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的旅行公司
“公司拖欠部分人员10月份和11月份的工资,没有按合同规定按时发放。目前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和处理办法,也没有明确是否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近日,一名云南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
“公司拖欠部分人员10月份和11月份的工资,没有按合同规定按时发放。目前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和处理办法,也没有明确是否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近日,一名云南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发帖投诉,目前网友已经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但依旧没有收到实质性的回复,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帮助处理。
对此,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回复表示,经调查,并与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商城管理有限公司多次协调,根据该单位所报的资料显示网友10、11月份工资已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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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云南省某公司关闭西安办公室,西安90多位员工没有办公场所,同时公司拖欠部分人员10月份、11月份工资,没有按合同规定按时发放。目前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和处理办法,也没有明确是否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希望公司能够解决办公场所的问题,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请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我们已经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但是截止今日依旧没有收到实质性的回复。故在此处留言向您请求帮助。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陈豪书记的留言收悉,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并与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商城管理有限公司多次协调,根据该单位所报的资料显示你10、11月份工资已发放完毕。 2017年12月19日电话联系您,您证实确已领取。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是宣威市宝山镇德积村八组的村民,从我2015年5月份查出直肠癌症以来,已经在省肿瘤医院住了5次院,由于没钱,现已没能力在医院继续治疗,只能在家买点中药吃着。由于生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家里两个女儿又还幼小(现大女儿8岁,小女儿3岁),家里生活只靠妻子微薄的收入维持,家庭生活非常困难。我于今年5月份向我们村委会申请低保,他们说我的这种情况达不到申请条件,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申请低保,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留言收悉,宣威市宝山镇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你患直肠癌情况属实。由于现在村上已经没有低保名额,所以未能为您安排享受低保政策,鉴于您的特殊情况,宝山镇党委政府将采取其他渠道对您进行救助,以解决您部分困难。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请关注云南报业师宗旅游公司,下属两个4A景区(凤凰谷景区和菌子山景区),来两年多了,一直没有发过加班费,都是强制性加班,每月360元的住房公积金都是员工出钱自己买。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留言收悉,师宗县文化体育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云南报业师宗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属云南报业传媒(集团)公司与师宗县人民政府共同持股的国有企业。自公司运营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经营收入只能保证员工的正常工资发放。公司现有职工60人,月平均工资为3464元,对比2017年曲靖市社会平均工资3178元,高于曲靖市社平工资9%;对比2017年曲靖市最低工资1180元,高于曲靖市最低工资193.6%。 (一)云南报业师宗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属于旅游行业,行业特殊性致使节假日期间不能正常休息,节假日如遇需要加班的,加班后公司针对加班情况给予调休。根据云报联发[2016]11号文件关于《全面规范集团和集团公司津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中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不贴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6】34号)、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关于深入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云纪驻宣〔2016〕68号)、集团《关于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规范津补贴有关政策规定。除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云报司发<2015>9号)规定的交通补贴,以及内容生产部门(采编部门和印务中心)的夜班补贴外,其它形式的津补贴,从2016年11月1日起一律停发。 (二)公司为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依法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国家给职工的一项福利制度政策,公司现处于亏损情况,所以暂不给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待公司效益好时逐步解决。 公司现有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39人,该部分职工为解决购房、自建住房贷款等相关问题,于2016年4月6日向公司提出《关于请公司帮助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申请》帮助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员工自己承担个人及公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为该部分员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员工自己承担个人及公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们是广东报的旅游社团去云南省旅游的,我们2017.10.19号坐飞机到达昆明长水机场,我们旅程是6天5晚的,骗局发生在最后一天24号,我们23号晚上从大理坐火车四点到昆明火车站的,早上5点20直接去骗局购物点地址是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世博花园酒店体育馆一楼珠宝店,导游说这个世博园是您们省政府许可的一个珠宝店,然后导游跟店员沟通好后给我们带到一个房间里面,刚开始是一个女店员的跟我们讲珍珠,说翡翠讲师在另一个旅游团讲解,女店员讲珍珠差不多讲了10几分钟,突然有个20来岁男的敲门,一进来就很紧张,说话都是结结巴巴的,让我们大家不要笑他,然后说自己是这个翡翠店的股东的富二代弟弟,是这里的经理叫徐x,他说自己是从小看着玉石长大的,讲了一些鉴定玉石的办法,然后他说不喜欢他哥哥,他哥哥逼他来跟我们讲课的,他说这也是他第二次来讲课,所以很紧张,然后我们团里的50岁以上的叔叔阿姨就一直说他很实在。对他这个人比较认可,直接把我们带进了一个需要输入密码的贵宾室,都是来打发政府官员和送礼的,然后就跟我们介绍金镶玉,是他们家独有的专利,就拿出一个标价生肖金镶3800元的玉,说我们要的话直接给我们1600元,边上的店员就用很吃惊的表情跟徐x说不行的,徐x就跟店员说有什么事情他担着,这东西都是他们家的,他能做主。然后我们买了7777元,就说带我们去他哥的陈列室 帮我女朋友挑个手镯,拿了一个标价13万多的手镯让我们看下,喜欢的话不用在意价钱,给了我们一个价位28888元,在我们犹豫的时候他又去拿了一个标价48万的墨绿色翡翠挂件,跟我们说这个东西多好,又开始了一系列的翡翠的辨别方法,跟我们说标价都是虚的,直接给价58888元,然后翡翠手镯送我们,还送一对貔貅,最后总共购了66665元,我们付钱的有墨翠挂件一个58888元,龙凤和田玉一对7777元。后面我们下午感觉不对劲,在网上查资料很多类似的骗局,我们联系懂行的人鉴定,价格高于市场价10倍以上了,全国购物点导游都是拿提成的,我知道,所以我们也是比较相信旅行社的,会安排一个好的实在的购物点,我心甘情愿去花钱,而不是各种套演戏骗钱,哪知道导游明知道这个珠宝店是个骗局最后一天还带我们大家去消费,这个不是欺骗我们旅客吗?而且导游也承认抽取提成。希望领导帮我们伸张正义,主持维权,保障消费者合法的消费权益。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留言收悉,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多次与您电话联系、发送短信,请您提供昆明接待旅行社信息,您均未回复。目前,您举报投诉的此家购物店已经在收集材料中,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来自安徽宣城农村家庭,此次出游想着带回礼物孝敬父母,带着导游对购物团的要求,一定要购物。我12月12日在丽江铭玉坊买了一个貔貅翡翠32800元,12月13日在丽江银得天下买了黄龙玉貔貅9859元,黄龙玉挂件17660元和8669元,还有手镯和挂件貔貅各3568元和3678元。以为自己回来可以孝敬父母,谁知道他们很生气,气出病了,要求我全部退掉。万般无奈走投无路下只能请求您,还请您帮忙处理。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留言收悉,丽江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市工商局核实,您反映的购物退货退款诉求已妥善处理,您的感谢信已收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于2017年12月2日在云南旅游期间,被导游带到银得天下商城购买翡翠,导游与商城导游员告诉我们这是由政府扶持,政府物价局定价的商城,大家可以放心购买,买贵了可以全额退款,并承诺60天无理由退换。 期间我选了一款价格为6980的翡翠貔貅,由于本人不懂翡翠,旅游归来后来到了专业检测机构,却被告知购买的翡翠连十分之一的价钱都不值。而且,我12月2日购买的翡翠,当时并没有发现其中有裂纹,可是,时至今日才不过两个星期,却出现了许多小裂纹以及棉絮,本人确认翡翠没有磕碰过,所以我对翡翠的质量也存在疑议。 在遇到这些问题后,我也试图联系银得天下商城,但是并没有得到准确的回复,虽然我很愿意为云南旅游发展做出贡献,但是这高达十倍的差价以及产生的质量问题让我实在难以接受!本人只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挣得都是辛苦钱,希望您为我做主,讨回血汗钱,期待您的回复!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陈豪书记的留言收悉,丽江市工商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与商家达成一致协议,此事已妥善解决,您表示非常满意,并于12月14日在人民网上发布《表扬一下云南银得天下》的留言。 感谢您对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是一名丽江云玉集团中岗花卉云玉博览园的员工,我来自农村,是一名打工者,公司三月未发工资,基本的生活也无法继续,所以向公司递交离职申请,公司回复到一月底才能离职,领导告知如不干满,将不发放我们11月的工资,我询问了哪些离开的员工,公司以不是正常离职为由扣除三分之二的工资,无奈之举,只能向领导求助,希望公司发放员工该拿的工资,我们辛苦劳动的回报。望领导帮助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留言收悉,丽江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调查处理,丽江云玉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拖欠部分员工至12月份的工资,公司将依照制定的解决方案,按原薪酬计付标准,于2017年12月月底至2018年1月底前陆续兑现完。同时,市、古城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继续跟踪此事,及时责令该公司履行应尽责任,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若有不尽之处,可直接向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电话:0888-8882699)或古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888-5156712)反映。 感谢您对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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