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华旅行社旅行团
今年的国庆假期可以说是非常热闹,国庆、中秋"双节"同至,长达8天的假期让不少人蠢蠢欲动,想趁着这难得的假期,和家人、朋友一起出门走走,欣赏祖国的大好河山,或是出国感受异域风情
今年的国庆假期可以说是非常热闹,国庆、中秋"双节"同至,长达8天的假期让不少人蠢蠢欲动,想趁着这难得的假期,和家人、朋友一起出门走走,欣赏祖国的大好河山,或是出国感受异域风情。
小编的朋友在国庆报了云南泸沽湖4天3夜的旅游团,报团价格700多元,中途增加了120元的自费――价格显然不是问题,毕竟泸沽湖的景色清新迷人,令人心旷神怡。
唯一不满的是,旅行途中的购物点多如牛毛,导游甚至会把他们强制留在购物点,用朋友的话来说"待在购物点的时间比待在景点的时间还多!"
"低价团"现象仍旧猖獗
这两年每到旅游旺季,总有低价旅游团恶性新闻曝出,国家旅游局自然也加强了对于不合理低价旅游团的打击:
2015年9月国家旅游局连续发布《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和《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
201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
经过这一系列整治,不合理低价旅游团的现象还如此猖獗吗?
9月28日,新华网记者以游客身份去到一家国内大型旅行社咨询一国家5A级景区两日游相关事项。接待员表示,"纯玩团"最低价为1680元,相比之下,"品质游"最低只需720元,但"要求"是"配合"导游进入"两个购物点"。
在价目表之外,接待员提供了一种仅售380元的"套餐",其中门票一项就达200多元,甚至还要包一晚住宿与三顿餐饮。但据其透露,上了旅游大巴后,导游会要求每人交690元的"自费"。
今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央视《消费主张》记者也对四川部分景点进行查探。以"都江堰青城山一日游"为例,旅行社报价从147元到250元不等,其中包括门票、餐饮、车马费等。然而根据四川省旅行社协会公布的旅游线路参考价,都江堰青城山一日游参考价为260元。
什么是"低价团"?
何为"不合理低价旅游"?根据2015年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的定义包括:
1.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
2.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
3.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
4.旅行社安排导游领队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向导游领队收取费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不合理低价"行为。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对"不合理低价旅游"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条 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三十二条 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当心"低价团"陷阱
今年3月,蚌埠市的魏大妈在朋友介绍下,参加了一个"香港回归二十周年文艺汇演"旅游团,结果却是低价港澳购物游。在过海关时,魏大妈不幸摔伤导致骨折,负责人竟不管不问,无人对此事负责。
据这位大妈介绍,旅游时购物都是强制的,老人们7点被关进购物点,如果不买(商品)就不给(放)出来,还会被辱骂,将近12点才被放出来。导游甚至放言:"不买东西就不开空调!"
9月14日,中国青年报发布文章《打击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三问》,其中归纳了低价团三大条件,一是"低价"作为"诱骗"手段;二是"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三是"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小编查询了部分国内旅游软件,以飞猪旅行为例,"九寨沟黄龙旅游"3日2夜旅游团价格从348元到1128元不等,其中"品质系列"为498元。而根据今年3月四川省旅行社协会、成都旅行社协会联合发布的成都出发的四川旅游线路参考价,该路线的4日游旺季参考价在1000元左右。
可以看出,在市场化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各大旅行社对于旅行套餐的提供往往是多样的,不同价格不同景点不同待遇,低价团的存在,不仅是旅行团"无奸不商"的体现,其中也不乏有部分游客"占小便宜"的心理助了一臂之力。
小编建议:"擦亮眼睛"才能玩得开心
10月4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信息显示,今年国庆中秋假日前四天,全国共接待国内游客4.61亿人次,同比增长11.4%,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856亿元,同比增长13.6%。
小编建议,大家在出行旅游时,应选择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正规旅行公司,要查看旅行社资质、《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是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旅行社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行团人数、交通住宿餐饮安排标准等。
其实,在小编看来,超低价格是"低价不合理旅游"最吸引人之处,却也是辨别低价旅行团的最好方式:它恰恰应验了"羊毛出在羊身上"的这句民间俗语。
打个比方,一个景点的门票为160元,旅行团却以140元的价格宣称"包门票、住宿、餐饮"――如此价格难道不惹人生疑?
低价旅行团通过降低吃住标准、擅自改变行程、增加购物点强迫消费等方式,以低价的噱头吸引游客,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与金钱。从这一点来说,如此作为不仅违背行业规范、职业道德,更是违背了国家法律法规。
同时,对于游客来说,假期出游,本就是开心的事,更何况不少人还会选择阖家出游,老人小孩共享天伦之乐。在此情况下,更应该擦亮眼睛,不要为了贪小便宜,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且不说出游的好心情被破坏,甚至人身安全也会受到威胁。
如果不幸遭遇低价团陷阱,可保留旅游合同、收据、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拨打12301进行投诉举报。同时更要首先保障自身人身安全,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小编相信,打击低价旅游团现象,不仅要靠政府、旅游局、旅行社的共同努力,建立相关监督惩罚机制,及时处理反馈游客申诉。更要从游客方面下手,保护动物我们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对待低价团,我们更要擦亮眼睛,没有选择就没有市场,自然也就不会有受害。
(立法网新媒体中心 胡闻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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