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劳务派谴工,企业终止合同可获赔吗?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单位并同用工单位签订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由其对劳动者进行管理使用,但由派遣单位向劳
劳务派谴工,企业终止合同可获赔吗?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单位并同用工单位签订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由其对劳动者进行管理使用,但由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并向派遣单位交付管理费的一种特殊的雇用制度。
一般派遣单位用工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提问中涉及两种可能!
如果是派遣期限到期了,由派遣单位另行安排工作,此时不涉及到赔偿的问题!
如果是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那就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给予劳动者相关的经济补偿金了。
【法律依据】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协议订立的主体和内容。
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三、《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作者:金浩律师
劳务合同签的一年,公司没有履行合同条款,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根据问答的问题,这需要有法律专业知识者回答才可能比较全面。作为普通大众,我们只能是将心放在公平公正的角度来思考分析。
个人认为既然问答中已说明,在签定劳务合同后,公司并未履行合同职责,那么作为受损害利益的一方,是有权根据合同条款,来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力的。
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作为有履行法律行为能力的人,我们不可盲目单方面解除合同,我们须要根据劳动法,合同法以及合同本身条款约定来做出决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违约公司,必须对受损害利益方作出赔偿。
劳务派遣工没社保,工作四年了,单位以个人原因把合同解除了,可以维权吗?
有沒有合同?不给签劳动合同就是用黑工、劳务公司必须给你们补偿!
凭什么不给交社保、劳动者沒有缴纳社保是不准上岗的!
劳动公司是违法用工的、必须给你们赔偿!
你们有工作四年、一年给补一个月工资、四年?有四个月工资给你们!
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大队都会受理的!(就怕劳务公务老换法人、)
有些事情很难处理!
派遣工合同到期,派遣工能得到劳务补偿吗?
是中国的劳动者、都有补偿!
我是劳务派遣工,在公司工作十多年了,能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吗?
劳务派遣工在公司工作十多年究竟是可以跟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呢?还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
依据我们劳动合同法规定,主要满足两种情形就可以跟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一,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以上。劳动者已经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不间断达到十年或十年以上,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个并没有提及劳务派遣工。实际上与劳务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劳务派遣公司,所以从法律意义上讲跟劳务派遣公司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多数用人单位中途会更换劳务派遣公司,因此,会造成虽然在用人单位工作十年,但是仍然不能跟任何一家派遣公司或者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况。
其实,大家在转换劳务派遣公司的时候,原先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很多人由于没有转换用人单位,不想惹恼单位忍气吞声或者忽视了。这种情况下大家就吃亏了。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应发工资。
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二种情况,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在这里面有一个条件就是劳动者要求,这一点比较模糊。提出证据来也非常难,通常也是模棱两可的事。如果是连续三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实用人单位想解除时也能以合同到期为由的。
实际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那么神圣,或者是大家认为的铁饭碗。
一般来讲,用人单位和职工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用人单位的唯一优势就是用人单位可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其实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14类情形,并不是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就是铁饭碗的。
所以说,只要我们表现优秀,可以跟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企业不愿意,只能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了。但是仍然要继续勤勤恳恳工作,无固定期限合同,也不能保证我们不失业。
劳动者在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掌握好一些必须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万一劳动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劳务公司现在把我开除了,我可以要赔偿吗?
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进行仲裁调解,题主被劳务公司的员工殴打了,也可以借助劳动法进行维权。同时提醒所有务工人员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申请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机构维权,这个是免费服务不需要律师,另外不要让自己限于被动甚至威胁到自身安全的地步,如果一旦被打可以立即报警,报警可以将你安全带离现场而且还为进一步验伤提供了可靠的证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第九十三条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合法性质,务工人员是无法清晰辨别的,这也是为什么需要依靠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维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三、温馨提示
劳动仲裁以调解为主,会依法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对你进行赔偿,但也要谨防一些小肚鸡肠的公司在赔偿后实施报复。
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所签的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员工主动离职,能申请双倍工资赔偿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感谢邀请回答。首先可以明确的给你回答,不可以。不要说申请双倍补偿,单倍补偿,甚至是一分钱补偿都不可能。具体原因如下。
一.这件事的焦点不在劳务派遣不劳务派遣,关键是合同期满后,你主动申请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再来看一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五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你是不在经济补偿范围的,是你自己主动申请辞职的,不是你的用人单位劳务所不愿与你续订劳动合同,人家又没说不续。所以,你一分得不到补偿。
二、我再给你普及一点法律常识,不管是劳务派遣制还是临时工什么的,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块土地上,“劳动法”适用于任何劳动者。你的劳务派遣,只是转移劳动关系,把你的劳动关系从实际服务单位转移给了劳务所。
三、最后,我说一下申请双倍赔偿的条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劳务派遣工做了快10年了,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给续签了,有补偿金吗?
劳务派遣,是一种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不是同一家公司的用工形式。用工单位不用你了,会通知用人单位(就是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那家)不用你了,用人单位会安排你去其他公司,如果暂时不安排去其他用工单位,也应该继续发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安排了,你就去其他用工单位上岗干活。如果用人单位既不安排你去其他用工单位,又不给你待工期间的任何福利待遇,还要解除合同,可以劳动仲裁,以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为理由,请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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