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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辉旅行

公 告(2015)狮执字第2277号厦门昇昌吉旅行用品有限公司、陈林森: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石狮市亨达利织造漂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厦门昇昌吉旅行用品有限公司、陈林森买卖合同一

公 告

(2015)狮执字第2277号

厦门昇昌吉旅行用品有限公司、陈林森: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石狮市亨达利织造漂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厦门昇昌吉旅行用品有限公司、陈林森买卖合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陈林森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本院已裁定拍卖或变卖被执行人陈林森所持有的的厦门辉箱包工业有限公司34.5%的股权。并依法委托泉州华天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被执行人陈林森所持有的的厦门辉箱包工业有限公司34.5%的股权价值为1608173.29元(大写:壹佰陆拾万捌仟壹佰柒拾叁圆贰角玖分)(需要详细了解上述评估报告,可到本院执行庭查阅、复制或领取)因无法有效联系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泉华天资评字(2018)第036号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7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许自猛

联系电话:0595-8861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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