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有没有质保金?谢邀回答,质保金在一般工程分包中都是有的,不过最重要的还是看合同怎么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质保金这一项,那么在封账协议中扣除质保金是不合理的,像我公
劳务合同有没有质保金?
谢邀回答,质保金在一般工程分包中都是有的,不过最重要的还是看合同怎么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质保金这一项,那么在封账协议中扣除质保金是不合理的,像我公司也有很多与中铁集团合作的项目,深有体会,国企项目形式多,办事效率低,不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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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签的一年,公司没有履行合同条款,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根据问答的问题,这需要有法律专业知识者回答才可能比较全面。作为普通大众,我们只能是将心放在公平公正的角度来思考分析。
个人认为既然问答中已说明,在签定劳务合同后,公司并未履行合同职责,那么作为受损害利益的一方,是有权根据合同条款,来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力的。
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作为有履行法律行为能力的人,我们不可盲目单方面解除合同,我们须要根据劳动法,合同法以及合同本身条款约定来做出决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违约公司,必须对受损害利益方作出赔偿。
签了五年的劳务合同之后才签正式合同,如果被公司解除合同该怎么赔偿?
签了五年的劳务合同之后才签正式合同,如果被公司解除合同该怎么赔偿?
感谢邀请。我国劳动法只针对了劳动关系解除作出赔偿规定,劳务关系解除属于合同法管辖范畴,但是也存在一定意外情况,即使签订劳务合同,也可以主张劳动关系,简单分析一下
1、可以主张按照劳动关系主张五年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务合同期间,提供给劳动者的岗位内容、管理要求以及劳动报酬同后期签订劳动合同履行一致,理论上是可以主张按照劳动关系赔偿的,但是需要大量举证,证明当初签订劳务合同实际是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单位违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10个月以上工资赔偿。
2、如果无法认定前五年为劳动关系,则只能主张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赔偿。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及诉讼维权,要求支付2N(N代表入职年限)个月工资赔偿。
3、很多单位用人实际是劳动关系,单位为了避免缴纳社保及承担其他责任,故意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这种情况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劳动关系维权,但是也应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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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六个月,公司还是不给上任何保险,合同签的还是第三方劳务合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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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晰分清自已劳动关系,若你签的是第三方劳务合同,这第三方是劳务派遣公司吗?若是就要知道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关系:
您现任职在劳务派遣公司工作,我们知道劳务派遣公司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它将传统的“用人”与“用工”一体的两方法律关系转化为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三方法律关系。而您在劳务派遣公司里属于是“用人”还是“用工”,我来给你说明一下:归纳起来,劳务派遣具有如下情况
1、用人不用工:
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被派遣员工并不在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工作。
2、用工不用人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双方并无劳动关系。
3.三方主体,多重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被派造劳动者三方之间形成多重法律关系。
第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民事合同关系。
第二,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关系。
第三,用工单位与被派道劳动者:特殊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二、知道劳务合同,是指用工单位将工程或项目委托给劳务公司或劳务人员完成,并签订《劳务外包协议》的用工模式(如保洁劳务外包、IT研发劳务外包)。
(一)劳务外包的特点
1.合同标的是“项目”
劳务外包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工程或项目”,而不是“员工”,这是劳务外包区别于其他用工模式的最大特点。
2.法律限制较少
劳务外包协议属于一般民事合同,法律限制较少。双方的权利义务完全依照双方合同的约定执行。
劳务合同关系的双方受法律平等保护,除非发包方违反劳务合同,否则,无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如缴纳社保、支付加班工资)。
3.服务主体范围广
劳务外包的服务方既可以是具有资质的劳务外包公司,又可以是符合项目要求的个人。相对于劳务派遣而言,更具多样性。
所以你要从以上分析你现所签劳务合同,用人单位是哪个?用工单位是不承担劳动者的法律责任(如缴纳社医保、支付加班工资),而劳动力者是直接与用人单位沟通,争取自已的社医保保障,若没有答复请尽快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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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德斯特与天津权健签订了两份合同,天津权健是为了规避转会调节费吗,你怎么看?
莫德斯特要求离队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加拉塔萨雷老板表示莫德斯特与天津权健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劳务合同,一份是肖像权合同。这不是天津权健规避转会调节费的手段,而可能是权健为了合理避税而做出了两份合同。
莫德斯特经纪人门迪表示,根据国际足联的规定,莫德斯特已经与天津权健解约。但是天津权健态度也很坚决,如果莫德斯特不按要求归队,天津权健就将采取法律手段。加拉塔萨雷更是不敢与莫德斯特签约,可能会被权健告上法庭。
但是莫德斯特事件可以参考早年间的上海申花外援德罗巴。当时朱骏也是与德罗巴签订了两份合同,最后国际足联裁定德罗巴胜诉,可以自由转会离队。所以莫德斯特这一次可能也是抓到了权健的漏洞。
不过天津权健与莫德斯特签订两份合同,并不是签的阴阳合同,也不是为了规避足协的转会调节费。而可能是为了合理避税而采取的手段。
现在天津权健队内只剩两名外援,还要面临中超和亚冠双线作战,非常困难。如果莫德斯特能和天津权健和解将会是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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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怎么签比较好?
按照你的描述应该是劳动合同才对,下面小编谈谈个人的想法。
我个人比较倾向于一年一签或者两年一签。
1.签的期限短,试用期就短,转正时间自然比较快。如果是三年以上的话,需要六个月的试用期。由于职场快速变动,实则对于我们弊大于利,有可能刚过试用期跳槽后又开始试用。
2.如果你在一家单位长期任职。最终需要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出现解约。用人单位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以作者本人观点,签订的劳动合同,只不过是种形式,意义不是很大。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提前三天。在合同期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就可以正当离职了,所以没有必要纠结于劳动合同签几年最合适。
以上是作者本人观点,如果有什么需要补充的,请点赞、评论、转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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