的中心线之上;中套是印章下弧有文字时,印章中心落在发
公文印章如何盖
展开全部 盖公章有上套和中套两种:上套是对下弧无文字的印章而言,印章直径的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在发文日期的中心线之上;中套是印章下弧有文字时,印章中心落在发文日期中心线上。
公章的布局有单机关发文和联合行文两种情况:1、单个机关发文时,发文日期右空四字,公文印章上弧离最后一行正文的距离不超过一行(因公章的大小不同,发文日期与正文之间的距离就不同)。
印章的左右位置“骑年盖月”,基本居中。
2、两机关联合发文时,发文日期左右各空两字(分散拉开)一个单位盖一头,两个公章不相切不相交,盖印方式(上套和中套)相同。
3、多机关(三个及以上)发文时,每行三个单位,最后一行剩一个或两个单位时居中排列。
公章位置下注明单位名称(可使用简称),盖印(上套和中套)相同。
发文日期在印章后居中散开。
...
联合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必须加盖公章,对吗?
根据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上行文必须加盖公章。
对于联合上行文当然都须盖章,这是原则,不可违背的。
1、通常上行文是不会出现一个机关对多个机关的,因为这样不利于公务的传递和处理。
比如说,民政局有一个请示或报告,如果其收文单位即有上级民政局、又有上级公安局、城建局。
那么这就会导致,上级单位没办法来处理这个事了,倒底那个局来批它、所以通常,这种文件,只会对涉及到的上级机会,做抄送,如主送民政局,抄送其它单位。
2、主办机关职权范围的事当然,其它协助机关只是辅助办理而已,自然没有必要盖章。
如果无法区分主协办机关,那通常就会由综合机关来处理了,比如说各个局都不能区别那个主办那个协办,就可能由政府办公室来对上级政府办公室发文了。
3、签发人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生效。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加盖印章的要求是
1. 公章印泥原则上选用红色;2. 加盖印章时的总体要求是“上不压正文,下骑年盖月”,不得盖在空白处;3. 单一公章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1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4. 多页文件资料应该加盖骑缝章,防止公章加盖后更换内。
在公文处理中,盖章不规范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1. 应当加盖机关印章的却不盖章;2. 不应该盖章的却又硬要盖章;3. 文头的发文机关标识与落款处的印章不一致。
“联合下发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公章”为什么是错的
公文应当制作后加盖公章且向有关人员送达后才能生效。
你说的这个是否有效的问题,该决定可能有几份,需要查看一下其它几份处分决定手续是否履行毕。
内部制作出来后外部送达手续也履毕,即使档案中没有,处分决定仍有效。
无效.但如果有其他证据证实处分,并有公文,是有效的处分决定.如果对该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
急急急!! 公文格式...
2.主体部分主体部分又称行文部分,这一部分是指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各要素的统称。
主体部分由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公文生效标识、附注等要素组成。
(1)标题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部分构成。
它位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公文标题除法规、规章名称等可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在撰写公文标题时,发文机关名称要写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如果文件首页有发文机关标识,其标题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
事由是标题的主题部分,应准确、简炼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
文种是公文的种类名称,用以概括揭示公文的性质与制发的目的。
公文的标题通常有四种形式:一是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个要素全部具备的公文标题。
二是事由和文种两个要素构成的公文标题。
三是发文机关名称和公文文种两个要素构成的公文标题。
四是只标明文种的公文标题。
(2)主送机关主送机关是负有公文主要处理责任的受文机关。
主送机关名称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要同时报送另一上级机关,可用抄送形式。
下行文可以有若干机关。
有些公文,如周知性公文可以省略此项。
主送机关的书写位置是: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3)正文正文是公文的核心部分,用来表达公文的具体内容,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
正文的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组成。
开头部分用简洁的语言写明发文的依据、目的或原因等。
主体部分是正文的核心,主要写明公文的内容或事项,做到重点突出,意见具体、明确,叙述有条理。
结尾部分根据文种和行文关系的不同有不同的写法。
这一部分后面将结合具体文例加以介绍。
公文正文的书写位置是: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
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4)附件附件是公文的附属材料。
有的附件是一些文字材料,有的附件是实物如照片、图表等,应当注明所附材料的名称,件数。
附件是为了避免正文过长的内容隔裂而附,对正文起说明、注释、补充、证明和参考作用。
有的公文,附件是文件的主体内容,正文仅起批准、发布和按语的作用。
许多法规性文件就是这样。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
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应与公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5)成文日期公文成文日期一般以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法规、规章类公文以依法批准的时间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成文日期要用汉字标注,并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O”。
(6)公文生效标识公章是公文生效的标志。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
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4㎜,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
两印章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
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7)附注附注是指需要附加说明的事项。
如需解释的名词术语,或者是公文发送范围和阅读、传达对象等。
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3.版记部分版记部分又称文尾部分,通常由主题词、抄送机关名称、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版记中的反线、版记的位置等要素组成。
(1)主题词主题词是能够反映公文主要内容和类属的、规范化的名词或词组。
标引主题词时,顺序是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
在标类属词时,先标反映文件内容的词,后标反映文件形式的词。
当词表中找不出准确反映文件主题内容的类属词时,可在类别词中选择适当的词标引。
使用的主题词不得超出主题词表的范围。
每份文件的主题词,最多不超过5个词组。
上报的文件,应当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主题词”用3号黑体、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
电子公文的公章是如何盖上去的
展开全部 公司的各类章有: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人力资源章,电子签名章,其他章。
各个公章的用途: 一 、公章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
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
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二、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三、财务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的用途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在2011年2月1日之前还可以用于发票,但是之后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取消了可在发票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规定,明确发票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是指用发票单位和个人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的印章。
五、法人章 法人章与财务专用章统称为印鉴章,法人章俗称私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印鉴,特点是个人性,它一般都保管在公司的财务手中,用于签发支票、单位帐户取现金、买支票等等。
法人章对外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签订合同、出示委托书等。
因为委托只有法人才有资格,公章是没有用的。
六、人力资源章 人力资源章属于内部章,一般情况下不对外使用,用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内部人事事务,但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时常规生效的是企业公章,当然如果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部门章依然受法律约束。
七、电子签名章 随着社会的进步,网络的发展,自2005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自此电子签名与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是我国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扫除电子商务发展障碍的重要步骤。
但是由于信息安全的原因,社会普遍认为《电子签名法》将会极大地促进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但在网络交易安全、相关法律衔接等“拦路虎”面前,现阶段《电子签名法》的标志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八、其他 企业自行刻制的其它业务章,如物资进出库专用章等,还有企业隶属各级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的公章等等,这主要是在企业内部使用,一般来说,不能在企业的外部使用。
这些内部章的加盖仅是该事实的确认。
如果档案专用章盖在合同上,就不产生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
未盖公章的公文是否具有效力
展开全部公文应当制作后加盖公章且向有关人员送达后才能生效。
你说的这个是否有效的问题,该决定可能有几份,需要查看一下其它几份处分决定手续是否履行毕。
内部制作出来后外部送达手续也履毕,即使档案中没有,处分决定仍有效。
无效.但如果有其他证据证实处分,并有公文,是有效的处分决定.如果对该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
...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