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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遇害的例子

给几个犯罪案件的事例
千岛湖事件是一件来自台湾的一群游客及淳安的千岛湖风景区导游船工共32人在湖区旅游时遭遇抢劫并遇害的犯罪案件。因为当时中国大陆地方政府和公安机

旅行遇害的例子

给几个犯罪案件的事例

千岛湖事件是一件来自台湾的一群游客及淳安的千岛湖风景区导游船工共32人在湖区旅游时遭遇抢劫并遇害的犯罪案件。

因为当时中国大陆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封锁新闻,以及中国警方的办案手法粗糙,以及期间各方媒体各种带有负面色彩的报导和猜测,导致台湾民众的不满。

1994年3月31日,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运营的游轮“海瑞号”遇到3名歹徒登船抢劫并被纵火烧船。

船上24名台湾游客、6名大陆船员和2名大陆导游共32人不幸遇难。

4月1日上午,本来应该在3月31日晚间返航的海瑞号游轮被发现正在燃烧。

当地人一度误认为是火灾并马上报警。

开始警方在船上并没有发现游客或船员,淳安县政府组织警察、驻军和民众在千岛湖湖区进行搜索,但没有发现失踪人员。

直到大火扑灭后,警方在船仓低舱中发现32具尸体。

然而,在之后案件侦办的过程中,当地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地对外界公布案情进程。

这使得外界认为,当地政府采取了封锁消息、控制新闻报道的方式对此事件进行隐瞒。

4月2日,杭州市公安局安排法医对所有尸体进行检查。

4月4日,台湾遇难者家属50余人抵达淳安县。

中国大陆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在多个城市开设接待处接待遇难者家属;同时,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出面,要求能够派员协助罹难者家属前出事现场处理善后,据说被海协会拒绝(存疑)。

4月6日,浙江省公安厅加入调查。

4月6日,浙江省政府延请杭州灵隐寺住持继云法师做超度法事,之后在与遇难者家属进行协商后,遇难者遗体在桐庐县火化。

当地遇难者骨灰由其本地家属安葬;台湾的遇难者的骨灰则由家属带回台湾。

台湾的长风旅行社总经理林维杨全程协助处理。

当地政府起初将此次事件误判为一次游船火灾的意外事件,这种说法引起了罹难家属和台湾各界的强烈质疑和抗议。

海外的媒体也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报导和猜测。

4月9日,时任中华民国总统、带有反中共色彩的中国国民党主席的李登辉批评中国共产党像「土匪」一样,并据其所谓的情报报告声称该案件是中国军人“行抢纵火”。

尘埃落定之后,有人将浙江省政府对该事件的不公开操作理解为在未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前公布案情不利于破获案件,但是,也有人认为,这种操作实质上是黑箱操作,这使得海外反中共势力得以趁机抹黑大陆政府,损害大陆政府的形象。

另外,中国警方对出事的海瑞号单方面的清理,可能导致现场遭致破坏而无法得到更进一步的犯罪线索。

4月12日,大陆的海协会常务副会长唐树备在北京会见了台湾的海基会副秘书长石齐平,介绍了大陆方面从中央到地方对案件的高度重视以及全力做好事件处理工作的情况。

但是,台湾方面仍然认为当地政府处理此事时首先封锁消息然后固执己见,因而反应相当强烈。

台湾的陆委会于12日宣布“即日起暂时停止两岸文教交流活动”,“自5月1日起停止民众赴大陆旅游”。

台湾的经济部停止审批赴中国大陆的投资案、教育部停止台湾和中国大陆之间的文教交流、旅行业也停止出团到中国大陆去旅游,可以说,海峡两岸之间正常的交流活动几乎全告中断。

4月15日,三名犯罪嫌疑人被传讯。

4月17日,浙江省公安机关宣布破案,公布是「特大抢劫纵火杀人案」,逮捕了三名嫌犯。

台湾有人认为应该有军人涉案,21日中国大陆方面宣布的嫌犯之一是退伍军人,作案时身着无衔军装(文革时期直至九十年中期,没有军衔的军装和军装样式的服装在普通中国大陆居民中很流行),另一嫌犯的哥哥是武警,涉嫌包庇嫌犯(张赞合 1996,364-5)。

4月18日,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李鹏发表谈话,对案件进行了说明。

5月8日,海基会组团前往现场了解案情。

6月3日,杭州市检察厅提起公诉。

6月10日,杭州市法院终审。

在审理期间,海协会多次邀请海基会派员参加公审,终审前的8日仍然再次联络海基会人员,但10日台湾遇难者家属也都没有出庭。

6月12日,宣布判决结果,三名犯罪嫌疑人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均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罪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6月19日,三名罪犯被执行死刑(张赞合 1996,365)。

但是,针对台湾海基会与陆委员提出有关千岛湖事件的诸多疑点,中国大陆则始终回避进一步澄清。

对此,陆委会在6月15日发表声明,认为中国的处理方式将使千岛湖案成为悬案。

从整体而言,由于中国大陆官方对案情的隐瞒,导致了同时产生的各种猜测和流言,使本来的一宗刑事案件,最后演化成台湾民众对中国大陆的不满,进而成为一件严重影响两岸关系的政治事件。

[编辑]影响和评价 整体而言,千岛湖事件对当时的两岸关系造成相当大的冲击。

千岛湖事件是台湾统独民意转变的一个重要事件,支持统一的人数在此事件之后减少了近两成,而支持台湾独立的则上升了一成,有半数民众赞成保持现状。

根据联合报1994年4月中的民调结果,显示千岛湖事件发生以后,台湾赞成与非常赞成台湾独立的民众大幅上升至42%。

此一民调结果显示千岛湖事件之后,台湾民众对中国大陆的疑惑与不满,双方的交流一时之间也有冷却的现象。

有人对中国政府在处理千岛湖事件时表现出意欲遮拦的行为表示不满,认为这将导致台湾民众对中国失望,...

急求:因旅游开发破坏环境的具体事例!

http://info.finance.hc360.com/2005/06/08103930071.shtml 错位旅游开发破坏生态 云南最后净土遭劫难 云南省香格里拉县的下给温泉,是近代热泉形成的典型的地质景观,极具观赏性和科考价值,景区内的喷气(热气)孔尤为罕见。

但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在不了解喷气孔的地质构造及规律的情况下,开发者企图将喷气孔变为“桑拿浴”场所,结果严重破坏了稀有旅游地质景观。

该县的另一处地下泉———天生桥“彩泉”,因被“现代化”装饰而失去了“彩泉”再现的自然条件。

西南净土香格里拉的一些地方,在旅游开发的大潮下难逃劫难。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的多位专家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的错位开发,使不少国家级风景区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现象泛滥,有的风景区正蜕变为吃喝玩乐的游乐场,自然生态系统遭到空前破坏。

比如,丽江玉龙雪山被架设3条索道,每条索道都伸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其中,长近3000米的玉龙雪山索道,延伸到海拔4506米的雪山上,每小时单向运送客流量达426人。

这些索道的建设和运营,给保护区带来了生态灾难。

大量游人的涌入,使亘古冰川遭到破坏,部分冰川开始融化;高山植被和野生花卉被游客践踏、破坏;野生动物的数量急剧减少,当年规划时还存在的珍稀动物,现在已难觅踪迹。

玉龙雪山生态环境的破坏速度,令世界各国专家惊讶。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景区没做规划就进行开发。

...........更多请参考链接学校里应该有杂志可以参考的吧……这东西估计不好找...

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害人要哪些条件?如果有人在国内杀了持旅游签证...

故意杀人罪侵害的客体:刑法所保护的自然人的生命权。

我国的刑法所承认的自然人是指离开母体能够独立呼吸、有独立心跳的人,它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因此你所说的在国内杀死持旅游签证的外国游客显然涉嫌故意杀人罪。

没有上户口只是没有履行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这个人和其他人一样享有刑法所保护的生命健康的权利,杀死他依然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此行为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说得很清楚,离开母体能够自主呼吸并有独立心跳的才是我国法律承认的自然人,胎儿在母体内不能成为自然人,自然也不享有生命健康权,刑法无从保护。

举一个能推翻时间旅行的例子

1,祖先悖论在这种悖论中,你以一种方式改变过去,使今天的存在成为不可能。

如,回到恐龙时代,不小心踩到一个满身是毛的哺乳动物,它是人类的祖先。

因为你杀死了你的祖先,使得你今天在逻辑上不能存在。

2,信息悖论在这种悖论中,信息来自将来,这意味着信息可能没有起源。

例如,假如一位科学家造了一架时间机器,在时间上回到过去,把这个时间旅行的秘密告诉年轻时的自己,这样时间旅行的秘密就没有起源了。

因为年轻科学家拥有的时间机器不是他自己造的,而是从年老的他自己传给他的。

3,比克尔悖论在这种悖论中,一个人知道将来的事情,可以做某些事情使得将来的事情成为不可能。

例如,让时间机器把你带到将来,你看见你注定要娶一个叫J的女人。

然而,根据你的喜好,你决定娶H。

这样,就使你的将来成为不可能。

4,性别悖论,具体比较难讲,简单说,是“你生了你自己”,在生理上这是不可能的。

故事参考可以找《……你们这些行尸走肉》(《…All you zombies》)(Robert Heinlein(罗伯特 海因莱因)著)5,外祖母悖论,略……另外,说几个解决时间悖论的方案1,“自我一致性学校”,是俄罗斯宇宙学家伊戈尔诺维科夫提出的。

他相信我们将以一种方式行事而不让悖论产生。

2,“多世界理论”,及所有可能的量子世界都有可能存在的思想。

事实上“平行宇宙”(美籍日裔理论物理学家加来道雄提出)的思想理论上可以解决时间悖论的,但现实中我觉得不太可行。

表达一些人去国外旅游被害的电影叫什么

强行超车导致西藏发生30人伤亡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吕安 案例背景: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旅游交通事故。

一辆西藏博达旅游客运公司的金龙牌37座旅游大巴(内乘游客28人、司机1人、导游1人)在前往日喀则的途中,行驶至拉萨市曲水县境内,因司机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坠入离路面80米的雅鲁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导游在内的15人死亡,两人失踪,13人受伤。

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鉴定,此次事故系江苏籍驾驶员范晓东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所造成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对外开放旅游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的旅游团是一个“拉萨-日喀则2日游”散客拼团,游客分别来自四川、河北、陕西、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国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别收客,交给西藏赛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负责安排旅游团的2天行程。

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的接待、重伤员的就地治疗和后期转院、轻伤员治疗后返回原籍、遇难者保险金的赔偿和支付等善后事宜。

经过多次协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5万元。

轻伤员在拉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重伤员转往内地治疗的交通费和医疗费及遇难者赔偿金由西藏人保财险支付。

2007年8月20日,伤员全部陆续出院、转院回内地,遇难者家属领取赔偿后全部返回内地,事故善后处理圆满结束。

(此案例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提供) 专家点评: 郑向敏, 男, 1954年3月生,福建永春人。

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华侨大学旅游学院院长、旅游科学研究所所长,旅游管理专业博士点导师组组长,中国旅游安全管理专家。

主要从事旅游管理、旅游安全、饭店管理、区域旅游经济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主持完成国家级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奥运旅游安全研究项目3项,其他各类课题近50项。

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20余篇(约150万字)。

旅游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每年都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为巨大。

大部分旅游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司机临场处置不当或危险的驾驶行为,但往往也与其背后隐藏的市场问题和管理问题有直接的关联,西藏7.13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即是一例。

主要表现在: 一是低价团必然导致高风险。

发生事故的旅行团是由4家旅行社的12个门市部收散客拼团而成,该团收费为每人180元(含两天用车、一晚房费、三顿餐费、导游费、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门票),而实际此旅游线路的最低成本约为每人300元。

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存在必然导致接待旅行社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安排低档次接待设施、雇佣非专业司机、强制游客购物、不购买保险等方式来赚取利润,因而低价团必然导致旅游者个人安全风险的增加。

二是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

青藏铁路通车引发了全国性的西藏旅游热潮,西藏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人员超负荷运行,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迅速增加。

据了解,目前拉萨1400余台旅游客车中,60%是内地人员挂靠公司私人经营,70%的旅行社门市部是内地人员挂靠承包,50%国内导游员来自内地,内地的一些非法经营方式和手段在西藏迅速蔓延。

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挂靠承包的门市部收的散客拼团而成,死亡的司机和导游都是去年上半年进藏的内地人,司机没有达到在西藏驾车5年以上才可经营旅游客运的规定,导游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

这种市场爆发性增长、西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人员服务条件不足、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市场监管失控、散客管理混乱无序状况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

三是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监管责任没有落实。

众多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所在地交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措施不实、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有直接关联。

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门对司机超时超速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没有严格的监管,因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弯道不减速等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旅游交通事故屡屡发生。

此次事故发生之前的半年内,西藏地区已发生了4起旅游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28人受伤。

四是旅游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相对而言,西藏旅游具有较大风险性,对此,业内外都有共识。

但是,旅游者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追求低价产品、忽视旅游保险等问题。

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28个游客无一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使伤亡游客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部分旅游线路道路艰险、行车条件恶劣。

我国西部许多热点旅游线路的旅游交通条件还有待改善,大量风景秀丽的地方往往道路崎岖、悬崖峭壁、行车条件较为艰难。

经验不足或疲劳驾驶的司机一旦碰上危险的随机事件,容易引发旅游交通事故。

如2004年10月10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发生一辆旅游车坠入涪江事故、2006年...

娱乐消遣型旅游的例子

第一案:歌剧院的幽灵主角:金田一一,七濑美雪,剑持勇,结成英作(因为他在后来还出场过,就算作主要人物之一,法医)凶手:有森裕二(动画:神矢修一郎)死者:1.日高织绘,被吊灯压死2.桐生春美,吊死3.绪方夏代,砸死4.有森裕二,毒箭射死(自杀)第二案:异人馆村杀人事件主角:金田一一,七濑美雪,表田孝太郎凶手:小田切进(六星龙一),时田若叶,风祭淳也死者:1.六星诗织,作为最后的杀人训练,让六星龙一杀死了自己2.小田切进,被六星龙一杀掉后交换身份,尸体埋于深山3.兜丽子,头被切下后尸体转移(被时田若叶杀死后伪装成自己的尸体)4.时田若叶,先被勒死,后头被切下,尸体放置于兜丽子死的床上(自愿被爱人杀死)5.一色寅男,先被刺穿心脏,后右腿被切下,死于自家冰箱6.草剃三子,左腿被砍下,死于自家7.时田十三,心脏病死亡8.五塔兰,左肩至左手被切下,后被自家大火烧死9.兜礼二,凶手真面目被揭发出来后,被凶手手中猎枪杀死10.连成久彦,为了替未婚妻时田若叶报仇与六星龙一搏斗时,被六星龙一的猎枪打死11.六星龙一,被自己的亲生父亲风祭淳也用猎枪大义灭亲12.风祭淳也,守着自己儿子的尸体自焚在了大麻田中第三案:雪夜叉传说杀人事件主角:金田一一,速水铃香,明智健悟,剑持勇凶手:绫辻真理奈死者:1.明石道夫,铁锹重击后脑2.加纳理惠,劈死3.比留田雅志,劈死4.冰室一圣(水沼隆夫),毒死,伪装成畏罪自杀第四案:学园七不可思议杀人事件主角:金田一一,七濑美雪,剑持勇,佐木龙太,真壁诚,鹰岛友代(这两人因后来短篇集和一些小故事还有出场,故放于主角型人物,以后也相同,只要长期运用的人物,即都以主角型人物处理)凶手:的场勇一郎,立华良造(青山良造)死者:1.青山千裕,与凶手争执时不小心摔下楼梯2.樱树琉璃子,吊死3.尾之上贵裕,铁锤打死后吊在树上4.的场勇一郎,揭穿真相后被立华良造刺死第五案:秘宝岛杀人事件主角:金田一一,七濑美雪,茅杏子凶手:美作碧(佐伯航一郎)死者:1.美作碧,得知恋人佐伯航一郎的父亲被自己父亲所害时割腕自杀2.美作大介,被分尸放于座钟内3.柿本麻人,分尸4.八十岛隆造,分尸后房屋被烧毁5.火村康平,因发现凶手的秘密被枪击而死6.矢荻久义,在找到财宝之前被凶手抢先杀死7.岩田英作,被财宝压死(与佐伯航一郎无关)第六案:悲恋湖杀人事件主角:金田一一,七濑美雪,五木阳介,远野英治凶手:远野英治死者:1.小泉萤子,海难中因甲田征作(名字缩写为S.K.)丢下不顾而去而淹死(后几名死者名字缩写均为S.K.)2.仓田壮一,被斧头劈中头部,后脸部被剁烂3.香山三郎,劈死后脸部被剁烂4.远野英治(橘川茂),劈死后脸部被剁烂,伪装成远野英治的尸体5.小林星二,头部挨了一斧头第七案:异人馆旅馆杀人事件主角:金田一一,七濑美雪,佐木龙太(后死亡,动画中未死),表田孝太郎(动画中未出场),剑持勇,明智健悟(后两人短期登场)凶手:不破鸣美(北见莲子)死者:1.不破鸣美,跳海自杀,被北见莲子发现其证件后交换身份2.万代铃江,推理剧公演中被毒死3.虹川幸雄,刺死后放于冰湖4.佐木龙太,拍到了不该拍到的东西,被凶手勒死在金田一的屋子里(动画中未死)5.文月花莲(北见花江),被凶手毒死,伪装成畏罪自杀第八案:绞首之学院杀人事件主角:金田一一,七濑美雪,千家贵司,森宇多子,剑持勇凶手:浅野遥子死者:1.室井矢一,吊死2.古谷直树,吊死3.仁藤伸幸,吊死,凶手留下伪造的遗书第九案:飞驒机关宅邸杀人事件主角:金田一一,七濑美雪,剑持勇凶手:巽紫乃,巽龙之介死者:1.巽征丸,头被割下2.仙田猿彦,因枪筒灌铅,开枪时枪支爆炸而死3.巽紫乃,被巽龙之介误毒死第十案:金田一少年的杀人主角:金田一一,七濑美雪,佐木龙二,五木阳介,剑持勇,明智健悟,长岛滋凶手:都筑哲雄死者:1.橘五柳,凶手与死者争吵,一怒之下打死死者,嫁祸给金田一2.大村绀,和金田一通话时被高尔夫球棒打死,嫁祸给金田一3.时任亘,被金田一问话时被钢材压死,嫁祸给金田一4.桂横平,被金田一问话时在帐篷中刺死,嫁祸给金田一5.野中友美,金田一问完话后,被凶手刺死,仍嫁祸金田一6.都筑哲雄,最后自知罪孽深重自杀第十一案:塔罗山庄杀人事件主角:金田一一,七濑美雪,速水玲香,结成英作凶手:速水雄一郎,小城拓也死者:1.伊丹吾郎,烟灰缸打死2.赤间光彦,电死3.速水雄一郎,勒死,伪装成自杀4.小城拓也,为救玲香被雪崩吞没第十二案:蜡人形城杀人事件主角:金田一一,七濑美雪,明智健悟凶手:多岐川穗死者:1.狭山恭次,三名死者因为贪念,杀了狭山2.当麻惠,后背被刺入匕首失血过多而死3.理查德·安德森,被铁处女刺死4.阪东九三郎,与蜡像一样比拟被吊死5.多岐川穗,最后事情败露,与蜡人形馆焚于大火第十三案:怪盗绅士的杀人主角:金田一一,七濑美雪,剑持勇,怪盗绅士,大河内善助凶手:和泉樱死者:1.和泉宣彦,被蒲生和海津两人利用并迫害而死2.海津里美,随着以其做模特的裸体画被取走,其裸体尸体被发现于瀑布...

近几年来国内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实例有哪些?

强行超车导致西藏发生30人伤亡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案例背景: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旅游交通事故。

一辆西藏博达旅游客运公司的金龙牌37座旅游大巴(内乘游客28人、司机1人、导游1人)在前往日喀则的途中,行驶至拉萨市曲水县境内,因司机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坠入离路面80米的雅鲁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导游在内的15人死亡,两人失踪,13人受伤。

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鉴定,此次事故系江苏籍驾驶员范晓东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所造成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对外开放旅游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的旅游团是一个“拉萨-日喀则2日游”散客拼团,游客分别来自四川、河北、陕西、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国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别收客,交给西藏赛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负责安排旅游团的2天行程。

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的接待、重伤员的就地治疗和后期转院、轻伤员治疗后返回原籍、遇难者保险金的赔偿和支付等善后事宜。

经过多次协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5万元。

轻伤员在拉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重伤员转往内地治疗的交通费和医疗费及遇难者赔偿金由西藏人保财险支付。

2007年8月20日,伤员全部陆续出院、转院回内地,遇难者家属领取赔偿后全部返回内地,事故善后处理圆满结束。

(此案例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提供) 旅游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每年都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为巨大。

大部分旅游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司机临场处置不当或危险的驾驶行为,但往往也与其背后隐藏的市场问题和管理问题有直接的关联,西藏7.13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即是一例。

主要表现在: 一是低价团必然导致高风险。

发生事故的旅行团是由4家旅行社的12个门市部收散客拼团而成,该团收费为每人180元(含两天用车、一晚房费、三顿餐费、导游费、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门票),而实际此旅游线路的最低成本约为每人300元。

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存在必然导致接待旅行社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安排低档次接待设施、雇佣非专业司机、强制游客购物、不购买保险等方式来赚取利润,因而低价团必然导致旅游者个人安全风险的增加。

二是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

青藏铁路通车引发了全国性的西藏旅游热潮,西藏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人员超负荷运行,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迅速增加。

据了解,目前拉萨1400余台旅游客车中,60%是内地人员挂靠公司私人经营,70%的旅行社门市部是内地人员挂靠承包,50%国内导游员来自内地,内地的一些非法经营方式和手段在西藏迅速蔓延。

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挂靠承包的门市部收的散客拼团而成,死亡的司机和导游都是去年上半年进藏的内地人,司机没有达到在西藏驾车5年以上才可经营旅游客运的规定,导游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

这种市场爆发性增长、西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人员服务条件不足、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市场监管失控、散客管理混乱无序状况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

三是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监管责任没有落实。

众多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所在地交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措施不实、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有直接关联。

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门对司机超时超速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没有严格的监管,因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弯道不减速等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旅游交通事故屡屡发生。

此次事故发生之前的半年内,西藏地区已发生了4起旅游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28人受伤。

四是旅游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相对而言,西藏旅游具有较大风险性,对此,业内外都有共识。

但是,旅游者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追求低价产品、忽视旅游保险等问题。

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28个游客无一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使伤亡游客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部分旅游线路道路艰险、行车条件恶劣。

我国西部许多热点旅游线路的旅游交通条件还有待改善,大量风景秀丽的地方往往道路崎岖、悬崖峭壁、行车条件较为艰难。

经验不足或疲劳驾驶的司机一旦碰上危险的随机事件,容易引发旅游交通事故。

如2004年10月10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发生一辆旅游车坠入涪江事故、2006年4月30日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发生一辆旅游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翻入路边100多米落差的谷底事故,都是由此造成的。

关于自强的名人事例

孩子当自强康熙年间,贵州巡抚刘荫枢告老回乡后,想用一生的积蓄为家乡建一座桥。

但是子女却反对他:“您当了一辈子高官,我们却没沾到一点光,好容易盼到您回家,你却如此不顾我们。

”刘荫枢很伤心,他觉得自己虽然一身清白,但忽视了对子女的教育。

于是,他用尽积蓄,历时五年,修成大桥,取名“毓秀桥”。

桥修好后,他对子女说:“我之所以用全部积蓄修桥,就想用事实告诉你们,自己的路自己走,自己的生活自己创,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

”为了彻底消除孩子们依赖父母的心理,他以十五两白银的价钱把桥卖给了官府。

刘荫枢的所作所为深深地打动了他的子女。

他的孩子日后都成了国家的栋梁之材。

应该说,刘荫枢注重孩子自强精神的培养是具有远见卓识的,而他用毕生的积蓄来教育孩子,可谓用心良苦。

古人尚且如此,今日的父母应该怎样看待孩子的自强精神的培养,父母应该从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呢?还是先让我们来看两个故事吧。

案例一我有一双经历风雨的翅膀我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

同其他的父母一样,他们深知知识的重要。

因此,我成了他们的希望,而我也立志要考上大学。

然而苦难却横亘在我的梦想之路上。

我六岁那年,爸爸在加夜班的时候铁屑崩到了眼睛里,左眼失明了。

我十一岁那年,爸爸因肾积血手术摘掉了左肾,再也无法进行体力劳动。

我读初一时妈妈下岗了,一家的生活只剩下爸爸每月200元的工伤补助费维持。

那段日子似乎空气都变得压抑。

这样一个家庭是需要一个儿子来挑大梁的。

那天,我毅然作出了一个决定:打工,我要自己供自己上学。

我从同学那借来五十元钱,去批发市场进了一些小装饰画,小工艺品,准备像校门口的小贩那样。

没想到平时司空见惯的事情轮到自己头上竟然变得那么艰难。

那天中午,我竟然没有从包里把货物拿出来。

可是货如果卖不出去,我连借的五十元钱都无法偿还。

第二天中午我去了一所比较远的学校门口,摆好了货物,怎么鼓励自己都不敢吆喝。

好久,一个小同学走过来,问我:“这是卖的吗?”我急忙点头。

那天我赚了一毛钱,是我赚到的第一个一毛钱。

那一刻,我深深的体会到了赚钱的艰辛,懂得了平时爸爸交给我的那些钱里面凝聚着多少汗水和辛苦。

一个月以后,我赚到了80元钱。

我用23元买了一本向往已久的《题典》。

走出书店,我突然感觉天空是那么蓝。

回到家爸爸诧异的问我钱是哪来的,我这才告诉了他。

他什么也没说。

但我看到他的嘴角在不停的颤抖,我知道他在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

一个多星期后的中午,大家正在吃饭,爸爸突然问我:“你是从哪里进的货呀?”我很奇怪,可他看也不看我一眼,只是伸出筷子夹菜去了。

不久,爸爸和我一样,开始到一所小学校门口摆地摊卖货了……我十分感激父亲,他的行为是对我无声的鼓励。

而我真切的感受到,命运的火种其实就在自己的手里`……一次,我蹲在夜市的一角吆喝着。

一个八九岁的男孩被我的工艺品吸引,但他的母亲说什么也不给买,拉着他走出五六米远的时候,我突然听见她在呵斥:“看到了没有,你要是不好好学习,将来也只能摆地摊。

”虽说早已习惯了被人审视的目光,也感受了自食其力的骄傲。

但那一刻,我被深深的刺痛。

我想到清扫楼道的妈妈,以及带病工作的父亲。

他们从事着的也都是社会底层的工作,但他们是我心中最慈爱的父母,最完美的父母。

我想,我一定用自己的劳动赢得别人的尊重,一定让我的父母过上幸福的日子。

每年最轻松的是寒暑假,因为时间宽裕,货品也不限于卖给小学生了。

那一年寒假,我从早市批发了一丝袋粘豆包,在下午下班高峰时,我到附近的马路旁叫卖。

不到俩小时,豆包全部卖光,我赚了36元钱,是我赚的最多的一天,我高兴极了。

第二天,我又批发了一丝袋,也都卖光了。

第三天再去那熟悉的地方卖,却少有人买。

我想了想才明白,原来人们吃豆包是一种尝鲜、怀旧的心理。

而一个地方的流动人员是固定的,想尝鲜的人都已经买了,生意自然就清淡下来。

于是我不断的换地点,爸爸也来帮忙。

二十几天,我们走遍了附近的马路,赚了600多元。

那个春节是我所过得最开心的节日。

父母很高兴,我想是因为他们看到自己的女儿在一天天长大……就这样,依靠自食其力我完成了学业,并且我以高考作文满分,总分600分的成绩被哈尔滨工程大学录取。

摘自《中国青年》第一期口述:曹姝媛图示一街头卖货的女孩卖货物的小女孩应该说曹姝媛是不幸的,她从小就经历了那么多磨难;但是曹姝媛也是幸运的,正是那些不幸的遭遇让他认识了生活。

我想每一位读者都会对曹姝媛生出一种敬意。

不过下面这个案例恐怕会让人感到一些沉痛。

案例二妈妈的“老儿子”——一个少年犯的讲演我叫戴雨,一个处在花季的女孩,现在应该生活在充满阳光充满色彩的世界里。

但是,我却因诈骗被关押在看守所里。

从我记事的那一天起,爸妈就叫我“老儿子”。

他们把我当成老儿子一样疼我爱我,视我为掌上明珠,从不舍得打我一下骂我一句。

我感觉我的童年是金色的。

然而,正是这种“依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让我变得好吃懒做。

家里的活都有姐姐来做,我连想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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