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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码头规范

鼓浪屿到底有几个码头?哪几个码头是游客可用?
公路局相关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市公路发展战略、规划、规章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

旅游码头规范

鼓浪屿到底有几个码头?哪几个码头是游客可用?

公路局相关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市公路发展战略、规划、规章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路交通规划及现有公路技术改造方案,负责全市国道、省道及重要县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并对全市县、乡公路建设、养护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三)负责编制公路建设、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市公路和桥梁工程的验收工作。

(五)制定公路科技政策和规范,负责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运用。

(六)负责对公路汽车渡口、收费站进行统一管理和公路通行费、过渡费等规费的征收及使用管理。

(七)负责全市路政管理和路政执法,保护路产路权。

规划、审批和管理公路两侧各种构造物和广告、宣传等设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审批公路沿线的各种建筑设施。

(八)承担公路、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业务。

(九)负责国防公路战备工作。

(十)开展公路建设融资和国际交通合作及涉外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干职工队伍建设和劳动人事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本局下属各单位。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通局相关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措施,拟定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全国、全省的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布局,编制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三)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其它运输方式的衔接;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军事运输。

(四)培育、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规划市场体系布局,制定市场规则,规范和监督市场行为,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交通工程建设的投标、招标等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工程定额管理和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监督。

(六)负责全市公路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产权。

(七)负责全市道路营业性运输站、点、场建设的规划;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出租、旅游客运、汽车租赁、联运、集装箱运输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机动车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交通稽查和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负责交通中介组织、信息配载的行业管理工作。

(八)组织编制全市港站主枢纽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港口布局及港航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水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船舶代理、货运代理、水路运输服务业以及辖区内水上港航监督、港口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行业管理;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和船员的培训。

(九)负责全市各项交通规费的征稽、管理和使用;负责道路、桥梁收费站(点)稽查站设置的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全市各项交通规费和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十)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投资、价格、税收、信贷、劳动工资、外汇和其他有关交通行业的规定。

(十一)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地方铁路的建设、管理;负责辖区内的铁路专用线的行业管理以及铁路专用线共用的协调管理。

(十三)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涉外运输管理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交通科技政策、技术编制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交通工业产品认证和质量监督。

(十六)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千岛湖有多少个旅游码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不同类型的旅游区(点),包括以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区(点)。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H ZB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0001-1994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旅游区(点) tourist attraction 经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有统一管理机构,范围明确,具有参观、游览、度假、康乐、求知等功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设施的独立单位。

包括旅游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度假区、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博物馆、美术馆等。

3.2 旅游资源 tourism resource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3.3 游客中心 visitor center 旅游区(点)在区内设立的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的专门场所。

4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及标志 4.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为四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级旅游区(点)。

4.2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标志、标牌、证书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颁发。

5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依据与方法 5.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确定,依据"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价体系"、"景观质量评价体系"的评价得分,并参考"游客意见评价体系"的得分数。

5.2 "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包括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通讯、旅游购物、综合管理、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等八个评价项目。

"景观质量评价体系"包括资源要素价值与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

每一评价项目继续分为若干评价子项目。

对各子项目赋以分值,各旅游区(点)按各评价项目及子项目的相应得分数确定其等级。

5.3 "游客意见评价体系"是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包括总体印象、可进入性、游路设置、旅游安排、观景设施、路标指示、景物介绍牌、宣传资料、讲解服务、安全保障、环境卫生、旅游厕所、邮电服务、购物、餐饮、旅游秩序、景物保护等评价项目。

每一评价项目分为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并依此计算游客意见得分数。

5.4 《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景观质量评分细则》及《游客意见评分细则》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6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条件 6.1 AAAA级旅游区(点) 6.1.1 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良好,依托城镇的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

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

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

标志及中外文规范、准确、醒目,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通行便利。

路面平整、坚实,或航道深邃、宽阔、无阻挡; d)区内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交通工具。

6.1.2 游览 a)各种引导标志(包括入口游览导游图、标识牌、景点介绍牌等)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符合GB 10001的规定。

标识牌和景点介绍牌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b)游览宣传教育材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准确,制作精美; c)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

导游员均应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40%。

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 章要求; d)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 e)设有提供咨询、接受投诉、接待服务的游客中心。

旅游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热情服务。

配有专门咨询投诉电话,使用方便。

6.1.3 旅游安全 a)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

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

危险地段防护设施齐备、有效,标志明显; b)认真执行旅游、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制度。

安全巡查定期、定时,流动巡检工作落实,能有效维护治安秩序; c)建立紧急救援体系,或设立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配备游客常备药品。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记录档案准确、齐全。

6.1.4卫生 a)环境整洁。

建筑物墙面整齐,无污垢。

游览参观场所平整,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

空气清新,无异味; b)公共场所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检测标准; c)公共厕所引导标识醒目,数量能满足需要。

建筑造型、色彩及格调与环境协调。

所有厕所具备冲水、盥洗、通风设备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

厕所便池洁净、无污垢,无堵塞。

室内整洁,无...

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要求

国家AAAAA级景区是一套规范性标准化的质量等级评定体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的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从4A级旅游景区中组织评定,而后产生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是目前全国旅游景区(点)最高评定标准。

标准较4A级旅游景区更加注重人性化和细节化,更能反映出游客对旅游景区的普遍心理需求,突出以游客为中心,强调以人为本。

a)可达性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

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

场地平整坚实、绿化美观或水域畅通清洁。

标志规范、醒目、美观。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与观赏内容联结度高,兴奋感强。

路面特色突出,或航道水体清澈。

d)区内应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a)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体现充分。

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b)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造型特色突出,艺术感和文化气息浓厚,能烘托总体环境。

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

c)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文字优美,制作精美,适时更新。

d)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

普通话达标率100%。

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科以上不少于30%。

e)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有文采。

导游服务具有针对性,强调个性化,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精美,特色突出,有艺术感和文化气息,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g)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标识明显,有艺术感和文化气息。

a)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的安全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全面落实。

b)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

游乐园达到GB/T 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

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特殊地段有专人看守。

c)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并配备专职医务人员。

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

a)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b)各类场所全部达到GB 9664规定的要求,餐饮场所达到GB 16153规定的要求,游泳场所达到GB 9667规定的要求。

c)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标识醒目美观,建筑造型景观化。

所有厕所具备冲水、盥洗、通风设备,并保持完好或使用免水冲洗生态厕所。

厕所设专人服务,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

室内整洁,有文化气息。

d)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造型美观独特,与环境相协调。

垃圾箱分类设置,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e)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应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a)提供邮政及邮政纪念服务。

b)通讯设施布局合理。

出入口及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c)公用电话亭与环境相协调,标志美观醒目。

d)通讯方便,线路畅通,服务亲切,收费合理。

e)能接收手提电话信号。

a)购物场所布局合理,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b)对购物场所进行集中管理,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

c)对商品从业人员有统一管理措施和手段。

d)旅游商品种类丰富,该地区及本旅游区特色突出。

a)管理体制健全,经营机制有效。

b)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有有效,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c)管理人员配备合理,中高级以上管理人员均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d)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鲜明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自身的品牌标志,并全面、恰当地使用。

e)有正式批准的旅游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f)培训机构、制度明确,人员、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g)投诉制度健全,人员落实、设备专用,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h)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特殊服务。

a)空气质量达GB 3095-1996的一级标准。

b)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的一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B 3838的规定。

d)污水排放达到GB 8978的规定。

e)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保护手段科学,措施先进,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f)科学管理游客容量。

g)建筑布局合理,建筑物体量、高度、色彩、造型与景观相协调。

出人口主体建筑格调突出,并烘托景观及环境。

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

求《双人皮艇漂流旅游安全规程》谢谢

广东双人皮艇漂流旅游安全规程 第一条 为加强对漂流旅游的管理,保障漂流旅游者的安全,促进漂流旅游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漂流旅游是指漂流经营企业组织旅游者在特定的水域,乘坐船只、木筏、竹排、橡皮艇等漂流工具进行的各种旅游活动。

第三条 漂流旅游属特种旅游活动,其安全管理工作以保障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为原则,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漂流旅游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区内漂流旅游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协商有关部门确定组织开展漂流旅游活动的区域和时间,确定漂流旅游工具的类型。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当地漂流水域状况和使用漂流工具的情况,制定本地区漂流旅游安全和服务标准,并根据安全和服务标准对经营企业和漂流工具进行检查。

对符合标准的企业,发给旅游部门认可的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其使用的漂流工具进行登记管理。

第七条 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漂流水域情况,一旦发生影响漂流旅游安全的如洪水、塌方、河道堵塞等情况,应立即通知企业停止漂流旅游活动,并及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旅客疏导和安全工作。

第八条 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漂流旅游的码头设施和接待设施以及漂流旅游企业的漂流工具进行检查。

第九条 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审核检查漂流旅游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漂流旅游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第十条 经营漂流旅游的企业应根据旅游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经营漂流旅游的企业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经营漂流旅游的企业应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漂流工具操作人员进行旅游服务和旅游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 经营漂流旅游的企业应保证所提供的漂流旅游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在漂流旅游活动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要求;在码头、漂流工具上应放置足够的救生设备;组织* 旅游者乘坐漂流工具时,应要求旅游者穿救生衣或使用其他救生装备。

第十四条 经营漂流旅游的企业应保证漂流工具安全可靠,严格遵守核定的载客量,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五条 经营漂流旅游的企业应明确告示患有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痴呆病等病症的患者以及孕妇、老人、小孩和残疾人等不宜参加漂流旅游。

第十六条 开展漂流旅游应在有关部门考察核定的、符合安全标准的水域内进行,经营漂流旅游的企业应配合有关部门,保持漂流水域的畅通及航道标志明显。

第十七条 漂流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当地水运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上岗前必须由旅游管理部门或经营企业进行旅游服务和旅游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 漂流工具的操作人员须向旅游者宣讲漂流旅游安全知识,介绍漂流工具上的安全设施及使用方法,说明漂流旅游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发生意外事故后的应急办法。

第十九条 由旅游者自行操作漂流工具进行漂流的,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应事先将有关注意事项详细告知旅游者,并在易发生事故的危险地段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监护。

第二十条 投入经营使用的漂流工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有关部门检验,持有载明乘客定额、载重量、适航内容的合格证书; (二)按有关规定选配操作人员; (三)救生设备齐全。

第二十一条 已领取旅游部门发放认可证的经营企业,其漂流工具的买卖、转让、租赁、抵押、报废等须到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凡在漂流过程中发生旅游者伤亡事故或危及旅游者安全的其它事故,均为漂流旅游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 经营漂流旅游的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意外事故处理预案。

第二十四条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经营漂流旅游的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救助,并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将情况向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组织事故调查、伤员的救治和其他善后工作。

第二十六条 事故处理结束后,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成漂流旅游的经营者整理出事故处理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伤亡情况及财产损失、经验教训、处理结果等。

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将事故处理报告核定后,报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及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旅游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厦门旅游客运码头到机场怎么走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公交线路:空港快线轮渡线,全程约18.0公里1、从厦门旅游客运码头步行约420米,到达轮渡空港快线站2、乘坐空港快线轮渡线,经过1站, 到达t3候机楼空港快线站3、步行约420米,到达厦门高崎国际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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