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同意旅行住酒店
11936年,我在巴黎买下一栋长满鸢尾花典型的欧式建筑。鸢尾花田是禁地,一楼用于自己居住,二楼以极低的价格出租给那些漂洋过海而来的旅人。我的第一位租客,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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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我在巴黎买下一栋长满鸢尾花典型的欧式建筑。鸢尾花田是禁地,一楼用于自己居住,二楼以极低的价格出租给那些漂洋过海而来的旅人。
我的第一位租客,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女人,我习惯性地叫她林稚小姐。
林稚小姐在华人学校做钢琴老师,喜欢穿酒红色的长针织裙,露出一截脚踝。看起来优雅又健康。
林稚小姐每天会提着花洒浇灌阳台那些像蝴蝶一样的鸢尾,然后在二楼靠窗的地方弹奏一曲。我曾无意见过,天蓝色的帘子被风掀起缝隙里那朦胧的侧脸,还有游走在黑白琴键的手指。
我觉得那就是天使。
林稚小姐作息很有规律,几乎每天的八点收拾好一切然后会下楼对我说:“爱德华先生,早上好。”
接着就开门去上班。
这是她在我这里的第三个年头,但我奇怪的是她三年里始终孑然一身。期间不乏有追求者热烈地示好,曾有一个金发碧眼的英国人在深夜捧着吉他,唱着蹩脚的中文歌博她欢心。但她愣是死死关上玻璃窗,一次都没有露面。
最后我开门拍拍那家伙的肩膀,告诉他林稚小姐已经睡了他才犹豫地离去。我想,他一直用这样奇怪的发音唱故国的歌,若换做我,大约也不可能给他开窗。
我起初以为是对方不够优秀,但事实上,不久巴黎本地的富商之子便来了,同样碰了一鼻子灰。
我曾关于此事问过林稚小姐。
她揶揄一笑,“你怎么不告诉我,你为什么不让我去鸢尾花田?”
我摸摸鼻子,最终放弃了这个问题。
后来,随着时光流逝,我渐渐明白。
林稚小姐心里已经住了一个人,只有爱才会迫使她在漫长的岁月里孤身潮落,一人花开,然后乐此不疲地拒绝别人的靠近。
那个人不是别人,是宋嘉。
我在窗户下的草坪上找到过一张老旧的照片。
黑白的照片里,女孩扎着高马尾,露出整张白皙美丽的面孔。而男孩,穿着黑色的学生装,笑起来弯着眉眼十分俊朗。
两张年轻的面孔亲密地凑在一起,像一个世界对另一个世界的完全容纳。照片的背后用粗壮的黑色笔写着,林稚and宋嘉。
我轻声念着,生平第一次觉得“and”这个词所带来的美好。将两个名字两颗心放在同一水平线上,互相爱着。
2
一九二一年夏初,林稚小姐的父亲因为工作调动带着她去了新城。这是我所知道的所有故事的起点。
警局里安排的住处在最偏僻的院子,那里绿树成荫,爬山虎绕满了东面的灰墙。
十岁的林稚小姐站在父亲的身旁,看着绿藤爬满的大院眼里同样充满了欢喜。一个长相斯文的大叔热烈地欢迎他们的到来,一下车给了父亲一个拥抱。看起来似乎十分熟稔。
“林稚,这是你宋逸飞叔叔,我的同事。”
林稚弯着眼睛,乖巧地叫了一声:“宋叔叔。”
宋叔叔大笑了几声,连忙帮忙提着行李指引着父亲。
林稚小姐放下行李趴在窗户上看陌生的风景,不远的地方有一片莲池。红莲开得正好,用私塾先生的话就是风姿绰约。林稚小姐笑了笑,跑着下楼,朝莲花池子去。
刚到院子里,林稚小姐被一个穿着长袍马褂胖乎乎的男孩拦住了去路。那男孩身后是一群院子里的男孩,架势颇大。
胖男孩下巴抬得老高,“你就是新来的?”
林稚小姐有些害怕,向后退了几步,拔腿就跑。
一边跑一边回头,直到将那群男孩子甩得老远,她才放下心来。
一个放松警惕,林稚小姐不慎被脚下的石子绊个满怀,摔得不轻。林稚小姐爬起来,挽起裤腿看着流血的膝盖,用手碰了碰疼得倒吸口凉气,她越想越委屈,最后埋头哭了起来。
这个时候宋嘉出现了。
林稚小姐说,她永远忘不了那个夏日的傍晚。
林稚感觉有人在拍她的肩膀,她一脸茫然地抬头就看见一个干净的少年歪着头盯着她看,精致的脸上一脸关切,“你没事吧?”
林稚小姐没有理会他,又把脑袋埋在臂弯里。少年有些无奈地笑了笑,而后他伸手扶起她的脸蛋,拿出身上的手帕仔细地擦干她的泪水。
“我给你看一个好东西。”少年在身上摸索着什么,企图分散林稚小姐的注意力。
林稚小姐埋在臂弯的脑袋偏了偏,偷偷斜着眼睛看他究竟在找些什么。
那个少年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小的金属盒子,他满脸笑容地按下按钮,随即里面发出了几声蛙鸣,十分动听。
林稚小姐止住了泪水,完全被吸引住了。
过了一阵,盒子里传来一阵女孩的哭声,断断续续地抽噎。林稚小姐的脸霎时就红了,不好意思地摸摸头。
少年收回了盒子,告诉她:“这是录音机,我从父亲那里偷来的。”
“你刚刚在这里收集声音吗?”林稚小姐坐在他身边,挨近了少年。
少年转过头,笑了笑,“是啊,本来是来录蛙叫的,结果录到了你的哭声。”
林稚尴尬地笑了笑,正想找个岔开话题的起头,却听见少年的自我介绍。
“我叫宋嘉,我父亲是新城警署的队长宋逸飞。”
少年的侧脸十分好看,神情得意,就像发光的星星。
林稚心中一动,“我叫林稚。”
宋嘉脑子飞速运转,突然激动地握住林稚小姐的手,“你就是林永应叔叔的女儿林稚?我的父亲是宋逸飞,他们可是很要好的朋友。”
林稚小姐想起那个长相斯文的叔叔,顿时什么都明白了。
宋嘉激动过后像是突然想到什么似的,话锋一转:“话说是谁欺负你了?”
林稚小姐撑着下巴一脸苦相,“一个胖胖的男孩,我也不认识。”
宋嘉简单的“哦”了一句,眼睛却发着光,似乎又在想些什么。
两个人是一起回去的,年少的情谊便这样随着初识以后的岁月渐渐生长。
几日后,宋嘉揪着那胖乎乎的男孩朝她走来,“快向林稚道歉。”
那男孩也就是顾云华“哎呦”了几声连叫松手,宋嘉手一松他就摔了个狗吃屎。他颇为委屈地爬起来,“我听说来了个姑娘,就是来看看,谁知道她自个跑了,这事也怨不得……阿不,小林稚我错了。”
顾云华得空瞥见宋嘉暗中握紧的拳头,理智地改了口。
林稚小姐看得真切,捂着唇低低笑。
3
林稚小姐心里有一颗种子,那个名字叫宋嘉。这颗种子随着时间生长发芽,终于一发不可收拾。
三人都在同一所学校上学,无论是上学还是休假,总是形影不离。在时光里各自慢慢长大。
有时林稚小姐也会觉得时光的神奇,能让一个人渐渐成长为一个英俊无比的少年,比如宋嘉,无论是各科的学习成绩还是组织爱国演讲,就像带着天使光环一样,能让人一眼就从人群中看见。而顾云华也摆脱了一身的肥肉,长得和宋嘉一样高大英俊。
时间在改变很多的事情,就连坚定的三人情谊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
宋嘉在学校很受欢迎,向他示好的姑娘不计其数。
在警察署署长女儿第三十六次向宋嘉示好后,宋嘉终于决定答应和她约会。脱离仨人一同回去的队伍后,林稚小姐情绪很低落。
顾云华心思细腻,“你喜欢宋嘉?”
林稚小姐被说中了心事,脸红了起来。可是当她想到宋嘉和警察署署长女儿约会后,又觉得沮丧起来。
顾云华拍拍她的肩膀,想引开她的注意力,“我们去你最爱的饺子店吃饺子去。”
西街的饺子店要穿过几个胡同,走过第二个胡同顾云华和林稚小姐被几个人堵住了去路。顾云华揽着林稚小姐,转身就走,不料被前后围堵。
“小子,把身上的大洋和这妞留下你就可以滚了。”
林稚小姐当时很害怕,怯生生地躲在顾云华的身后。
顾云华冷哼一声,提起拳头就朝那人的脸上下了重重一拳。那人怎么甘心,上前就扭打起来。
一片混战。
林稚小姐战战兢兢靠着墙壁,甚至没有发现有人站在她的身后。一双大手掐上了她的脖子,“小子别动,你再动我就掐死这女人。”
顾云华一愣,停下了拳头。
他抹去嘴角的血丝,突然冲了过来,一拳打在那人的鼻子上。那人捂着鼻子倒在地上“哎呦”了几声跑了。
他满身伤痕紧紧地将她拥在怀里,声音温和:“林稚,你没事吧?”
她错愕又不知所措,“哦,我,没事啊。”她突然意识到,顾云华喜欢她。
明明她眼里一直都是宋嘉,从来都没有发觉顾云华的小心思。
回去的路上两个人都相互沉默。
林稚故意落在身后几步,她突然停了下来,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和顾云华说清楚,于是鼓起勇气:“云华,我想说……”
她还没有说完,一只手落在她的头顶,揉了揉她的头发:“你喜欢的是宋嘉,我知道。”
顾云华眉目温和,与往常大大咧咧大相径庭。
林稚一愣,说不出话来。
宋嘉和警察署署长的女儿交往几个月后终究还是分手了。宋嘉又回到了三人的小队伍,左手揽着林稚,右手揽着顾云华满脸满足,“还是和你们在一起自在。”
林稚小姐既庆幸又开心。终于一切恢复如常了。
转眼便到了林稚小姐十八岁生日。
林父邀请了许多的好友前来,宴会布置得十分温馨。
顾云华早早就到场了,送给她一个古色的盒子。林稚小姐道了句谢,朝他身后看看,脸上难掩失望,“他没来吗?”
顾云华摸摸她的头发,“他会来的。”
宴会开始的时候,宋嘉来了。他手里捧着最鲜艳的玫瑰花,学着洋人的模样穿着西服单膝跪下,“林稚小姐,你能成为我的女朋友吗?”
林稚小姐当时愣住了,她甚至觉得自己在做梦。她掐了掐自己才发现不是做梦,这才重重地点头。
宋嘉起身抱着她转圈,空隙间,她看见顾云华朝她微微一笑,独自离开。
她想追上去,可是舞池响起了音乐,宋嘉温柔地将她揽在怀里。他的眉眼里有让人不可抗拒的温柔,就让她自私一回吧,不用去考虑别人的情绪。
宋嘉和林稚小姐确定关系,经常一同上学,顾云华为了照顾两人经常一个人上学。林稚小姐问过宋嘉为何迟迟表白。
宋嘉说过,他知道云华喜欢她,所以为了兄弟才故意和警察署署长女儿在一起。可是云华找他打了一架,让他好好照顾林稚。
林稚小姐心中一暖,这才想起她似乎很久没有见到云华了。
4
新城这座城在1920年秋,终于被打破了宁静。
那是深夜,姚大帅带着一群扛着抢的军官用大炮占领了这座城市。这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只要手里有枪有兵马便可鱼肉百姓称霸一方。
姚大帅枪决了原上海的顾将军,占了将军府。城中百姓人人自危,学校也宣布停课三日。
当时,林稚小姐正窝在家里看书,突然听到有什么东西在敲打窗户的声音。
林稚小姐推开了窗户,顾云华正用竹竿举着一个小包袱放在她的面前。林稚小姐取下包袱打开,是她最爱吃的西街饺子。
她这才想起,她似乎有几个月没有见过顾云华了。
她语气难掩欢愉:“是宋嘉让你送来的吗?”
楼下的顾云华神情一顿,笑嘻嘻地仰头回答:“是啊。他怕你一个人在家无聊,让我给你送点吃的。”
这个动乱的时候还有人不顾危险给她买饺子,可见他多么地喜欢你。
林稚小姐想通这一点,开开心心地用手抓起饺子往嘴里塞,丝毫没有留意窗户下的顾云华许久都没有离去。
新城惶恐了几日后,终于恢复如常。
姚大帅贴了安民告示,接手了警察局,没有任何的扰民行为。
就像赌徒抱着侥幸一般,百姓战战兢兢又心安理得地重新原先的生活。
三个人聚在街角饺子店时,已是学校复课的三日后。
顾云华一反常态地穿了一身深灰色长袍,整个人心事重重。
宋嘉推了推他的胳膊,“你怎么了?”
顾云华看了林稚一眼,犹豫片刻终于吐露出来:“这些日子,新城不太平,我想随家父回乡下老家避祸。”
顾家在新城算是名门望族,根深蒂固,加上固守新城的是顾家的将军,故而几次易主都能保全下来。如今来了姚大帅,必定会觊觎顾家的家产,早日离开也未必是坏事。
虽然道理都明白,毕竟是青梅竹马一同长大的同伴,那顿饭三人都没什么心情。
匆匆一别后,再也没有见过面。
后来就听说顾家连夜出城回乡了,而姚大帅不辞百里追回了顾袭人,成就了一段如花美眷的美谈。
而关于顾云华,再也没有音讯了。
林稚小姐托人去顾云华老家问过,依旧没有任何的回复。林稚小姐觉得沮丧,宋嘉摸着她的头发,将她揽在怀里。
这种淡淡的离别愁绪没有持续太久。林稚小姐的父亲和宋嘉的父亲决定给两小儿举办订婚典礼。
1926年,林稚小姐和宋嘉终于定下了婚约。
时光平静而动荡,军阀早已混战,瓜分中华。
新城在战乱中,平平静静过去了三年。
这日,姚大帅生辰邀请警署兄弟去府上看戏。
林稚小姐的父亲和宋嘉的父亲带着一对小儿女一同前往。大帅府上张灯结彩,满目红绸,戏台子已经搭好。
据说姚大帅是个戏痴,这回专门请了近来名声大噪的黎清先生前来唱戏。
林稚小姐听过这号人物,年纪轻轻,已是梨园班主的得意门生。她起了好奇心,偷偷跑去后台,无意撞到一人。
来人身形颀长,林稚小姐被撞得捂住鼻子,他却丝毫没有动静。
“你没事吧?”
声音温和,只是脸上画着浓重的油彩,看不清面目。
她摇摇头,却听见一声清脆欢喜的声音:“阿清,你在做什么?”
走廊曲折处走出一个烫着梨花头,穿着金丝绣牡丹旗袍的美人,眼角含笑,十分亲密地挽上了那人的胳膊。
林稚小姐大约猜到了两人的身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恰巧宋嘉寻来,她二话不说拉着宋嘉掉头就跑。
身后的那人手伸在半空,眸子里尽是失落,尴尬地垂下。
开戏之际,姚大帅领着大帅夫人露面致辞。
果然是方才遇到的美人,林稚小姐盯着大帅身旁的夫人,她脸上虽挂着笑容,但未抵眼底,与方才真切的笑容相比到底有几分凄然的意味。
果然里面的暧昧说不清道不明。
姚大帅说完感谢词便吩咐落座,戏台子便敲锣打鼓响起来,演的是黎清最拿手的《牡丹亭记》。
黎清长袖一挥,一开嗓便传来如雷掌声。
“则如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起承转合,风姿踔绝。
“宋嘉,你看那个黎清名角是不是有点像顾云华?”
5
宋嘉仔细瞧了一眼,惊喜地尖叫一声:“的确。”
他摸摸下巴,思索片刻,“应该是相似而已,你要知道云华虽然搬走了许多年,他姐姐可是正经大帅夫人,他不至于落到这种地步。”
黎清唱完一曲《牡丹亭》便下台换装准备下一曲。
姚大帅似乎十分满意,和下属窃窃私语。这时,夫人在大帅耳边低语几句也起身离去。
林稚小姐吃着宋嘉剥的荔枝,左顾右盼。
半个时辰过去了,黎清始终没有上台。大帅左催右催不来,一时大发雷霆,派了几个警卫求后台。
没过多久,警卫回来汇报。林稚隐隐约约听到说黎清和夫人私奔了。
姚大帅踹了桌子,亲自去了后院,发现夫人的衣裳细软还有保险柜里的金条统统不见了,气得他直跺脚,封锁了整个院子,一个个搜查。
林稚小姐和宋嘉的父亲也察觉事情不对劲,问清事情来龙去脉后双双出门去追。
很多年以后,林稚小姐都后悔,当时为什么没有拦着他们,只要拦住一个都不会发生后来的事情。
林稚小姐和宋嘉蹲在大院接受检查后就一起回去等消息。
天黑的时候,外面下起了瓢泼大雨。
宋嘉待在林稚小姐家里,一起趴在窗户边聊天。
“宋嘉,你说我们是举办中式婚礼还是西洋婚礼?”
宋嘉看着撑着下巴的林稚小姐低低一笑,“当然是西洋婚礼,我十分期待你穿白纱的样子。”
时间等得太晚,林稚小姐醒来的时候,宋嘉已经不在了。父亲一身湿漉漉地坐在沙发上吸烟,双眼赤红。
林稚小姐觉得害怕,将手放在父亲的肩上,“父亲,发生什么事了?”
父亲几乎哽咽:“你宋叔叔殉职了,我也停职调查了。”
林稚小姐一愣,“宋嘉呢?”
“他去警署了,看他父亲最后一眼。”
林稚小姐来不及换鞋,拔腿就冲进大雨里。那天林稚小姐浑身湿漉漉地站在一旁,看着宋嘉哭得撕心裂肺。
她也哭得一塌糊涂,宋叔叔那么善良的人。
她伸手意图安慰宋嘉却被宋嘉打开,他斜着眼睛恶狠狠地看着她,吓得她连连后退。
那陌生的瞳孔里全然不复往日的温柔,全是仇恨。那个眼神,折磨过她许多日子。
她不确定地小声试探:“宋……嘉?”
引来他越发地暴怒:“你滚!”
林稚小姐的手慢慢地放下,眼里噙满了泪水。
后来辗转中,林稚小姐才知道原来当日父亲和宋叔叔一同出门去追时,正好撞上了黎清。周围的警卫听见一声枪响,围过来的时候发现宋叔叔浑身是血扯住父亲的裤脚,而验尸官取出的子弹正是父亲枪里的子弹。
所以父亲成了人证物证俱在的嫌疑人,再加上当时的姚大帅莫名死在自己府内,父亲被人带走好几日。
那几天林稚小姐几乎都在惶恐中度过,
林稚小姐的父亲出来的那天傍晚,林稚小姐等在门外。
父亲正高兴,却没有察觉身后有人。
林稚小姐亲眼看到宋嘉拿着砖头从父亲身后狠狠地偷袭,父亲倒地不省人事,而他像受惊的小兽消失在黑夜里,从此杳无音讯。
后来,父亲身体恢复后,向警署递交辞呈,却从来没有放弃寻找宋嘉。
林稚小姐说,后来父亲下海经商赚了不少,加上时局动荡,便送她来了此地。半年前,父亲也逝去,她早已无依无靠。
这些都是林稚小姐生病的时候告诉我的,她平时极度坚强,却总在生病的时候脆弱得不可思议。
我帮她冲好药剂看着她喝完,然后帮她盖好被子,临走却被她一把抓住。我疑惑地回头,听见她说:“我有没有说过,你和我一个故人长得有几分相似?”
我轻笑一声,将她的手臂放进被窝里,“应是巧合。”
6
我下到一楼,坐在靠窗的沙发上,没有开灯。
往事就像底片慢慢洗出鲜活的色彩,渐渐有了感情。
“叮叮叮--”电话响起的声音吓了我一跳,我定了定心神,接起了电话。
“喂,你好。”
对方没有声音,只是放着戏剧《牡丹亭》的经典桥段《皂罗袍》。我耐着性子全部听完,然后挂断。
我呆坐在沙发一夜,没有丝毫睡意。
一周后,林稚小姐的病完全好了,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
近日一向早出早归的林稚小姐总是很晚才回,我每次都能看见有个戴帽子的家伙开着车送林稚小姐回来。
他们似乎关系十分亲密。
林稚小姐上楼的时候甚至唱起了歌。我端着咖啡一脸笑意,“林稚小姐是否找到了你的罗密欧了?”
林稚小姐转了个圈,心情极度愉悦,“是的,爱德华先生。”
我小心地喝了口咖啡,语气有些揶揄:“改日也介绍给我认识下,我倒要看看是什么样的家伙能得到林稚小姐的芳心。”
林稚小姐十分爽朗,“好啊。”
隔了一会,她突然倚在楼梯扶手上对我说:“爱德华先生,我想吃你最拿手的饺子了。”
我轻笑一声,“好。”
你说什么都好。
隔天,我收到了一个没有署名的信封。
我当即撕开了信封,里面是一张老旧的照片。照片上的女人烫着梨花头,穿着金丝绣的牡丹旗袍,仿佛又活了过来。
我手一颤,照片落在了地上。
我耳边回响起那个陌生的电话,真相无论埋藏多少年都会被揭开。
傍晚,我终于鼓起勇气站在鸢尾花田,我望着那株开得最盛的鸢尾花微微失神,点燃一支雪茄,烟火在手间明灭,直到双腿渐渐麻木才回去。
今天是林稚小姐二十六岁的生日,我早早地就在大厅放着音乐。
林稚小姐沿着扶梯下楼,我双眼注视着她,每一步甚至是每一个眼神,她今天格外地美丽,打扮得像新城的名媛。
她停在我的面前,似乎有些不安,点了一支烟,却被我夺了过来,扔在脚下踩灭星火。
“林稚小姐,吸烟有害健康。”
我依旧笑着,趁机揽上了她的腰,随着轻快的旋律舞步翩翩。这是我第一次敢这样做,想让她陪我跳最后一支舞。
才跳了几步,她却停了下来。
她靠近了我,在我耳边呵气如兰:“爱德华先生,其实相较于西方的歌剧,我更喜欢故乡的戏剧。我想在鸢尾花田里听你唱小曲。”
我心里一疼,依旧装着轻笑一声:“愿为效劳。”
我翻出压在箱底的行头,然后抹着浓重的油彩,长袖如扇。我从袖口摸出一把金色的钥匙,打开后院花地的大门。
娇艳无双的花地里,我提腔便唱一曲当年我的成名曲《牡丹亭》。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一个回眸,瞥见阴影里立着一个人影。
“好好好,黎清先生风韵不减当年啊。”他鼓着掌,说罢,一个颀长的身影来到我的面前。
我收了广袖,神情淡定。
我知道这一天总会来的。
他左手拿着一把铲子,立在我最敏感的位置,“鸢尾花田里葬着的可是当年姚大帅的夫人顾袭人,那样的大美人,你连一块碑都不敢立。黎先生,你当年千辛万苦带着佳人漂洋过海来这私奔有什么意义?”
宋嘉的模样还是没有变化,依旧那副明朗的姿态。他摇摇头,作势就要刨开这阴暗腐朽的地表。
我瞳孔微缩,大喊一声:“住手!”
这句话意味着什么,我很清楚。
“呵,你终于承认你是杀人凶手黎清了?”
7
宋嘉咄咄逼人,我苦笑一声。
如果那年姚大帅没有夺走属于我的一切,也许我和宋嘉之间也不会这样。
姚大帅攻破新城之后,他的兵马早已疲惫不堪,军饷又几乎耗尽。于是他找上了我顾家。
他挟持了我的姐姐,威胁我们捐出钱粮。我父亲为了保住家姐的性命,无奈之下交出了所有的积蓄。
姚大帅亲口答应让我顾家满门回乡,可是他失信了。
那日深夜的小路上他派来的兵马早早候着,将我们全部斩杀。我倒下前看见姐姐被人打晕带走。
那日下着磅礴的大雨,我被雨水淋醒,满目都是亲人的尸体。
我的恨就如这无根之水,无穷无尽。我发誓,我一定要夺回属于顾家的东西,取走他的狗命。
我辗转流落到了戏班,班主见我眉清目秀又刻苦勤奋,便悉心教导我成为名噪一时的名角,黎清。
我在大帅府唱戏遇到了姐姐,她一眼就认出了我,趁打赏的空隙约我。
我给了她一包慢性毒药,每日给姚大帅服下,让他神不知鬼不觉地死去。我们还策划了私奔案,逃到了巴黎。
可是我明明一切都计划好了,却没有料到来追我的是林叔叔和宋叔叔。
我没有选择。
我安慰自己,我从今往后就能和姐姐过上平静的日子。可我的姐姐由于一直被姚大帅虐待,满身伤痕,不久就死了。
我终于一无所有了。
之后我一直浑浑噩噩酗酒打架,直到我在码头遇到林稚。
她要租房,我便自称爱德华,将二楼以极低的价格租给她。三年来,一直默默守着她。
我甚至都不敢以顾云华的身份与她相认,就算是现在,伪善的面具血淋淋地撕开,我也只能以那个卑微的戏子身子存在。这大约是我最后的尊严。
就让顾云华永远干净纯粹地活在他们的记忆里。
我温和地笑着,对他的话不置可否。
“可是,你为何要杀我的父亲还嫁祸给别人?”他死死扣住我的肩膀,似乎要将我肩膀捏碎。
我表情未变,“因为你父亲拦住了我和袭人的去路,我佯装成黄包车司机在路边等候,趁他们不备就抢走其中一个警察的手枪,朝另一个开枪。我在脑中想了一百遍方案,发现这个最好,让警察内部起哄,没时间来追捕我们。事实证明我是对的,我和袭人果然平安地来到了巴黎。”
宋嘉抬手给了我一拳,我低声笑了一声,“有本事就打死我。”
他扯着我的衣领,“你以为我不敢?我这些年一直在调查这件事,早已有了证据。”说着又给了我几拳,拳拳下死手。
我已经快要麻木的时候,林稚小姐终于出声了:“够了,宋嘉,你要在我面前行凶吗?”
宋嘉甩甩手,松开了我。
他找来绳子,将我捆在椅子上。然后呵着拳头,下楼去找伤药。
林稚小姐犹豫了下,正打算下楼。
“林稚小姐。”我依旧笑着喊她,仿佛从来没发生什么。
她看我眼里有些怯意,我只好佯装着什么都没看到。
“爱德华先生,我虽然不知道你为何要做这些,但是这些年你对我的照顾我不能见死不救。”她松开捆住我的绳索,“你快走吧,我去拖住宋嘉。”
“林稚小姐。”
她停住脚步,回头看着我,“什么?”
林稚小姐,我疯狂地想告诉你我是顾云华,我爱你,非常地爱你,这样的时间长到甚至连我也不确定了。
可是,许多年的心意汹涌般推向嘴边,又像触不到海礁般无疾而终。
我扬起一个笑容,“没什么。”
应该是没什么意义了,这样罪恶的我,连带爱都是肮脏的。
她瞳孔缩了缩,转头下楼。
我最后看了一眼林稚小姐,犹豫着从窗户慢慢往下爬。刚落地便被人死死捂住嘴,脖子上架着一把冰冷尖锐的匕首。
后记
几乎不用想,我知道是谁。
他在我耳边小声地说:“我就知道她会放你走,但是我不会。”
我认命地闭上眼,果然脖子一凉,血柱喷涌。我用力捂住脖子的动脉,踉跄了几步。
生死边缘之际,我极力伸手爬向那扇隔绝生死的窗户,想看窗户里那个我深爱的女人最后一眼。只可惜,只能无力地垂下双手。
我想起那年姚大帅攻打新城,我怕林稚无聊于是亲手包了十几个饺子给她送去,却被她误解是宋嘉送来的。当时我多么地心疼自己,可是看见她眼里的期盼我终究还是选择点头不让她失望。
也许寂静不言,也是爱的一种方式。
“别告诉她,就让她一辈子看不起我,以为我苟且地活着。”她那么善良,即使这样的我死去也应该会难过的。
意识残留之际,我听见他冰冷地回答。
“我会的。”(原题:《老时光里的巴黎》,作者:辣鸡不辣。来自:每天读点故事APP 号:dudiangushi>,下载看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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