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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关于授权天一旅业承办“中斯艺术文化交流使者”宁波选拔赛公告》的通知2018年6月22日,主办方星盟影业授权宁波市天一旅行社承办"中斯艺术文化交流使者"宁波选拔赛,宁
撤销《关于授权天一旅业承办“中斯艺术文化交流使者”宁波选拔赛公告》的通知
2018年6月22日,主办方星盟影业授权宁波市天一旅行社承办"中斯艺术文化交流使者"宁波选拔赛,宁波市天一旅行社副总经理李敏盘在总经理同意并见证下与星盟影业代表达成了承办合作。
6月25日在南部商务区宁波天一旅行社办公室进行了会务组第一次会议,会议上星盟影业影业代表就活动的流程及注意细节进行了初步的交流,现场会务组人员就招商,招商,现场筹备等进行了整体的细节沟通。
6月26日宁波市天一旅行社副总经理李敏盘委托制作大赛评委评书,并寻找嘉宾入住酒店。
6月27日在宁波市天一旅行社副总经理李敏盘的带头下进行了会务组二次会议并确定大赛规模。
6月27日晚上20.30分,宁波市天一旅行社副总经理李敏盘致电星盟影业代表,并阐述了宁波市天一旅行社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星盟影业代表让其将遇到的问题微信编辑一下,随后宁波市天一旅行社副总经理李敏盘发过来的微信内容并非阐述大赛筹备所遇到的问题,而是希望主办方另找承办方。
随后星盟影业代表联系了宁波市天一旅行社其他代表,代表表示:这几天他们几个通过各种渠道跑赞助,跑市场,已经有非常不错的效果。我就非常慎重的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反馈的信息和明确答复,我们可以承办会议会务等,但类似这种有关赛事之类的,我们只能负责吃、住、行一些接待保障工作,其它的都是不属于旅游业务范畴。这种活动一定要专业的单位来承办,而且要通报有关部门,如工商、公安、有外宾的话,还要通报给市外办。我们是没有资质来承办的,更不允许招商引资。工商要罚款,业务主管部门要处罚。主要是鉴于这些原因!,
星盟影业代表表示,如果有问题可与主办方一起协调解决,作为组委会单位,这些都是可以一起解决研究问题,作为承办方的宁波市天一旅行社完全可以寻找其他拥有承办资质的企业一起合作,而宁波市天一旅行社副总经理李敏盘两次明确表示放弃承办。
6月28日晚上22点,宁波市天一旅行社副总经理李敏盘与星盟影业其他代表进行了再次沟通,宁波市天一旅行社代表认为,作为承办方不具备招商及招商等资格,并表示双方在协约时只认可承担吃住行,并未表示承担更多。
星盟影业代表则认为:合同明确规定了由天一旅行社办理负责向国家有关部门、主管单位申办赛事的有关立项审批工作以及负责整个赛事的组织、实施工作。如果确实有需要补充的材料,可与星盟影业研究一同解决。合同是在友好互信的基础上所签定,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是宁波市天一旅行社总经理见证并认可承办本次大赛,且在后续一直表示希望办好这次活动。同时在后续会务组会议及公告内容发布前的宁波市天一旅行社的确认行为,其实际上已经成为认可并同意本次大赛的实质承办性质,并不能以立项审批困难作为违约理由。
后续宁波市天一旅行社以资质为由要求由承办方变为协办方,并只承担吃住行等。
星盟影业代表认为,承办方变为协办方,已经严重违背了合作的框架,现临近比赛时间,将会给大赛造成不可估量影响和损失,不同意变更原先既定合作内容。
鉴于宁波市天一旅行社未能遵守合作约定,有违商业合作的精神,宁波市天一旅行社副总经理李敏盘在遇到问题时不以共同研究解决为目的,主动提出违约的行为,毫无契约精神。该单位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负责任的行为不符合"中斯艺术文化交流使者"宁波选拔赛的承办精神。
经我方研究后,收到并同意宁波市天一旅行社本大赛具体负责人李敏盘副总经理的违约通知,现本公司郑重发布关于《撤销"关于授权天一旅业承办“中斯艺术文化交流使者”宁波选拔赛公告"的通知》,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力。
2018年7月8日
宁波市星盟影业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2日公告内容如下》
关于宁波天一旅行社获得 "中斯艺术文化交流使者"才艺选拔赛宁波承办权的公告
2018年6月22日,宁波星盟影业有限公司与宁波市天一旅行社签署了"中斯艺术文化交流使者"才艺选拔赛宁波承办权的协议,"中斯艺术文化交流使者"才艺选拔赛是由斯里兰卡官方机构授权星盟影业、江苏惠冠文化主办,现授权宁波市天一旅行社宁波选拔区的承办工作。

星盟影业首席顾问官表示:宁波市天一旅行社成立二十年以来,团队零投诉,作为宁波市首批诚信旅行社,天一旅行社在行业领域出类拔萃,本次承办宁波选拔赛工作,对促进中斯文化的交流起到了积极的贡献,"十三五"期间,宁波实施"旅游+"行动计划,以更大力度、更宽视野推进旅游业发展,其中"旅游+文化"显得尤为突出,从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建设到获批"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再到旅游发展委员会正式成立,这个曾经被定义为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的海滨城市,在旅游这件事上开始发力。用裘东耀市长在宁波市全市旅游发展大会上强调的话说,宁波接下来将加快建设"国际性休闲旅游目的地",那么我们必须走出去,把宁波的文化带出去。

科技的高速发展不仅使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在精神上的需求也日渐上升。文化事业就是在高速发展的现代化社会中,通过文化艺术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繁荣我们的精神家园。为繁荣宁波,展现甬城魅力,促进文化交流,逐步探索"一带一路"文旅产业发展的国际融贯之路。

本届选拔赛推动我市青少年文化建设,展示甬城青少年良好的精神风貌,发现和培养具有文艺潜力的明日之星。挖掘培养新世纪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少年艺术人才,带着精神和文化走出去的宗旨。旨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繁荣宁波文艺舞台、推出本土艺术新星。大赛将以新的起点、新的追求、新的高度向人们展示一大批充满青春活力的青年男女对影视梦想的执着追求。

本届大赛以"点、评"为主的方针,挖掘和培养文艺新人,帮助具有艺术才能的广大青少年迈向文艺舞台,实现梦想,从而走向神圣艺术殿堂。 立足宁波本土,努力拓展文化及旅游市场的国际空间,在丰富群众文化娱乐及旅游生活的同时,注重发掘和培养文艺新人。
挖新秀,促交流,是本届"中斯艺术文化交流小使者"选拔赛的宗旨。大赛遵循"宏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的原则,倡导艺术氛围、富于时代创新的题材,倡导新颖、独特的艺术视角,倡导清新、洒脱的舞台风度,倡导情趣盎然、雅俗共赏的艺术效果,使之在思想上、艺术上更趋成熟,使大赛成为"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发展的新起点。

这次比赛要求参赛选手必须对艺术有一颗执着的上进心,对社会、对公益事业必须有爱心。新一代少男少女组合必须集才智、美德于一身的佼佼者。他(她)们必须以自己的艺术气质与才智,以良好的教育来展现当代青少年的风采。
通过比赛,使他(她)们直接走向国际舞台,向斯里兰卡展现自己的艺术才华和魅力,并实现自己的梦想。参赛选手将通过艺术美、心灵美、健康美、智慧美等综合素质的比赛,展现宁波人精神面貌,推动本土文化艺术迈向国际化进程做出贡献。

2018首届"中斯艺术文化交流小使者"宁波选拔赛选拔宁波青少年才艺大赛优秀选手进赴斯里兰卡交流汇演,这对于活跃宁波与斯里兰卡的文化市场,发掘宁波地区的艺术人才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宁波人民将会更多的关注本次比赛的整个过程,涉及2018首届"中斯艺术文化交流小使者"宁波选拔赛选拔宁波青少年才艺大赛优秀选手赴斯里兰卡演出,将成为宁波乃至浙江地区文化娱乐方面的一个极大的热点。

大赛宗旨:
挖掘新人!培养新人!推出新人!走出国门!建功中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舞台,使更多的青少年朋友踏进神圣的艺术殿堂,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参赛项目
1、声乐(童声、民族、美声、通俗、二重唱、组合、合唱等)
2、舞蹈(民族舞、古典舞、现当代舞、国标舞、街舞、少儿舞蹈、舞蹈组合等)
3、器乐(弦乐、管乐、弹拨乐、打击乐等)
4、语言(播音主持、朗诵、戏曲、讲故事、模特、武术、杂技、相声、小品、音乐剧等)
比赛要求
1、声乐:自选曲目、服装、音乐伴奏带;
2、舞蹈:自选舞蹈、服装、音乐伴奏带;
3、器乐:自选曲目,组委会提供钢琴一台,其他乐器自备;
4、语言:自选内容、服装、音乐伴奏带;
奖项设置及颁发:1、入围的选手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2、入围选手赴斯里兰卡交流的选手将获得由斯里兰卡政府认证的"中斯艺术文化交流小使者"证书并受斯里兰卡政府邀请演出及政府高层交流合影;
3、 优秀选手有机会参演电影《追梦斯里兰卡》拍摄;
4、 优秀选手有机会选送成为中国某企业的"形象大使";
《"中斯艺术文化交流使者"宁波选拔赛》嘉宾评委
1、著名制片人导演赵之江先生;
2、北京音协副主席廖勇先生;
3、国家一级演员韩振华先生;
4、中国大陆知名制片人郝一平先生;
5、 著名影视演员朱瑞祥先生;
6、中泰友好大使盧胤臻先生;
7、神秘重磅嘉宾评委;
参赛要求:
1)参赛人员自带乐器和伴奏音乐,服装、道具、化妆自理。
2)喜爱唱歌、表演或有任何才艺特长,年龄5周岁-24周岁,不限性别,不限国籍。
《"中斯艺术文化交流使者"宁波选拔赛》规章制度守则
1、参赛选手必须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参赛选手身体健康,必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必须遵守组委会的规章制度守则。
3、选手必须保证向大赛提供的个人资料均真实有效。
4、选手到达大赛举办地时起至大赛结束期间,言谈举止要得体,不得在公共场合抽烟、酗酒、赌博,自觉维护大赛的品牌形象。
5、参赛期间选手不得损坏赛区物品设施,如有损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将由选手自己承担赔偿。
6、选手在比赛期间应遵守组委会的统一安排,积极认真的参加组委会安排的大赛活动,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组委会工作人员。
7、选手必须认真执行参加大赛组委会安排的大赛时间和作息时间。
8、严禁以任何形式贿赂评委以及大赛组委会工作人员。
9、选手必须主动配合评审的工作,不得纠缠评委人员,不得影响其正常工作和比赛活动的正常进行。
10、不得私自议论和传播有损大赛名誉的不实消息,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并承担法律责任。
11、任何选手在比赛期间未经组委会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采访,也不得将比赛的相关资料私自公布。所有项目的录像、DV及相关资料均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12、比赛过程中由于选手个人因素(如身体条件)引起的比赛无法正常进行,组委会将不对此负责,选手将以弃权处理。
以上守则,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一经查实,组委会将给予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参赛和获奖资格。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宁波咨询电话:0574.87198481(宁波市天一旅行社)
象山咨询电话: 135.8681.8247(朱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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