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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慈善论坛

有污点的明星艺人做公益慈善,该不该为ta点赞?应该点赞吧?偷税逃税那么多…你不给她点赞…那她下次她就不偷了,一但她不偷税…那些干爹弄不上奶奶吃?
“慈善天王”黎明,你还记得他

有污点的明星艺人做公益慈善,该不该为ta点赞?

应该点赞吧?偷税逃税那么多…你不给她点赞…那她下次她就不偷了,一但她不偷税…那些干爹弄不上奶奶吃?


“慈善天王”黎明,你还记得他做过哪些公益慈善呢?

谢邀:关于“慈善天王”黎明,始于颜值、敬于才华、忠于人品及善良,看到他的许多网媒、港媒等报导,知道了黎明是:最帅最美的“慈善天王”。他有一种习惯每次演唱会或拍剧所获,都会拿出一部分累积起来,分期交给香港慈善机构。(90年代初期)

对于黎明而言,名气功绩卓著,他的广告代言所得款项也会随之捐赠。 特别是在1992年黎明当“天王”的这一年北京首体的四场演唱会,所得款项交给了北京慈善机构。1994年7月份黎明受邀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爱心特使”身份。

(图片来源网络/热心公益的“慈善天王”-黎明)

从黎明在99年退出乐坛颁奖礼后,他每年都会参加各类慈善活动,并坚持向慈善组织捐赠善款,从港媒报道中看到:黎明是“最低调”的“慈善天王”!他经常参予爱心演讲,举办公益活动,直至今日还被作为:联合国“爱心大使”的荣誉称号。

从1994年的“爱心大使”,1995年受邀前往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被授予“青年特使”从未停歇慈善的脚步,1996年的慈善音乐会及演唱会中,为国际儿童募捐77万多美元,1997年为中国女童教育专案筹款20多万美元。

(图片来源网络/热心慈善事业的“慈善天王”-黎明)

2007年第十五届中国儿童周中,捐出所有门票总收入。2010年1月黎明来到云南龙陵进行了三个月的探访活动,同年7月份黎明加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香港委员会担任委员,正式开始了“天王黎明”在基金会的行政工作至今。

黎明在2015年的新年义演的讲话中说:“希望每个人都是一致的,愿意和平也是一致的,它需要我们不断的修炼、吸收、借鉴和学习”! 在黎明低调的背后也掩盖不住他的光芒,他是第一位华语乐坛的巨星就任了联合国首位“特使身份”的荣誉天王。

请问公益和慈善是一回事吗?

慈善和公益这两个概念的使用多年来就一直困扰着行业内的诸多人士,各地地方性的慈善法规也不尽相同和一致。《慈善法》草案的出台,似乎给了这两个姻亲关系的概念一个权威而明确的界定。

  大众瞩目的《慈善法》第二审议稿也于近期公开征求意见,让人值得关注的是,其中增加了“公益”的概念。第二审议稿第三条在解释“慈善活动”时指出“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同时在“慈善信托”一章中也开门见山地指出“本法所称慈善信托即公益信托”。

  《慈善法》草案从第一审议稿通篇没有“公益”的字眼,到第二审议稿增加了“公益”的表述,这一变化不难看出慈善和公益在法案中的纠葛,这个纠葛也表现出了理顺《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慈善法》之间关系、厘清慈善和公益之间异同的现实需求。

  慈善何意?公益何解?慈善和公益这两个概念的使用多年来就一直困扰着行业内的诸多人士,各地地方性的慈善法规也不尽相同和一致。但是《慈善法》草案的出台,似乎给了这两个姻亲关系的概念一个权威而明确的界定,笔者也将从多角度对慈善和公益的来龙去脉以及相互关系给予尝试性的解读,以便更好地梳理现状,适用法律。

  第一,慈善活动向公益行为的演进。我国传统意义上的慈善活动主要指扶危济困的公益行为,这在以往很多的实践活动中也莫不如此定位。但随着《慈善法》的即将出台,慈善活动所涉及的范围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此,而是进一步扩展到公益行为的范畴,慈善概念的这点变化也可在英国慈善法的历史演变中觅得端倪和寻得借鉴。

  英国是最早制定慈善法的国家,1601年英国就制定了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慈善法,当时慈善法主要集中于扶危济困方面,直到2006年慈善法修订完成,其慈善活动的范围已经扩大到了包括扶贫、济困、教育、宗教、健康、社区、艺术文化、体育、人权、环境、动物、武装部队等13个方面在内的内容。我国慈善概念的演进与英国慈善法的变化基本相同,慈善活动的内涵也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范畴逐渐一致。

  第二,慈善组织和公益组织的区别。尽管慈善活动和公益行为所涉及的内容基本一致,但因行为主体不同,导致行为主体对应的组织也有不同的界定和分类,从而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根据慈善的历史沿革以及公益的社会理解,结合工作实践,可将公益组织分为政府类公益组织和非政府类公益组织。

  政府类公益组织,属于政府发起的、履行政府法定义务的非营利公益性单位,虽然其从事公益事业也属于公益组织,但因其属于政府的法定行为而不能等同于慈善组织的自愿行为,故其只能归为公益组织而非慈善组织,比如各级政府部门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民间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公益事业,不同于政府必须履行的义务行为,而是自发自愿的选择性行为,那么我们可将此类行为界定为慈善行为,据此成立的公益组织则属于慈善组织,这也是笔者所称的非政府类公益组织。

  这样,基本上可以将现存的各类组织进行一个大致的区分和定位,以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和监管部门的管理。

  第三,慈善行为的动态认证和监管。《慈善法》主要是对慈善组织的慈善行为进行了规范,针对慈善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也比较明确和有力。但其对于非慈善组织的慈善行为也同样适用吗?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将慈善行为的认定从动态的角度来理解,就不难发现《慈善法》对慈善行为规范的益处。

有人说,黎明在公益慈善筹款方面的号召力很强大,你怎么看?

支持公益活动

假如给你1100万,你会做什么?会做公益,还是做慈善?

1100万做慈善?大哥你是想多了!钱多了消费水平也同时提高了!

等你有一千万时,你会发现钱真的不够花的!

不通过慈善与公益机构,个人如何做慈善?

我就是一名个人慈善者。我大学一直着重公益,是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秘书长。一直负责机构志愿者,做公益。那个时候参加过几十个公益项目活动。但是毕业之后工作了,我也有你的疑问,慢慢的我想到了我们做慈善的方式:

1、慈善在身边:

其实慈善并不是一个很大的词语,我们的生活中处处存在的。我们看到环卫工人累了,不乱丢垃圾给他一瓶水就是慈善。我们看到小孩子找不到路,帮他们找家人就是慈善,看到一个人搬东西帮帮忙,这就是慈善。在公交车上让座,上地铁让老人先行,这就是慈善。其实他们就在我们身边。

2、个人力量奉献:

我到一个地方喜欢到最偏远的地方去看看,我看看有没有家庭特别困难只有老人孩子的。如果有我会买一袋米,几瓶酱油上去。或者陪孩子做做作业。时间虽然不多,但是一次关注也许会让孩子的一生知道了世界善为主的道理。

3、加入组织:

这个就看你是加入政府组织还是个人组织,现在有你想法的人很多,你们可以看好项目之后多去贴吧找一找都可以,必定会有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做公益。

所以,好人一生平安,希望你可以持续下去!

为什么有人说做公益慈善的人大多数在香港?

一种文化的差异

应该如何看待明星做公益慈善的行为?

明星是名人,影响力大。能做公益的明星才是名人,这也才是她们聚集力量办事,办大事的优势所在。对于坚持做公益,低调做慈善的明星,社会应该支持鼓励她们,以而引导社会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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