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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旅游事故

朝鲜中国旅游事故原因是什么
嵩山是世界地质公园,有地质学中著名的“嵩阳运动”。从嵩阳书院开始爬山,到峻极峰3、4个小时应该够用了,下山后再去少林寺。我们是从另一条线路下

河南旅游事故

朝鲜中国旅游事故原因是什么

嵩山是世界地质公园,有地质学中著名的“嵩阳运动”。

从嵩阳书院开始爬山,到峻极峰3、4个小时应该够用了,下山后再去少林寺。

我们是从另一条线路下山,这么走的,时间也够用了。

如果你是从郑州过来,再爬山逛寺,时间是很紧张,除非你前一天晚上到登封市住,早晨早点到嵩山停车场开始爬山,下山的时候再去看嵩阳书院,然后去少林。

近几年来国内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实例有哪些?

强行超车导致西藏发生30人伤亡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案例背景: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旅游交通事故。

一辆西藏博达旅游客运公司的金龙牌37座旅游大巴(内乘游客28人、司机1人、导游1人)在前往日喀则的途中,行驶至拉萨市曲水县境内,因司机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坠入离路面80米的雅鲁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导游在内的15人死亡,两人失踪,13人受伤。

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鉴定,此次事故系江苏籍驾驶员范晓东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所造成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对外开放旅游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的旅游团是一个“拉萨-日喀则2日游”散客拼团,游客分别来自四川、河北、陕西、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国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别收客,交给西藏赛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负责安排旅游团的2天行程。

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的接待、重伤员的就地治疗和后期转院、轻伤员治疗后返回原籍、遇难者保险金的赔偿和支付等善后事宜。

经过多次协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5万元。

轻伤员在拉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重伤员转往内地治疗的交通费和医疗费及遇难者赔偿金由西藏人保财险支付。

2007年8月20日,伤员全部陆续出院、转院回内地,遇难者家属领取赔偿后全部返回内地,事故善后处理圆满结束。

(此案例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提供) 旅游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每年都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为巨大。

大部分旅游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司机临场处置不当或危险的驾驶行为,但往往也与其背后隐藏的市场问题和管理问题有直接的关联,西藏7.13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即是一例。

主要表现在: 一是低价团必然导致高风险。

发生事故的旅行团是由4家旅行社的12个门市部收散客拼团而成,该团收费为每人180元(含两天用车、一晚房费、三顿餐费、导游费、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门票),而实际此旅游线路的最低成本约为每人300元。

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存在必然导致接待旅行社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安排低档次接待设施、雇佣非专业司机、强制游客购物、不购买保险等方式来赚取利润,因而低价团必然导致旅游者个人安全风险的增加。

二是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

青藏铁路通车引发了全国性的西藏旅游热潮,西藏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人员超负荷运行,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迅速增加。

据了解,目前拉萨1400余台旅游客车中,60%是内地人员挂靠公司私人经营,70%的旅行社门市部是内地人员挂靠承包,50%国内导游员来自内地,内地的一些非法经营方式和手段在西藏迅速蔓延。

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挂靠承包的门市部收的散客拼团而成,死亡的司机和导游都是去年上半年进藏的内地人,司机没有达到在西藏驾车5年以上才可经营旅游客运的规定,导游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

这种市场爆发性增长、西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人员服务条件不足、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市场监管失控、散客管理混乱无序状况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

三是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监管责任没有落实。

众多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所在地交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措施不实、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有直接关联。

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门对司机超时超速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没有严格的监管,因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弯道不减速等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旅游交通事故屡屡发生。

此次事故发生之前的半年内,西藏地区已发生了4起旅游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28人受伤。

四是旅游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相对而言,西藏旅游具有较大风险性,对此,业内外都有共识。

但是,旅游者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追求低价产品、忽视旅游保险等问题。

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28个游客无一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使伤亡游客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部分旅游线路道路艰险、行车条件恶劣。

我国西部许多热点旅游线路的旅游交通条件还有待改善,大量风景秀丽的地方往往道路崎岖、悬崖峭壁、行车条件较为艰难。

经验不足或疲劳驾驶的司机一旦碰上危险的随机事件,容易引发旅游交通事故。

如2004年10月10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发生一辆旅游车坠入涪江事故、2006年4月30日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发生一辆旅游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翻入路边100多米落差的谷底事故,都是由此造成的。

去河南旅游除了嵩山,还有什么山值得一去?

如果只去一个的话,绝对建议你去焦作的云台山,风景的确很美。

不过如果你对历史特别感兴趣,则可以去信阳鸡公山,“草木皆兵”的典故就从鸡公山来的。

另外看你去河南的哪里了,如果去的是郑州,那么云台山近一些,如果去南阳或驻马店,那鸡公山就近一些。

少林寺严格来说是在少室山上。

我去河南旅游我去郭亮村,有危险吗。

强行超车导致西藏发生30人伤亡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吕安 案例背景: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旅游交通事故。

一辆西藏博达旅游客运公司的金龙牌37座旅游大巴(内乘游客28人、司机1人、导游1人)在前往日喀则的途中,行驶至拉萨市曲水县境内,因司机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坠入离路面80米的雅鲁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导游在内的15人死亡,两人失踪,13人受伤。

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鉴定,此次事故系江苏籍驾驶员范晓东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所造成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对外开放旅游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的旅游团是一个“拉萨-日喀则2日游”散客拼团,游客分别来自四川、河北、陕西、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国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别收客,交给西藏赛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负责安排旅游团的2天行程。

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的接待、重伤员的就地治疗和后期转院、轻伤员治疗后返回原籍、遇难者保险金的赔偿和支付等善后事宜。

经过多次协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5万元。

轻伤员在拉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重伤员转往内地治疗的交通费和医疗费及遇难者赔偿金由西藏人保财险支付。

2007年8月20日,伤员全部陆续出院、转院回内地,遇难者家属领取赔偿后全部返回内地,事故善后处理圆满结束。

(此案例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提供) 专家点评: 郑向敏, 男, 1954年3月生,福建永春人。

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华侨大学旅游学院院长、旅游科学研究所所长,旅游管理专业博士点导师组组长,中国旅游安全管理专家。

主要从事旅游管理、旅游安全、饭店管理、区域旅游经济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主持完成国家级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奥运旅游安全研究项目3项,其他各类课题近50项。

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20余篇(约150万字)。

旅游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每年都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为巨大。

大部分旅游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司机临场处置不当或危险的驾驶行为,但往往也与其背后隐藏的市场问题和管理问题有直接的关联,西藏7.13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即是一例。

主要表现在: 一是低价团必然导致高风险。

发生事故的旅行团是由4家旅行社的12个门市部收散客拼团而成,该团收费为每人180元(含两天用车、一晚房费、三顿餐费、导游费、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门票),而实际此旅游线路的最低成本约为每人300元。

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存在必然导致接待旅行社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安排低档次接待设施、雇佣非专业司机、强制游客购物、不购买保险等方式来赚取利润,因而低价团必然导致旅游者个人安全风险的增加。

二是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

青藏铁路通车引发了全国性的西藏旅游热潮,西藏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人员超负荷运行,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迅速增加。

据了解,目前拉萨1400余台旅游客车中,60%是内地人员挂靠公司私人经营,70%的旅行社门市部是内地人员挂靠承包,50%国内导游员来自内地,内地的一些非法经营方式和手段在西藏迅速蔓延。

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挂靠承包的门市部收的散客拼团而成,死亡的司机和导游都是去年上半年进藏的内地人,司机没有达到在西藏驾车5年以上才可经营旅游客运的规定,导游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

这种市场爆发性增长、西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人员服务条件不足、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市场监管失控、散客管理混乱无序状况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

三是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监管责任没有落实。

众多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所在地交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措施不实、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有直接关联。

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门对司机超时超速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没有严格的监管,因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弯道不减速等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旅游交通事故屡屡发生。

此次事故发生之前的半年内,西藏地区已发生了4起旅游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28人受伤。

四是旅游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相对而言,西藏旅游具有较大风险性,对此,业内外都有共识。

但是,旅游者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追求低价产品、忽视旅游保险等问题。

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28个游客无一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使伤亡游客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部分旅游线路道路艰险、行车条件恶劣。

我国西部许多热点旅游线路的旅游交通条件还有待改善,大量风景秀丽的地方往往道路崎岖、悬崖峭壁、行车条件较为艰难。

经验不足或疲劳驾驶的司机一旦碰上危险的随机事件,容易引发旅游交通事故。

如2004年10月10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发生一辆旅游车坠入涪江事故、2006年...

河南旅游景点大全

在此,瀑布飞流,少林功夫和少林武僧早已成为一种中国符号而闻名世界。

其他景点,河南的旅游资源数不胜数,可谓不胜枚举、鸡公山。

其中著名的河南旅游景点包括龙门石窟:从东魏延绵至北宋的精雕细琢而成十万计的佛像,以及规模最大的卢舍那大佛。

洛阳龙门石窟、少林寺、丹江口水库,蕴藏的是深厚的中国功夫和浓郁的佛教气息、石人山、黄帝故里、清明上河园、殷墟和云台山。

重渡沟、白云山:位于中国河南省郑州市登封的嵩山,是少林武术的发源地,禅宗祖庭河南旅游资源丰富,名胜古迹众多。

河南是中华民族的主要发祥地之一,是我们的先民生活和创业的地方:除了悠久的历史文化沉淀,洛阳也有谷幽水秀的静谧之所,重度沟便是让人体验自然灵动的安静之地。

少林寺,由于其坐落嵩山的腹地少室山下的茂密丛林中,所以取名“少林寺”。

小小的庙门里、伏牛山、武侯祠。

其他旅游景点更是千姿百态,婀娜多姿,绝对让人震撼。

洛阳白云山:白云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南部伏牛山腹地原始林区,总面积168平方公里,云水相间,让你徜徉在水云间...

河南旅游景点介绍

1. 清明上河园,是由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与海南置地集团公司合作建设的一座大型宋代文化实景主题公园,坐落在开封市龙亭湖西岸,是国家首批AAAAA级旅游景区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基地。

2. 龙门石窟是中国石刻艺术宝库之一,现为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伊河两岸的龙门山与香山上。

3. 老君山,本名景室山,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东南3千米处。

国家AAAAA级景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

4. 龙潭大峡谷景区,是国家5A级景区,国家地质公园,是洛阳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的核心景区,是一条以典型的红岩嶂谷群地质地貌景观为主的峡谷景区。

1.龙门石窟是中国石刻艺术宝库之一,现为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伊河两岸的龙门山与香山上。

龙门石窟与莫高窟、云冈石窟、麦积山石窟并称中国四大石窟。

2.龙门石窟开凿于北魏孝文帝年间,之后历经东魏、西魏、北齐、隋、唐、五代、宋等朝代连续大规模营造达400余年之久,南北长达1公里,今存有窟龛2345个,造像10万余尊,碑刻题记2800余品。

其中“龙门二十品”是书法魏碑精华,褚遂良所书的“伊阙佛龛之碑”则是初唐楷书艺术的典范。

3.龙门石窟延续时间长,跨越朝代多,以大量的实物形象和文字资料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中国古代政治、经济、宗教、文化等许多领域的发展变化,对中国石窟艺术的创新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2000年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4.龙门石窟始开凿于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公元493年)前后,后来,历经东西魏、北齐、北周,到隋唐至宋等朝代又连续大规模营造达400余年之久。

密布于伊水东西两山的峭壁上,南北长达1公里,共有97000余尊佛像,最大的佛像高达17.14米,最小的仅有2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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