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旅行的特点
眼看一次完美的旅行就要结束了,不曾想最后一哆嗦却出了事端:在送旅行团游客回单位的路上,经过一个铁道口时,由于旅行车发生颠簸,60岁的刘大妈腰部严重受伤,立即被送往附近的医院
眼看一次完美的旅行就要结束了,不曾想最后一哆嗦却出了事端:在送旅行团游客回单位的路上,经过一个铁道口时,由于旅行车发生颠簸,60岁的刘大妈腰部严重受伤,立即被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
刘大妈所在单位,为了丰富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特意组织了次老同志的“海南环岛五日游”,十几位退休老同志参加了某国际旅行社的旅游团。在领略了南国美丽的风光后,老同志们满意地回到了北京。在机场,国际旅行社的车接上老同志,将他们送回单位,一次旅游合同马上就要圆满完成了,也就这当口,刘大妈在车上出了事。
于是双方的争论也就不可避免了:刘大妈说,我们都是老同志,旅行社的司机开车就应小心一些,我是坐你们旅行社的车伤的腰,这又是住院,又是弄外固定支架的,我受的罪你们替不了,但我因腰伤的花销,旅行社必须赔偿。
而旅行社也觉得自己特无辜:这一路上我们没出什么差错,现在已经出了机场,旅游已经完成了,刘大妈又不是在旅游时伤的腰,还要我们赔偿合适吗?
双方就这样你说你的理,我论我的由,刘大妈的医疗费迟迟没能解决。无奈,刘大妈将国际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旅行社赔偿自己因腰伤而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
刘大妈的代理律师查明,刘大妈与国际旅行社为此次旅游,签有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合法有效。按照合同的约定,最后旅行社要将老同志安全送达单位,合同才算完全履行完毕
据此律师认为,刘大妈是在国际旅行社从机场接送老同志回单位的车上受的伤,车是旅行社的,司机是旅行社的,接送老同志回单位也是旅行社必须履行的合同义务,因此旅行社对刘大妈乘坐旅行车时受伤的结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于旅行社所称旅游已经结束,他们不应再承担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旅游马上就要结束,与旅游已经结束,是完全同的两个概念。鉴于刘大妈伤得比较严重,除赔偿医疗费外,旅行社还应适当赔偿固定支架费、护工费等。
律师特别指出,当前因旅游而起的法律纠纷不少,游客与旅行社的官司也很多。其实旅行社如果把工作做得再细一些,许多官司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本案旅行社接的是老人团,就应与其他团队有所区别,节奏要慢一些,医疗保护要跟上,接待工作要照顾老人的特点,比如司机的车一定要稳要慢,而问题恰恰出在了司机身上。本案看似归途中的一个小意外,其实旅行社工作不细,早就埋下了隐患,结果老人受罪,旅行社赔钱,这个教训应该汲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旅行社没有完全履行合同责任,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据此判决:国际旅行社赔偿刘大妈医疗费、外固定支架费、伙食补助费、护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9万余元。这个案例告诉您:有了约定,就必须履约。尽管旅游马上就要结束,但只要没有按合同约定,完全履行合同,旅行社的法律义务就没有尽完。这中间出了问题,旅行社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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