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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旅行的职责

“三转一上”“个转企”,即有较强实力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产转法”,即产业活动单位转为独立注册的法人单位;“无转有”,即无照经营户登记为有照经营户;“小上规”

“三转一上”

“个转企”,即有较强实力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产转法”,即产业活动单位转为独立注册的法人单位;

“无转有”,即无照经营户登记为有照经营户;

“小上规”,即小微企业上规模。

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了《海门市“三转一上”工作实施方案》,旨在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夯实全市经济发展基础。

市发改委介绍,我市将以“政策引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区镇合力、分步推进”为原则,按照“规划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的工作思路,积极支持和促动具备条件的经营单位实现“三转一上”。

我市确立了“三转一上”工作目标,即通过1至2年时间,全面推进“三转一上”工作,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优化升级。其中,到2017年底力争实现工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法人企业(一般纳税人)和产业活动单位转为独立注册的法人单位共200家,服务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一般纳税人)和产业活动单位转为独立注册的法人单位共100家(完成转企目标任务的界定为实际注册并产生开票收入);通过“个转企”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0家,新增限上社消零企业10家;规范一批无照经营户登记为有照经营户;推进大卖场、农贸市场、电商城等集中开票(统计)限上平台建设,年内力争建成3家。

据介绍,我市对“三转一上”重点范围进行了规定。全面推进符合条件的有升级需求的所有行业“三转一上”工作,其中,以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商贸流通领域的“个转企”为重点对象,以开发区、工业园区、海门高新区、常乐镇等区镇的产业集聚区、集贸市场、专业市场为重点区域。

重点对象为注册登记地在本市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单位:

法律标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市场主体性质为企业的,产业政策要求为企业的,具体包括:印刷,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境外就业中介,典当,拍卖,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二手车经销及经纪,劳务派遣,汽车供应,汽车品牌经销,汽车总经销,因私出入境中介,报废汽车回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矿山勘探、开采,兽药生产、经营,药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农药生产,大型商场贸易等行业。目前仍以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经营的,限期转型升级为企业。逾期未转型升级而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产业政策的,须变更经营范围。

行业标准。现行法律法规鼓励登记为企业的行业,或属于相关部门重点监管的行业,具体包括:较大规模的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娱乐服务、商场零售、食品批发业、机械制造、红木制品、电动工具、建材、家纺、教育培训机构等行业,应积极引导帮助其转型升级为企业。

规模标准。经营场所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或机器设备固定资产达20万元或雇工人数达8人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应积极引导帮助其转型升级为企业。

信用标准。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自主品牌的、有较强技术实力的、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个体工商户,鼓励并支持其转型升级为企业。

销售标准。工业行业年应税销售50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商业行业年应税销售8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经国税部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应积极引导帮助其转型升级为企业。

能耗标准。占用土地资源较多,用水用电量较大等资源能耗类个体工商户,应积极引导帮助其转型升级为企业。

我市实施了联动推进机制,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区镇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并将今年“三转一上”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区镇。根据“三转一上”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时间节点,市委大督查办进行全程督查,将各地“三转一上”2017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四个全面”综合考核,对完不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区镇予以扣分。同时,市委、市政府加强政策激励,对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区镇进行奖励。其中,每超额完成1家个转企或产转法的,奖励5000元;每超额完成1家规上或限上服务业企业的,奖励3万元。通过转企进规的工业企业,每进规1家奖励3万元。该奖励按年度申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奖励对象为负责“三转一上”的有功人员。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刘海滢 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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