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旅行团
6月19日下午,莆台合作项目招商暨《促进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推介会在莆田举行,来自台湾的200多位基层代表、台商代表参加会议。副市长胡国防出席并讲话。推介会现
推介会现场
东南网莆田6月20日讯(本网记者 李剑军)6月19日下午,莆台合作项目招商暨《促进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推介会在莆田举行,来自台湾的200多位基层代表、台商代表参加会议。副市长胡国防出席并讲话。
会上,市发改委对莆田市投资环境、招商项目及省级、市级惠台措施等进行推介。台湾嘉宾代表就投资环境、产业项目、文化交流等方面发表意见和建议。市台办向与会嘉宾说明今年莆田市出台的《促进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
副市长胡国防指出,莆田拥有深厚的妈祖情缘,产业合作源远流长。当前,莆田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将积极借鉴台湾在特色农业、生态休闲旅游、文创、医疗健康等优势产业的经验,希望台胞把握机遇,寻求合作可能。莆田的惠台政策鼓舞人心,欢迎台胞台商来莆考察,投资兴业、工作学习,莆田将用心用情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化服务,助力实现发展共赢。
据悉,为落实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惠台政策措施,今年4月份,莆田市出台了《关于促进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推出35条惠台举措,共分为以下四大部分:
深化莆台经贸合作
鼓励和支持台胞来莆投资医疗健康、电子信息、精密制造、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建设两岸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先行区等台商投资集聚区,给予项目优先审批,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制定具体优惠政策。
给予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启动资金支持。创业启动支持分为市级重点创业项目、市级优秀创业项目两类,经评审确认后,由市级人才专项经费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创业资金支持。同时,税收、场地租金等给予补贴。
鼓励台胞来莆开设台湾特色产品商店,根据其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补助,一补5年。鼓励和支持台湾文创机构或个人文创工作室入驻湄洲岛,其办公住房租赁、获得奖项或称号等方面,给予海岛创业补助。合作举办两岸大型活动或赛事的,给予补助支持。
促进莆台文化交流
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间团体、机构、宫庙等加大对台文化交流力度,每年单列资金300万元,用于以上民间机构文化交流项目的补助。
鼓励和支持台湾同胞申报莆田市“妈祖信俗”各级代表性传承人,经认定的市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满45周岁后可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传承补助,用于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等各项传习活动。
台胞享受湄洲岛入岛门票及全岛景点门票全免优惠;莆田市辖区内所有景点门票对台胞实行减半优惠,台胞旅游团门票实行三折优惠。
强化人才支撑
加快莆台人才交流基地(示范区)建设,探索设立海峡博士后工作站,对获准建站的给予建站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入驻一年以上的博士每人每年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累计不超过5年。
实施台湾特聘人才专项计划,纳入人才“壶兰计划”。入选“壶兰英才”的,给予两年内每月2000元补助;入选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的给予300万元补助,入选个人给予最高150万元补助。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市级按1:1比例给予配套补助。
对接产业人才需求,重点引进医疗健康、电子信息、文化创意、传统鞋服等产业台湾高层次人才,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其支付薪酬25%补助,同一对象补助不超过5年,当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2万元,省市补助就高从优不重复,并同等享受“壶兰计划”政策待遇。
其它配套政策
设立台湾同胞就医绿色通道。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九五医院及县区级医院设立“台胞就医绿色通道”,对持台胞证的在莆就业创业台胞实行便利化就医措施。
该意见还就“在莆台商台干台青购租房政策支持”“在莆台商及来莆就业的台胞子女就学照顾”“在莆创业及受聘的台湾青年给予社保补贴”“台湾高校毕业生创业生活补助”“台资农业项目生产配套用房用地政策支持”提出相关政策。
2013年国家林业局有关规定出台之前已经办理给台胞的林权证允许流转。鼓励和支持台资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和转型升级,按其实际土地面积给予每年每平方米2元的补助。
设立台胞赴大陆就业就学的服务机构。台胞在我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办事享受台胞优先办理政策,无需凭居民身份证取号,持台胞证即可申办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鼓励台湾船运公司直航湄洲岛,按照实际人数船票的50%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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