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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如何过户?首先,现在的二手房办理过户之前都要办理网签(就是把交易双方的信息和申报的价格在房管系统里提交),网签具有唯一性,网签合同也是办理下一步手续的必要资料。其次,部
房产如何过户?
首先,现在的二手房办理过户之前都要办理网签(就是把交易双方的信息和申报的价格在房管系统里提交),网签具有唯一性,网签合同也是办理下一步手续的必要资料。
其次,部分城市是有限购和限售的。如果在这些城市,要先做相关资格的审核。
接下来,就是办理完税,就是审核并且交纳交易双方的税费。有的城市和第一步是合并的。
然后,因为现在实行不动产证,有些城市需要单独缴纳划拨土地转出让用地的出让金,原来就是出让土地的就不用这一步。
最后,就是把之前的各项资料提交过户了。新证下发的时间,各个城市也不尽相同。
邯郸房产聊聊?
既然规划了高铁新区政策,而且按照目前的实施,五年到十年,我觉得整体肯定要发展起来,而且现在据说是大片的地已经有主了,感觉就跟11年看赵都新城那片区域是一样的反应,荒无人烟,有啥啊,可如今,软硬件也算差不多了,而且整体多政府部门的东迁,公园,学校的规划进入,新的东站等等,一个是政府的坚定,一个你看如果是个梦为什么大批房企花那么高价钱买地,不过倒是,会不会出现跟鄂尔多斯一样的鬼城,不过我觉得应该不会,规划很完善了,而且实施了已经。
关于房产归属权?
一、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
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以上便是新的婚姻法中对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新规定,面对越来越多的物质人,新的婚姻法目的在调整社会中人们偏离正轨的价值观。最后,新婚姻法中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新的规定解释就到这里。如果还有疑问的话,那就需要咨询专业的人士来解决了。
你的问题重点看看加粗部分,因为具体的情况你才清楚,外人不好做评判!
宁波的小伙子家里六套房却依旧每天上着月薪五千的班,领导不淡定了,你怎么看?
宁波论坛网友:单位一个同事,自己的下属,29岁的单身小伙子,大专毕业的,家里独子,江东拆迁房三套,高新区一套紫园,潘火那边又有一套第一城,哪套现在不是20000多,直逼三万的房价了?那小伙家里,还有沧海路一套150多平的店面房,据说一年收租金有29万。这样一个三口之家,房产估值差不多2000多万了!居然还赚着每天早九晚六的月入5000多不到6000元的低薪工作!而且这工作还挺辛苦的。真的百思不得其解!一年收租金40多万接近50万的家庭,干嘛还出来工作?如果是你,你会选择上班,还是不工作?
有多少钱并代表自己的价值!
这样的小伙子,很欣赏。
如今因拆迁而一夜暴富的人很多。前几年,拆迁最密集的时候,动辄都是家里补偿几套房的主,还有征地补贴,于是总是听说某某村的谁谁谁,天天打麻将,吃喝玩乐,日子过的多舒坦。
很多人羡慕这样的机遇,动不动就说对方命好。
运气的确是好,但是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价值呢?
一个人的价值大小取决于被多少人需要,做一份工作赚一份工资的背后,是有人需要,而自己为别人提供了服务。
如果依仗着自己家中有钱,只顾着享受,这样的生命并没有什么价值感。只不过是被金钱支撑起来的空壳子罢了。
不过,如果有钱,可以考虑做些更有价值的事情。
钱不是恶魔,有钱不是坏事,有钱可以做更多的事情,比如学习,比如帮助别人。
做不做工作与有没有钱没有关系,做什么工作与有没有钱有关系。
因拆喜获千万财,仍喜劳作工资来。
钱财只是身外物,莫为金奴养祸灾。
离婚房产怎么分?
离婚时,若夫妻双方婚内有共有房产,则双方需要进行离婚析产。那么,办理析产的流程是怎么样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一、析产的概念
析产又称房屋财产分析,是指房屋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法律原则,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的行为。析产一般发生在离婚、分家、继承和共买房产等民事关系上,最常见的是夫妻之间的析产。
夫妻之间的析产分两种情况,婚内析产以及离婚析产。婚内析产是在婚内对于房屋财产进行梳理。离婚析产是指夫妻双方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始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能用于分割。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二、离婚析产所需材料
1、协议离婚
若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在办理离婚析产时需要双方一起到房地产交易所交易申请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交双方身份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产权证。
2、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
若夫妻双方为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在办理离婚析产时需要单方到场(法院调解或判决书上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办理时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法院调解或判决书、产权证。
三、离婚析产的流程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相关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四、离婚析产的注意事项
1、办理离婚析产时需要缴纳印花税以及登记费。印花税为网签价的万分之五,登记费住宅为80元/套;非住宅为550元/套。
2、双方就房屋财产达成协议后到相关民政部门办理析产即可,除此之外还要注意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
3、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除此之外,协议离婚的还需要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若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则还需要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房产的网签是什么?
【新房网签】
(4)一定要确定交房日期,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二手房网签】
万科和李嘉诚都撤离房产,未来房产走向如何?
对于万科和李嘉诚,撤离房地产,以及未来房产的走势预测,我的研究观点如下:
一,万科没有撤离房地产。
万科依然还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只是最近几年在房地产行业进行新的布局,进入轨道地产和物流地产行业,同时转型为城市生活的服务商,而不再是过去的单一房地产开发商。简单总结,万科正在逐步的去房地产化,降低传统房地产业务的比重,做强做大新型地产业务以及生活服务业务。
二,李嘉诚也没有撤离房地产。
李嘉诚在最近几年,只是将大陆的房地产资产卖出,也卖出香港的房地产资产,然后在英国和欧洲买入那边的房地产资产。近年,李嘉诚在不断买入欧洲的优质房地产资产,在英国脱欧之前,他就一直在卖出大陆的房地产资产,然后换成英国的房地产资产,目前也获得不错的回报。李嘉诚这样的做法,原因是认为欧洲的房地产泡沫更小,投资回报更加稳定和安全。因此,李嘉诚也没有完全撤离房地产,而是调整持有房地产资产的品种,在全球范围内重新布局。
三,未来房地产的走势。
对于未来房地产的走势,我的预测是一线和核心二线城市的房价,比较稳定,但是其它城市的房价,就会出现明显的下跌。过去20年的房地产黄金年代,已经彻底结束,未来房地产的投资风险很大,建议朋友们要注意风险。特别是房地产税的征收,这个利空消息,有可能在三年或五年之内实现,届时房地产的收益率就会出现很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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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该不该投资房产?
你好,我是投资顾问郭一鸣,很高兴来聊聊投资房产的问题。
从大类资产投资角度,过去十年多时间房产都是比较理想的投资表的,毕竟作为经济的支柱,房地产还是受到政策的相对倾斜的。
但是如今情况有变,房产价格上涨多年后,一线城市房价累计涨幅十倍,再次上涨空间相对有限。部分二线城市还有上涨的空间,但幅度不好预计。
政策角度看,去年重要会议提出的“房住不炒”基本成为后期主基调,也就是说房价大幅上涨的可能性也不大,并且政策调控延续,房价或有一定的抑制。
从供需角度,一线城市控制人口,土地供给供不应求,而部分二线城市争夺人才,扩充人口,加之城镇化以及住房改善的需求,房子的需求还是存在的,尤其是部分人口将持续扩充的地区,房价或有一定的上涨。
所以,从这些简单的方面,我们能预计的是房价在需求下还有支撑,但在政策调控下大幅上涨的空间不大。一线城市控制人口下,房产稳中小幅波动概率大,而部分扩充的二线城市房产还有投资的价值。
总体看,房产最好的投资时代已经过去了,闭着眼睛下手的好时机或不会再有,今后投资需要睁着眼睛,有选择性的投资房产!
旅游房产前景如何?
谢谢邀请。旅游房产前景如何?
旅游房产就是人们在自己主要居住地之外,购的第二套或第三套的房产。供业主夏天或冬天及闲暇时居住。大部分时间是空置或出租状态。
这些年,中国从海南、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河北、辽宁的沿海修建了大量的海景房,在内蒙草原,在湖北、四川、云南、陕西等省的山坡上修了众多避暑山庄,这些海景房和避暑山庄都是打着旅游、度假、养老、宜居的广告牌。按形式逻辑归类,都属于旅游地产的范畴。
您问,旅游地产的前景如何?前景如何?您说呢?您提出这个问题,估计您腹中已有答案了。只是内心恐惧,没胆量面对现实罢了。
若您在主要居住地只有一套住宅,人均约六十平米以下,有实力有闲钱养着一两套旅游房产,虽然将来给国家和当地政府多交点税,但是,当候鸟一族,南来北往,是件挺滋润的事。
若您在主要居住地已经有两套以上的房产,人均居住面积远远超过六十平米以上了,建议您就别买旅游地产了。旅游地产要交物业费,过些年必然要交房地产税。(可能还有空置税正在路上)。这笔费用可真不少。加些钱,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到处旅游住宾馆了。也没有交税或担心房产贬值之忧烦。
跑题了。开始答题,旅游地产前景如何?
答:不看好。
对旅游地产前景不看好。
主要原因是泛滥成灾了。房子盖得太多了,各景点、温泉都有旅游地产,中国沿海海景房林立,十分震撼。
旅游地产前景如何???不敢看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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