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旅行
我市一家旅游公司负责人称,他们就是冲着该奖励政策去的,有了这个奖励政策,他们才推出99元“福州汽车二日游”项目,“否则,99元连路费都不够”。当时,也有一些旅行社对该奖励政策表
我市一家旅游公司负责人称,他们就是冲着该奖励政策去的,有了这个奖励政策,他们才推出99元“福州汽车二日游”项目,“否则,99元连路费都不够”。
当时,也有一些旅行社对该奖励政策表示怀疑。“奖励力度太大了,我在旅游行业十几年,这是第一次碰到。收客300人,每人奖励300元。对稍有规模的旅行社来说,收300个客人太容易了……”一旅行社负责人这样说。
1月15日,福州市旅发委向旅行社又补发了一份红头文件--关于印发《2018福州新春旅游月专项奖励申报办法》的通知。《申报办法》再次明确了该奖励政策。
有了再次通知,我市一些旅行社又向福州当地的一些旅行社同行求证,得到的答复是:确实有这样的优惠政策。
经反复求证,温州的旅行社打消了顾虑,他们开始推出每人只需99元的“福州二日游”线路,接受市民报名。
温州旅游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证实,他们当时也专门向福州市旅发委确认过,的确有这样的惠民政策。
再发两《通知》修改“兑现标准”
每人日消费不低于200元
“谁知道,这个惠民奖励政策,没过几天就出现了变故,让我们焦头烂额……”我市多家旅行社如是说。
到底出现什么“变故”?
经调查,记者发现,所谓的“变故”,就是1月20日福州市旅发委印发给各旅行社的《关于做好2018福州新春旅游月专项奖励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该《紧急通知》称,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近期,福州市旅发委将联合各部门组成检查组现场执法,经查实为不合理低价游,将严肃处理相关旅行社,并列入旅游企业黑名单,在相关平台上公示。
然而,真正导致温州旅行团退团一事的是,1月23日福州市旅发委再次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2018福州新春旅游月专项奖励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该《通知》中记载了“福州游”惠民政策的申报奖励标准:申报奖励的旅行社提交材料应包括旅游团队在榕(福州简称)期间支出的住宿费用与购买景区门票费用,总金额每人每日不低于200元。
记者注意到,该《通知》还注明:本通知自发出之日起实施,《2018福州新春旅游月专项奖励申报办法》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这就是说,我们的游客在福州2天的消费至少要达到400元,这岂不是强制消费嘛……我们怎么跟游客讲啊,他们肯定不同意的。”多家旅行社说。
也有旅行社吐槽:“我旅游团都组好了,你又修改奖励标准,这究竟是吸引游客还是耍游客啊?”
退费赔违约金损失惨重
有旅行社为名声“硬着头皮”发团
福州市旅发委关于“2018福州新春旅游月”的惠民奖励政策标准出现变化,温州旅行社不得不作出“福州游”退团决定。而退团,让这些旅行社遭受不小的损失。
我市多家旅行社称,退团不但要退每位旅客所交的99元,而且还要赔付违约金。
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以下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5%;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
如果以10%赔付违约金计算,对已报名的2万余名游客,温州的旅行社至少要赔付20多万元。
“退款、赔偿都是小事,我们收了4000多名游客,现在退团,直接影响旅行社的形象,我们是靠名声做生意的……”我市一旅行公司负责人说。
另一家旅行社称,他们一开始知道“福州游”的奖励政策时,就推出线路,没几天就有上千人报名,目前已发团的旅游人数已达数百人,“奖励拿不到,已经发团的我们要垫进去的费用不少,再加上未发团的要退费赔偿,损失真不知道有多大……”
而且,退团的不只是温州本地的旅行社,他们在金华、台州等地的分支和门市部也要退团。一家旅行社称,在他们金华分公司报名的“福州游”游客也不少,“刚进入金华市场,如果退团肯定影响形象,我们只好硬着头皮发团,损失估计要几十万元。”
调查中,有多家旅行社说,有些游客还不愿意退团,已多次向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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