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两个责任廉政约谈
“我们是倍感肩上责任的重大,不仅要个人做到廉洁自律,还要管好自己的‘责任田’!”如今,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感觉到了“两个责任”带来的政治生态的深刻变化。党的十八届三中
“我们是倍感肩上责任的重大,不仅要个人做到廉洁自律,还要管好自己的‘责任田’!”如今,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感觉到了“两个责任”带来的政治生态的深刻变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我市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注重厘清责任、建章立制、强化保障,切实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抓住“牛鼻子” 层层分解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尽职履责,稳扎稳打,努力谱写好中国梦的苏州篇章。”去年12月9日,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石泰峰,到姑苏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时如此强调。
强化组织领导。2014年,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3次。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石泰峰同志明确指出,要持续开展“清风行动”,坚决纠正“四风”问题,驰而不息地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发展,突出强调各级党委书记要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做到“五个亲自”、“五个带头”。在全市广泛开展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廉政谈话活动,及时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建立责任清单。市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为8项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和5项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将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6项具体责任。同时,率先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细化应当追究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的10种情形,还明确了12种具体责任追究方式。
完善配套制度。我市突出制度刚性约束,真正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两个责任”在全市落地生根。为保障《实施意见》落实到位,扎紧制度的笼子,我市先后出台了9项保障制度。9月,出台《中共苏州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10月,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11月,出台《关于开展巡查工作的意见》;12月,出台《中共苏州市纪委实施约谈暂行办法》、《苏州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苏州市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暂行规定》。一系列制度的出台,是我市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再强调、再具体、再细化,使“两个责任”各个环节都有要求、有标准、有措施、有保障。
种好“责任田” 纪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
姑苏区的一些基层纪检干部纷纷对笔者表示:“通过落实‘监督责任’,聚焦主业,使我们分清了自己的‘责任田’,对上级的各项规定要求更加理解了,思想认识也提高了,现在基层作风有了很大转变,也带动了民风社风的明显好转。”
加大改革力度。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2014年,市纪委对委局机关内设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调整,在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总数“三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办案力量,办案处室和人员数量均达到总数的60%以上,并退出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43个,只保留或继续参与19个。
制定出台《苏州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积极实施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等制度,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两个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扎实推进“三转”。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清理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更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监督监管者”、“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等作用,更新角色定位。
加强自身建设。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新设立干部监督室,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监督,防止“灯下黑”。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指导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制度的意见》,加大对市级机关部门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
用好“杀手锏”加强责任追究严惩腐败
1月10日15:03,市纪委官方微博“廉石声音”发布了一条消息:“张家港市委常委黄尧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此帖引起了高度关注,网友信风说:“苏州2015的第一个虎”。短短一天内该帖引发评论、转载数十条。这是我市今年查处的第一个处级干部。
正风肃纪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的关键,全市以严惩腐败、严肃追究为“杀手锏”,紧盯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以反腐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严肃查办案件。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71件,同比上升15.6%,其中县处级干部案件18件,乡科级干部案件103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126件,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65亿元,同比上升33.45%,严肃查办了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杜建华受贿案、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柏贵之受贿案、太仓市政协副主席孙锦泉受贿案、昆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雪元受贿案、常熟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徐建国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认真做好中央巡视组下转信访件办理工作,实行案件线索集中排查管理,严肃查处从中发现的腐败问题。据介绍,截至目前,在已办下转信访件中共立案53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14人。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大要案件及时剖析,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
深化作风建设。针对作风违纪行为更加隐蔽、手段更加多样的新形势,市纪委提出查好“一本账”、管住“五种人”,紧紧抓住公务经费支出这个“源头”和强化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突出点面结合,每个节日重点抽查20%的财政预算单位,“拉网式”检查5000元以上的单笔支付事项;突出上下联动,在各地对238家财政预算单位进行“车轮式”检查的基础上,市财政、审计部门进行“随机式”抽查,对发现的212个疑似问题发出了《说明函》,并加强延伸检查,对“大发票”、账目无明细17类问题进行“集中式”查纠。
2014年,全市累计派出检查、暗访组784个,督查地区、单位2057个,检查车辆封存单位1257个,走访大型商场、超市、旅行社等场所1017个,提出整改意见323条。据介绍,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3件,给予30人党纪政纪处分,通报了涉及公款旅游、违规吃喝、收受礼金、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借用车辆等35起典型案例。
严格追究问责。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党委、纪委的责任。截至目前,共对4人实施“一案双查”,对6起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9名领导干部实施问责。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