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资讯

嫖娼旅行团

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审议,确认在香港高铁西九总站实施"一地两检"符合宪法和基本法并正式批准有关合作安排,这不但标志着"一地两检"具备了不可挑战的最高法律依据,更为下一步香港

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审议,确认在香港高铁西九总站实施"一地两检"符合宪法和基本法并正式批准有关合作安排,这不但标志着"一地两检"具备了不可挑战的最高法律依据,更为下一步香港通过本地立法实施合作安排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所指,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决定有最高法律效力,"一言九鼎"。意思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基本法的解释权,人大常委会就"一地两检"作出的决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毋庸置疑,更不容推翻。

人大依宪依法作出决定

反对派一直以违反基本法为由反对"一地两检",大律师公会更指"一地两检"决定无法理基础,严重冲击"一国两制"云云。这些说法不但缺乏法理根据,更无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最高法律权威地位。事实上,"一地两检"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人大常委会肯定"一地两检"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特区基本法的根本宗旨。人大常委会认为,在西九龙站设立内地口岸区,不改变香港特区行政区域范围,不影响香港特区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减损香港特区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确实,西九龙站的"内地口岸区"只是以租用方式交给相关单位使用,不涉及任何业权转移,何来"割地"?内地执法人员亦不会离开"内地口岸区",彼此泾渭分明,又何来破坏"一国两制"?

二是在具体条文上,人大常委会确认,在西九龙站实施"一地两检",符合基本法关于香港特区政府应当制定适当政策促进和协调各行业发展、提供适当的经济和法律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等规定,当中指向的正是基本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及第一百一十九条。为此,人大才确认"一地两检"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程序严谨、法律依据坚实。

人大决定一锤定音,消除了"一地两检"的所谓法律问题。然而,反对派继续罔顾事实法理,继续"盲反""一地两检",其所谓"一地两检关注组"更发起示威,结果参加人数零丁落索,示威不成反示弱。反对派要"盲反""一地两检",不过是螳臂挡车,原因是此举逆民意而行、罔顾市民利益、不理社会福祉,失败是意料中事。

从道理上讲,反对派指西九龙站进行"一地两检",在"内地口岸区"实行内地法律,等如授权内地执法人员行使执法权。这种说法没有错,但平生不作亏心事,半夜敲门也不惊,每日数以十万计市民进出内地关口,请问发生过多少拘捕事件?甚至连反对派的议员或社区干事,过去一直举办各种内地旅行团,也没有听说过有所谓拘捕事件,当然一些反对派人士到内地从事非法活动,例如嫖妓被抓,但这恐怕与"一地两检"无关。因此,反对派将关口说得危机四伏,根本没有道理。除非反对派人士永远不要回内地,永远不使用关口,否则他们所忧虑的内地执法问题也会存在。唯一解决办法是他们自己不要用高铁、不要回内地,但却不能因此要其他市民同样不能采用"一地两检",不能方便过关。

高铁香港段花了八百多亿元兴建,目的就是要联通国家高铁网,让南来北往的乘客更加便利,从而深化两地合作,创造更多的商机。要达到这个目标,在通关上必须做到无缝连接、方便快捷。因此,"一地两检"是唯一的选择,如果用反对派提出的"两地两检",要在福田先检,到了香港又检,这样花八百亿元兴建高铁来干什么?此举等如将高铁变废铁,得物无所用,这样"反智"建议根本不可行,广大市民对此都心中明白,所以支持"一地两检"的民意一直占据绝大多数。然而,反对派却继续推销其"两地两检"方案,继续堆砌各种言不成理的理由来反对"一地两检",公然站在民意的对立面,怎可能得到市民支持?

不存在所谓的法律争议

" 一国两制"的初心是融合而不是区隔,香港的未来也是融合而非排拒。反对派反"一地两检"的思维,正在于排拒任何与内地合作的建议,阻挠一切有利两地融合的项目,令香港"孤悬"于国家之外,这就是反对派背后的思维。在这种思维驱使下,反对派自然大力反对高铁,到高铁即将完成之时又要大力反对"一地两检",根源正在于此。

然而,反对派这样思维不但违背香港利益,也违背了世界潮流。习主席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香港发展指明了方向。"一地两检"有利于带动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香港将从中获取无限的发展空间。这对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确保香港的"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广大市民都可以从中受惠,反对派"盲反""一地两检",企图将高铁废去武功,是与港人利益作对,也违反了世界潮流。孤立闭关已被证明是死路一条,背靠国家是香港的最大优势,但现在反对派竟要香港闭关自守,岂不等如倒香港米?

" 一地两检"法律争议已不存在,社会民意十分清晰,人大决定亦一锤定音。反对派要继续"盲反",是他们的选择,但结果必定是螳臂挡车。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