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旅行的通知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研学旅行,7日鞍山市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精神,打造一批精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研学旅行,7日鞍山市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精神,打造一批精品研学旅行课程,进一步规范鞍山市中小学研学旅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7日鞍山市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
目标内容实施评价不能少
要求各个学校都要精心设计方案。要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办)要统筹规划本地研学旅行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各中小学校要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课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研学旅行,做到“四有”,要有目标、内容、实施、评价,制定活动方案要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告知学生家长开展研学旅行相关事宜,加强参与师生的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
事先须征求家委会意见
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必须事前召开家长委员会征求意见,在充分达成共识基础上,家长委员会参与制定活动方案。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并及时主动沟通协调交通、公安、卫生、食品药品、安监等部门及目的地所在镇(街道)安全管理办公室,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明确研学旅行活动审批程序。禁止“只旅不学”,凡是“只旅不学”没按课程要求制定研学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有研学旅行申请的,务必上报研学旅行审批表和安全应急预案及学校研学旅行报告一式3份,未通过审核备案的一律不予批准。
限定研学旅行活动时间
本次“新政”,对于活动时间也进行了限定。相关人士表示,遵循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小学阶段不超过2天1夜,原则上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实施;初中阶段不超过3天2夜,原则上在初中一到二年级实施;小学一至三年级和初中三年级可结合学科教学实际,安排必要的社会实践活动。
注重饮食安全。集体餐饮要到证照齐全、符合要求的就餐地点进行。统一集体就餐,要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要求做好食品留样等工作。学校要对组织活动的企业和机构资质及安全措施进行前置性审查,并明确其应当承担的安全责任。学校要将签订的相关合同,加盖学校公章后和研学旅行活动方案按管理权限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此外,本次“新政”还明确了保险事宜。按照要求,委托出行的旅行社投保责任险保险额不低于60万元/人;未满18周岁,研学旅行人身意外险保险额不低于16万元/人。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千山晚报 全媒体记者 沈璐佳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