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月旅行日记
1.前一夜,马路又喝到酒气熏熏,还是夜半两点才回家。毛笛照例坐在客厅等他,大灯没开,就拧了一盏小灯,她心里的小人还是计较,总觉得,好像不大鸣大放地开灯,就能掩盖自己总是等这个男人
1.
前一夜,马路又喝到酒气熏熏,还是夜半两点才回家。毛笛照例坐在客厅等他,大灯没开,就拧了一盏小灯,她心里的小人还是计较,总觉得,好像不大鸣大放地开灯,就能掩盖自己总是等这个男人回家,一等十年的愚蠢。电视的光线折折叠叠,隐喻成一片晕黄打在她纹理铜墙铁壁的面膜上,看不出表情,不过马路也从来不在意毛笛的心情的,十年了,他养家,她闲赋,他倒想不出有什么条框,要让他看她脸色。
“shit!”
听他开始说英文,就知道他又喝多了。一个四十岁的男人,头重脚轻地坐在玄关换鞋,对着一缠鞋带糊涂又迷惑的样子,总是有点好笑。但凡他们之间有点情趣,她大可以揭下面膜笑了,给他额头一个爆栗:“我真是养了个小朋友。”,然后把他发型噜噜苏苏的脑袋一通揉,摁进了怀里,高高兴兴的一晚。但尴尬的先是结婚三年后,毛笛被查出来不能生育,于是两人只能假装自己是丁克一族;再是,马路这两年爱上模仿香港人的打扮,穿sneaker和卫衣,头上gel一堆发胶,摁在怀里,像是抱了一丛刺猬,扎心又扎肺。再,最重要的,他们很久没有亲昵,原来夫妻之间也能觉得太唐突。
毛笛还是走过去,蹲下,替他把鞋扯下。敷着面膜的女人跪着,替满面潮红的男人灰姑娘式的脱鞋,本是滑稽,这时马路却罕见地偏偏握住毛笛的手:“阿笛,收行李,明天跟我飞去海岛旅行。”
“?!”
“明天我们结婚十年了。”,潮红的男人脸上好像苍白了些,揭下面膜的女人,脸却潮红起来。
2.
总是在替马路收行李,知道他要带什么的:古龙水、哪本书,几双袜子怎么卷,衬衣熨好放进防尘袋,马路是人前的得意男人,穿衣有品,颇有生活格调,说话不大声,但足够洪亮,因为自信。毛笛总是想起那个关于自动贩卖机的笑话,说是贩卖机之所以能够快速准确地吞吐商品货物,因为里面蹲住着一个小人。她觉得自己就是蹲在马路背后的那个小人,很多日子都是无声过去的,无声地替他买菜,做饭,再接到不回家吃饭的电话,自己吃掉或是拿保鲜膜一封明天再吃。没人会对里面的小人说声谢谢。
竟不知道给自己带什么。
可是替两个人的旅行收行李,却是很久以来的第一次了。除了回娘家或是婆家过年,上一次,似乎是去斐济,她还没被查出不能生育,喜滋滋地往行李箱里放草帽和眼镜,抖起新买的花裙子,太阳色,艳而欢喜,给马路看:穿这个好不好?
“好。”,马路也曾有过温情的时刻啊,把下巴枕在她瘦削的肩膀上:“以后女儿长大了,还可以给她穿,她一定和妈妈一样漂亮。”,马路喜欢女儿,总幻想着一双软软糯糯地胖手缠在他脖颈,嗲兮兮地叫一声爸爸,然后一个大男人就吃吃笑了。他和毛笛在一起,十岁的年龄差,两个人心里隐约都明白,这是不是埃勒克特拉情结?埃勒克特拉,在古希腊神话中弑杀了母亲,如同弑父娶母的俄狄浦斯的镜像,代表着对父权象征的依恋。
她当时背井离乡,与人合租在北京胡同里的小平房,冬凉夏暖,下水道的味道总是反上来。年会聚餐后暴雨,他们顺路,他喊了代驾把她捎回家。送到门口的时候,只见她拧开钥匙然后惊呼,床顶的天花板在漏水,他怔怔地没醒酒,迷瞪着看她长手长脚小鹿一样拿盆接水,蹦来跳去。这边拿盆接上,那边又开始漏。于是他脱了西服上前帮忙。他是农村出来的,又在大城市见惯了优渥女孩,好笑中有了点对她的可怜。对视的时候,看雨打湿她的额发,两人都觉得冷,或者是过分挤了,于是抱在一起。
也许是叫两人都误会心上也有雨了。
3.
但其实抛开荷尔蒙,两人的情感截断,又是很难拼合的。一个是思维直线的男人,一个是见识还浅搬不出什么话题的毛躁女孩,尝试了很多次之后,造不出孩子,倒是收到了一张鉴定:毛笛生育艰难。于是这场建立在荷尔蒙之上的爱情,褪去了原始的热情,艰难起来。
毛笛想着,两人十年的婚姻,后来的七年,倒除了争吵和嫌隙,没有什么可以几年,但马路还是个负责的男人,总算没有分手。但或者,这是另一种不负责?酒气冲天的马路在浴室洗澡,毛笛打开衣柜,替两人收拾衣服。
床头的手机亮了,是马路的手机。
“感谢您订购让妻子自杀的旅行服务,今日起一周内生效。”
(全文完)
本文作者“张今儿”,现居San Francisco Bay Area,目前已发表了17篇原创文字,至今活跃在豆瓣社区。下载豆瓣App搜索用户“张今儿”关注Ta。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