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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旅行投诉

有句老话叫做“计划赶不上变化”没错儿有时候计划好的事情却因为一些突发事件不得不取消比如说计划好的旅行本来旅行泡汤了就让人很沮丧但是购买的旅游行程费还有可能打了水

有句老话叫做“计划赶不上变化”

没错儿

有时候计划好的事情

却因为一些突发事件不得不取消

比如说计划好的旅行

本来旅行泡汤了就让人很沮丧

但是购买的旅游行程费还有可能打了水漂

这样的事情真是让人无法接受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接到消费者投诉称,5月26日,消费者囡囡(化名)通过“发现旅行”公众号购买了6月17日由广州出发到越南岘港的旅游行程,并付款10149元。

可是后来孩子被猫咬伤无法出行,囡囡于出发前6天提出退订,同时提供了医院证明。

“发现旅行”却表示“因临近出行时间,且爆款产品预订成功后不支持退改签。但考虑到消费者的情况,通过特殊申请可以退款1200元”。

通过囡囡提供的订单截图,记者在“发现旅行”公众号搜索“广州到岘港的同款行程”发现,在产品详情页中,退改政策处标有“此产品为爆款产品,确认后不接受任何退改变更”字样。

消费者通过在线旅游平台下单

旅行社提供的是电子协议

那么

针对消费者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的行为

“发现旅行”都有哪些规定?

记者登录其官网找到了《发现旅行产品预订协议》其中第四条规定:“如购买省心版旅游产品并在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标准向旅行社支付相应的业务损失费。具体为: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消费者应当按照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同时还规定:“如您购买除省心版外其他版本产品并在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请参照产品详情页‘退改政策’查看相关条款。”

记者在其他在线旅游平台查看对比后发现,各旅游电商平台均各自制定退改签规则,即便在同一平台上,旅游产品的供应商不同,退改签标准也存在不小的差异。

看完事件的整个过程后

小编脑海里不自觉地就飘出了

“霸王条款”四个大字

来一起看看律师怎么说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爆款产品不接受任何退改变更”不符合民航局就特价机票退改签收费提出的“阶梯费率”规定,对消费者而言也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若消费者因个人原因无法出行的,平台可根据消费者违约所产生的实际损失以及是否影响二次销售,实行阶梯费率,收取合理的手续费用。

邱宝昌表示,“爆款产品不接受任何退改变更”属于在线旅游平台单方面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经营者责任的格式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陈凤翔认为,“发现旅行”的“爆款产品不接受任何退改变更”这一条款涉嫌霸王条款。建议消费者可继续与旅游平台进行交涉,如果协商失败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无独有偶

消费者通过在线旅游平台预定旅游行程

遭遇退款难的事件时有发生

小伙伴们有没有遇到过同样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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