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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童遭对方家长摁地暴打满脸飙血,事后竟说分期赔偿,你怎么看?11岁大的小孩子打架,对方小孩打输了大人帮忙出头真的不应该受到谴责吗? 谁的童年还没点顽皮的事,两个11岁左右孩

11岁男童遭对方家长摁地暴打满脸飙血,事后竟说分期赔偿,你怎么看?

11岁大的小孩子打架,对方小孩打输了大人帮忙出头真的不应该受到谴责吗?

谁的童年还没点顽皮的事,两个11岁左右孩子之间玩耍嘻嘻间发生点小摩擦这是在正常不过得是了,可有这么一位11岁左右孩子的“爸爸”,就因为两个小孩子相互投掷沙子玩,发生小摩擦,看到自家儿子受了点气,就大打出手,将相互玩耍的另一个小孩摁在地上暴打一顿,一个11岁的小孩被打的满身是血,这真的是这个合格的“爸爸”吗?小孩的之间发生的争执,大人出手暴打,这还有人性吗?这自己的孩子受欺负了知道心疼,把别人家的孩子却无情的打得满脸鲜血直流,都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作为一个父亲,当着自己亲身儿子面,殴打别的儿童,这真的是在给孩子做榜样吗?小孩子犯错了,犯得着大人拳脚相踢教育出气吗?公德心何在?

酒泉医院公布被狗咬伤男童救助图片,动保组织不满称会引发“人犬对立”,对此你怎么看?

真正引发人犬对立的,反倒是这些极端的动物保护组织

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我们在创造当下文明的同时,懂得利用、照顾其他物种,而且文明对待 包括猫狗牛羊猪等等动物,本身也是文明发展的必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会高于人类。特别是对于极具群体攻击性的流浪野狗而言,对其进行处理,本来就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而且,我们国家其实依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有大量的留守儿童、贫困人口等问题需要解决,向发达国家那样意图耗费过多社会资源去大规模的养护流浪猫狗,本就不明智。

特别是在这种野狗伤人问题发生时,本来就是毫无争议的应该保护儿童,赞扬救治的医生,同时思考如何永久杜绝这种本不该法发生的问题,所谓的人犬对立,根本不是讨论的重点,此时提出此问题,反倒是制造人犬对立!

事发经过

事情的经过是一家医院收治了一个被七八只流浪狗咬得特惨的小朋友,头皮都掉了一大块,身上的伤口自不多说。 酒泉市人民医院全力进行了抢救,但因为一块头皮缺失,险些耽误治疗,所有人都很焦急,最后头皮终于被找到病送到医院,医院及时进行了缝合。医院把整个收治过程进行了记录,并通过微信公开,进行了病例分享,医院是专业组织,分享的病例难免血腥,但从警告世人小心流浪狗的角度来讲,我觉得效果很好。

而且医生的救治工作成功,否则小朋友会面临多次手术和永久毁容风险,因此对医护工作正面宣传并无问题。

还有比“人犬对立”这种话更可笑的吗?

但是这一行为引发了大量动保组织的不满,认为医院公开行为将会引发人犬对立,不利于全国流浪狗狗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我认为恶犬伤人,头皮都掉了,医生全力救治,本来就该感谢医生,救人一命,也拯救了别人整个家庭,再怎么表扬也不为过,而咬人的恶犬就该尽快人道毁灭,防止该类事件再次发生。

此时还担心什么人犬对立岂不是笑话?试问,犬有资格和人对立吗?这个社会难道不是以人为本?难道应该考虑狗的感受?难道要以狗为本?

对于甘肃八岁女童被虐打事件,大家觉得真的是两个七岁男童一手造成的吗?

要求中央成立调查小组把事实真向向人民公布给幼小的受到伤害的女生一个说法给全国人民一个合理的真像。

七岁男童摸女老师胸部,被老师揍。其母亲报警并告到教育局,你怎么看?

该打,小孩父母无理取闹,缺少父母管教,老师管一下,对的!

故意绊倒4岁男童孕妇已投案自首,男童患有心脏病,你怎么看?

我看了相关报道和视频,孩子在进店拿筷子时,掀门帘的时候打到了孕妇,孕妇和吃饭的 男人应该很生气,之后一直没有吃饭,报道说男孩的父亲听到男子还骂了孩子两句,如果此时男孩的父亲站出来,带孩子认错、道歉,也许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发生了。

4岁的孩子在掀门帘的时候,肯定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会伤害到别人,显然不是故意的,但是作为家长,在孩子犯了错误,哪怕是再小的孩子,都应该为孩子的过失承担责任,从这一点上看,男孩的一家人做得不是很好。

再来说说这孕妇,一个即将做妈妈的人,做出这样的行为,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孩子只不过是不小心,也没对自己造成多大的伤害,至于睚皉必报吗?而且在绊倒男孩之前,她自己还伸出脚试探了一下,可以说绊倒男孩是有预谋的,这就太可恶了。

看到男孩重重地摔在地上,我还是很心疼的,更后怕,孩子手里还拿着筷子呢,万一伤到眼睛、扎到喉咙怎么办?据男孩的妈妈说,男孩有先天性心脏病,这名孕妇你该庆幸,万一孩子心脏病犯了,发生危险怎么办?

事后,男孩的妈妈找孕妇理论,孕妇却以肚子疼为由,逃避责任,逃之夭夭,这是一错再错。现在人家报案了,你才站出来,是因为逃避不了了。

谁都会有孩子,谁的孩子都可能犯错,希望这个社会对孩子包容一些,也希望孩子的家长都能管好孩子,尤其是在公众场合,别给他人造成麻烦,同时承担起做父母的责任,孩子犯了错,勇敢地站出来,也是给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教会孩子有担当。


【人贩子张维平:两年拐走9男童被判死刑,已三次因拐卖被判】你怎么看?

法律对人贩子要严惩,抓住枪毙。

小狗咬伤男童,被主人活活烧死,你怎么看?

烧的好,一个畜牲咬小孩说明它兽性大发也可能狂犬病发作,就是一条疯狗,主人烧死它是为了彻彻底底消灭狂犬病毒,理应支持,无可非议,比假腥腥的爱狗人士有人情有道德,是个有良心的好男人!

7岁男童遭家暴致死,生前曾对老师说“可以抱抱吗”,对此你怎么看?

年仅7岁,却遭遇这样的对待,看了下女子有吸毒前科, 而且打人还真不是亲妈的男朋友怂恿,还是她自己联合自己男朋友,殴打自己孩子,又是开水烫,又是钢管打,用脚踹。

而理由是孩子没有做家务,当时经过检查,男童全身多处新旧瘀伤,脸部、前胸和腹股沟处有15%二度灼伤,最终因腹腔出血、内脏破裂,导致出血休克死亡。

可以说这样残忍的手段,在很多人眼里死刑都不为过,十年多还觉得判少了。

但这是发生在台湾的案件,他们的司法系统和我们是有差别的,中国内地也经常发生虐童事件,那么这些最终被发现的虐童案件,在中国内地地区判刑结果如何呢。

案例一,这个孩子每天是被栓厕所里,一天吃一顿,做家务,殴打,用烟烫。用针扎

女孩眼睛被打的都睁不开了

但最终判刑结果,一个两年,一个一年六个月。

案例二,长期被殴打,伤口还撒盐,两年?

案例三

给你们看看孩子的伤


案例四


个人认为,我国关于儿童虐待,可以说一言难尽,一方面虐待罪,依然属于亲告罪,也就是你必须自己去起诉告对方,除非重伤或者死亡,公诉机关才会介入。

但是我们知道,作为儿童年幼,有什么能力反抗自己的父母。

尤其如果他所处的环境,就是大家都不愿意管闲事时,更是如此,他面临的状况是孤立无援没人救助。

所以我希望如果你发现谁家在虐童,能不能主动举报也好,报警也好,但另一个问题来了,我国家暴,包含虐童这块,能够剥夺抚养权的都少之又少,更别说其他。

我举例的这些行为,一个人可以对自己亲身孩子下毒手,这种人的心肠,几个月?孩子受伤的是肉体吗,这辈子都是阴影,很可能就毁了。

孩子不是父母的财产,在国外哪怕父母是失责,比如看手机,孩子出意外,都会被判刑,在中国虽能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但是实际上基本没有父母会因为自己失误导致孩子死亡,最终判刑

我真心希望我们的孩子能够活在一个更安全更有爱,至少更能够获取到帮助的环境里。

男童被继母虐待成植物人,该不该判死刑?

死不死刑不知道,但是十六年太少,孩子颅骨四分之三损失,特重型颅脑损伤,双目失明,植物人,需要终生护理。十六年(减刑更少换孩子一生)换孩子一生。谁能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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