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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演出规范

旅游景区夜游项目开发有什么标准原则
1、集中性游客不可能像白天一样重新把景区游览一遍,而是主要在景区的背景下进行休闲游乐活动,所以夜间旅游项目的开发在空间上应该集中

旅游景区演出规范

旅游景区夜游项目开发有什么标准原则

1、集中性游客不可能像白天一样重新把景区游览一遍,而是主要在景区的背景下进行休闲游乐活动,所以夜间旅游项目的开发在空间上应该集中在一两个景观点或观景点上的休闲区,而且尽可能靠近旅游服务区。

这样既有利于游客的消费点的集中,也有利于景区的管理和游客的安全。

2、互动性与白天的旅游项目相比,夜间旅游中的游客自主性更强,精神和情感上的需求也更大,旅游项目设计中更加需要游客与景区之间、游客与游客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使游客能更深层次的体验景区。

3、互补性夜间旅游项目的设计一定要强调与白天旅游项目的互补,一方面体现与日间旅游项目的不同,如白天内容以景观为主,夜晚以风情为主,白天功能以观光游乐为主,夜晚以休闲体验为主„„切实使游客收获到与日间的旅游不一样的感触,创造新的兴奋点,把景区表现得更加丰富。

另一方面又要成为白天旅游的情感延续和体验深化,转化为游客在景区内的持续消费。

4、本土化特色化和本土化是旅游项目设计的重要原则,随着夜间旅游项目扮演角色越来越重要,竞争逐渐激烈,对夜间旅游项目的特色化和差异化要求,也越来越重要。

如前所述,在游客体验景区风情,实现多样化消费方面,夜间旅游项目承担着更重要的任务,所以夜间旅游项目的开发设计上,更多的需要引入人文资源,更多的利用本地特色的文化元素。

5、综合性夜间旅游不再是简单的用灯光把景区照亮再让游客又一遍配上一些娱乐购物项目的时代了。

成功的夜间旅游吸引力的打造通常不会是一种旅游产品形式,而是几种形式的综合。

这种综合也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围绕夜间旅游吸引打造这一目的下的整合。

一般包括吸引力的打造的项目为主打,消费性项目为辅助夜游的服 务主要是通过对景区的了解然后加上夜晚的一些项目提升景区整体的GDP,目前这块的服务商北京有聚城视界

国家A级旅游景区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旅游演出规划设计绿维创景认为最好是结合国家旅游局关于下发2012年中国旅游宣传主题及宣传口号的通知进行,需要围绕推动实现旅游业两大战略目标,根据当前旅游市场新形势,将2012年中国旅游宣传主题定为“2012中国欢乐健康游”,宣传口号为“旅游、欢乐、健康”、“欢乐旅游、尽享健康”、“欢乐中国游、健康伴你行”。

只有深入洞悉人们对于旅游的需求,科学研究和总结旅游项目当地的特色资源,研究总结出的策划、规划和设计工作中的各种方法和模式,才能坚持创新,才能有更好的发展。

旅游景区指示牌上的标准颜色是什么颜色?

景区等级越高服务等各方面会越完善,游客观览质量会更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

5A级为中国旅游景区最高等级,代表着中国世界级精品的旅游风景区等级。

5A是一套规范性标准化的质量等级评定体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的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从4A级旅游景区中组织评定,而后产生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是目前全国旅游景区(点)最高评定标准。

标准较4A级旅游景区更加注重人性化和细节化,更能反映出游客对旅游景区的普遍心理需求,突出以游客为中心,强调以人为本。

故宫(北京) •天坛(北京) •颐和园(北京) •八达岭长城(北京) •古文化街旅游区(天津) •盘山(天津) •山海关(河北) •白洋淀(河北) •承德避暑山庄(河北) •云冈石窟(山西) •五台山(山西) •沈阳市植物园(辽宁) •大连老虎滩(辽宁) •海洋极地馆(辽宁) •伪满皇宫(吉林) •长白山(吉林) •太阳岛公园(黑龙江) •东方明珠电视塔(上海) •上海野生动物园(上海) •南京中山陵园(江苏) •无锡影视基地(江苏) •苏州市拙政园(江苏) •苏州市周庄(江苏) •杭州西湖(浙江) •雁荡山(浙江) •普陀山(浙江) •黄山(安徽) •九华山(安徽) •鼓浪屿(福建) •武夷山(福建) •庐山(江西) •井冈山(江西) •蓬莱阁(山东) •曲阜明故城(山东) •泰山(山东) •少林寺(河南) •龙门石窟(河南) •云台山(河南) •南岳衡山(湖南) •张家界(湖南) •黄鹤楼(湖北) •三峡大坝(湖北) •长隆旅游度假区(广东) •深圳华侨城(广东) •漓江(广西) •乐满地度假世界(广西) •三亚南山文化(海南) •三亚大小洞天(海南) •大足石刻(重庆) •巫山小三峡(重庆) •青城山(四川) •都江堰(四川) •峨眉山(四川) •九寨沟(四川) •黄果树瀑布(贵州) •安顺龙宫(贵州) •石林(云南) •玉龙雪山(云南) •秦始皇兵马俑(陕西) •华清池(陕西) •黄帝陵(陕西) •嘉峪关(甘肃) •崆峒山(甘肃) •银川沙湖(宁夏) •银川沙坡头(宁夏) •天山天池(新疆) •吐鲁番葡萄沟(新疆) •阿勒泰喀纳斯(新疆)

试举例说明景区应如何贯彻实施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景区等级越高服务等各方面会越完善,游客观览质量会更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

5A级为中国旅游景区最高等级,代表着中国世界级精品的旅游风景区等级。

5A是一套规范性标准化的质量等级评定体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的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从4A级旅游景区中组织评定,而后产生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是目前全国旅游景区(点)最高评定标准。

标准较4A级旅游景区更加注重人性化和细节化,更能反映出游客对旅游景区的普遍心理需求,突出以游客为中心,强调以人为本。

故宫(北京) •天坛(北京) •颐和园(北京) •八达岭长城(北京) •古文化街旅游区(天津) •盘山(天津) •山海关(河北) •白洋淀(河北) •承德避暑山庄(河北) •云冈石窟(山西) •五台山(山西) •沈阳市植物园(辽宁) •大连老虎滩(辽宁) •海洋极地馆(辽宁) •伪满皇宫(吉林) •长白山(吉林) •太阳岛公园(黑龙江) •东方明珠电视塔(上海) •上海野生动物园(上海) •南京中山陵园(江苏) •无锡影视基地(江苏) •苏州市拙政园(江苏) •苏州市周庄(江苏) •杭州西湖(浙江) •雁荡山(浙江) •普陀山(浙江) •黄山(安徽) •九华山(安徽) •鼓浪屿(福建) •武夷山(福建) •庐山(江西) •井冈山(江西) •蓬莱阁(山东) •曲阜明故城(山东) •泰山(山东) •少林寺(河南) •龙门石窟(河南) •云台山(河南) •南岳衡山(湖南) •张家界(湖南) •黄鹤楼(湖北) •三峡大坝(湖北) •长隆旅游度假区(广东) •深圳华侨城(广东) •漓江(广西) •乐满地度假世界(广西) •三亚南山文化(海南) •三亚大小洞天(海南) •大足石刻(重庆) •巫山小三峡(重庆) •青城山(四川) •都江堰(四川) •峨眉山(四川) •九寨沟(四川) •黄果树瀑布(贵州) •安顺龙宫(贵州) •石林(云南) •玉龙雪山(云南) •秦始皇兵马俑(陕西) •华清池(陕西) •黄帝陵(陕西) •嘉峪关(甘肃) •崆峒山(甘肃) •银川沙湖(宁夏) •银川沙坡头(宁夏) •天山天池(新疆) •吐鲁番葡萄沟(新疆) •阿勒泰喀纳斯(新疆)...

旅游景点级别划分标准是什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不同类型的旅游区(点),包括以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区(点)。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H ZB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0001-1994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旅游区(点) tourist attraction 经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有统一管理机构,范围明确,具有参观、游览、度假、康乐、求知等功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设施的独立单位。

包括旅游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度假区、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博物馆、美术馆等。

3.2 旅游资源 tourism resource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3.3 游客中心 visitor center 旅游区(点)在区内设立的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的专门场所。

4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及标志 4.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为四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级旅游区(点)。

4.2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标志、标牌、证书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颁发。

5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依据与方法 5.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确定,依据"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价体系"、"景观质量评价体系"的评价得分,并参考"游客意见评价体系"的得分数。

5.2 "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包括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通讯、旅游购物、综合管理、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等八个评价项目。

"景观质量评价体系"包括资源要素价值与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

每一评价项目继续分为若干评价子项目。

对各子项目赋以分值,各旅游区(点)按各评价项目及子项目的相应得分数确定其等级。

5.3 "游客意见评价体系"是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包括总体印象、可进入性、游路设置、旅游安排、观景设施、路标指示、景物介绍牌、宣传资料、讲解服务、安全保障、环境卫生、旅游厕所、邮电服务、购物、餐饮、旅游秩序、景物保护等评价项目。

每一评价项目分为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并依此计算游客意见得分数。

5.4 《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景观质量评分细则》及《游客意见评分细则》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6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条件 6.1 AAAA级旅游区(点) 6.1.1 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良好,依托城镇的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

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

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

标志及中外文规范、准确、醒目,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通行便利。

路面平整、坚实,或航道深邃、宽阔、无阻挡; d)区内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交通工具。

6.1.2 游览 a)各种引导标志(包括入口游览导游图、标识牌、景点介绍牌等)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符合GB 10001的规定。

标识牌和景点介绍牌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b)游览宣传教育材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准确,制作精美; c)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

导游员均应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40%。

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 章要求; d)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 e)设有提供咨询、接受投诉、接待服务的游客中心。

旅游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热情服务。

配有专门咨询投诉电话,使用方便。

6.1.3 旅游安全 a)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

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

危险地段防护设施齐备、有效,标志明显; b)认真执行旅游、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制度。

安全巡查定期、定时,流动巡检工作落实,能有效维护治安秩序; c)建立紧急救援体系,或设立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配备游客常备药品。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记录档案准确、齐全。

6.1.4卫生 a)环境整洁。

建筑物墙面整齐,无污垢。

游览参观场所平整,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

空气清新,无异味; b)公共场所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检测标准; c)公共厕所引导标识醒目,数量能满足需要。

建筑造型、色彩及格调与环境协调。

所有厕所具备冲水、盥洗、通风设备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

厕所便池洁净、无污垢,无堵塞。

室内整洁,无...

旅游景区等级划分准则?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程序,促进旅游景区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及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有关评定细则进行。

第三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从事旅游经营业务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旅游景区,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第五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是指对具有独立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旅游景区进行评定,对园中园、景中景等内部旅游点,不进行单独评定。

第六条 国家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的制订工作,负责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本地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并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根据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的委托,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相应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 3A级、2A级、1A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托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

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可以向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再行委托。

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

被公告为4A级旅游景区一年以上的方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

5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第九条 各级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按照“创建、申请、评定、公告”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 参加创建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评定细则的要求,制定创建计划,明确责任目标,落实各项创建措施。

第十一条 旅游景区在创建计划完成后,进行自检。

自检结果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和细则规定的旅游景区,填写《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并向当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提出评定申请。

经当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审核同意,向上一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参加相应质量等级的正式评定。

第十二条 现场评定工作由负责评定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委派评定小组承担。

评定小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核、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现场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 现场评定符合标准的旅游景区,由负责评定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批准其质量等级,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四条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适时公告新达标的各级旅游景区名单。

第十五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现场工作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查员担负。

根据所评定的旅游景区的资源类型与特色,应有一名相应专家作为评定小组成员。

第十六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分为国家级检查员和地方级检查员。

国家级检查员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聘任。

地方级检查员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聘任。

第十七条 检查员要接受旅游景区的监督,不得徇私舞弊。

各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要加强对检查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违规行为的检查员取消其检查员资格。

第十八条 被委托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出现违规操作的,上级评定机构可以撤销委托其已获得的最高等级的评定权限。

第十九条 各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对所评旅游景区要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

监督检查采取重点抽查、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访以及社会调查、听取游客意见反馈等方式进行。

全面复核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 等级复核工作主要由省级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和实施。

全国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计划、有重点进行复核。

第二十一条 经复核达不到要求的,或被游客进行重大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景区,按以下方法作出处理: 1、由相应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

对于取消或降低等级的景区,需由相应的评定机构对外公告。

2、旅游景区接到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通知后,须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上报相应的等级评定机构。

3、凡被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自降低或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新的资质等级。

第二十二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权限如下: 1、1A、2A、3A旅游景区达不到标准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权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

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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