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资讯

研学旅行旅行的试点资料

3月19日,聊城市教育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根据要求,学校每学年安排集体研学旅行不少于2次,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二年级

3月19日,聊城市教育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根据要求,学校每学年安排集体研学旅行不少于2次,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

2018年1月至11月,为聊城中小学研学旅行组织实施阶段,我市确定东昌府区、临清市为省研学旅行实验区,每个县(区)确定1-2所学校开展试点工作。

研学旅行,要兼顾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和公益性四个基本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研学旅行车费半价景区门票要减免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放在首位

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

资料图

研学旅行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于贫困家庭学生,学校要与承办单位协商,减免费用。

对于中小学研学旅行通过公路、水路、铁路出行的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要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提升优质旅游服务。鼓励保险企业开发针对研学旅行的个性服务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政策。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开展研学旅行。

研学旅行是学校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更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在活动全过程中必须把师生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

学校每次组织的研学旅行活动必须要有详尽的安全防范预案,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如遇恶劣气象或特殊情况,学校应及时取消或暂停研学旅行活动。

落实用车单位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研学旅行用车交通安全管理,杜绝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和驾驶人接送研学旅行学生。定期开展研学旅行交通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学生应对交通安全突发事件能力。

学校可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学校自行开展活动时,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干部、教师、安全员和家长志愿者。


集体研学旅行每学年不少于2次

建设市、县两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

资料图

按照规定,学校每学年安排集体研学旅行不少于2次,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五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要设计开发富有聊城特色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指导各县(市、区)开发适合本地实际的研学旅行课程。指导和帮助中小学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科学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内容。

建设研学旅行基地。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结合域情、校情、生情,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等,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市、县两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开展研学旅行先行示范区和研学旅行基地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

同时,依托本地各类资源,建设一批知识科普型、体验考察型、励志拓展型、自然观赏型、文化康乐型研学旅行基地。

以研学旅行基地为重要依托,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体,打造一批市、县两级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

另外,还要认定一批有资质、信誉好的企业或机构,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委托其协助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东昌府区临清为省研学旅行实验区

专家强调防止“重旅行、轻研学”

按照《通知》规定,目前,聊城确定东昌府区、临清市为省研学旅行实验区,每个县(区)确定1-2所学校开展试点工作。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强调,研学旅行要注意防止“重旅行、轻研学”的倾向。

研学旅行是融社会调查、参观访问、亲身体验、资料搜集、专家点评、集体生活、同伴互助、文字总结(中学生可写小论文、小调研报告,小学生可写感想、体会)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

“要防止使研学旅行变相成为旅游活动,必须要强调研究学习的特点。”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坦言,研学旅行要和课堂教学有机结合。

开展研学旅行是深化新课程改革的重要举措,各试点学校要根据学科教学内容、特点和进度,参照研学旅行目的地要求,合理地安排好不同学段、不同课程、不同年龄学生的研学旅行主题,使课堂教学更加生动活泼、形象直观,促进研学旅行更有针对性、实效性。

相关部门,要建立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

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教育部门和旅游部门牵头建立临检制度,指导各县(区)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对研学旅行基地的课程设置、接待数量、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等进行督查评价。

记者 刘敏 通讯员 蔡磊 朱宏锐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