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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租赁合同

房东不提供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办?具体是什么材料呢?如果房子有问题建议最好别租,如果房东想故意隐瞒什么,感觉就不靠谱,你可以不租啊签了租赁合同,但还没入住,还能退吗?从契约层面来讲

房东不提供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办?

具体是什么材料呢?如果房子有问题建议最好别租,如果房东想故意隐瞒什么,感觉就不靠谱,你可以不租啊

签了租赁合同,但还没入住,还能退吗?

从契约层面来讲当然不可以,不过可以变通啊,转租等途径都不错!

为什么有的深圳房东不愿意办租赁合同?

这个问题,我能回答。

我本人在深圳从事房地产销售8年了,对深圳还是非常了解的。

关于租赁合同这种事情呢,大概就是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嫌麻烦,很多房子出租的时候,你不办租赁合同没事,你办租赁合同后,街道办基本每年都会查,这房子今年还出租不?交税了没有?

第二,要学位,深圳很多人办租赁合同,是为了给孩子要学位读书,但是深圳的学位,一旦用了,至少要锁定6年,或者9年,周期很长,用过学位的房子,后期不好出手,价格也要低一些,因为很多人买房,也是为了换学位房。

第三,省事,不想动,深圳的房子很好出租,基本不用愁,大多情况一下,深圳的房子,都是房东挑租客,房东的要求就是,钱多事少别麻烦。


门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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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商铺的产权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如果承租人无法查清,可以委托律师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二、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三、租赁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 “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四、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德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德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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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对公账户需要什么资料?没有租赁合同可以开吗?

坐标:深圳,东莞,香港

开户需要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纳税须知

3法人身份证原件

4三章

5租赁合同(没有也可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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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租期足够长,一般8年以上。否则你生意刚有起色房东不租了你就亏大了。二、房东资格认证,有多少共有人都要签字,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三、签合同之前不能有涉案。四、房屋必须符合安全使用标准。五、装修改造方案房东不得过度干涉。六、有转让权。七、违约责任尽量确保如房东恶意违约你不会有损失。八、权责明确,如需房东配合的事,必须写明完成的期限。

关于租赁合同解除的合同知识?

(一)根据《合同法》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属于承租人严重违约行为,为了保护自己财产安全,出租人应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双方的租赁关系。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径行转租,这属于出租人同意;合同未约定转租的,承租人在合同成立后要转租,则必须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转租的,出租人单方终止租赁关系。

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交付租金的,应负债务迟延履行的责任。获得租金是出租人的基本权利,也是出租人出租的直接目的所在,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就会使出租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这里所说的“正当理由”,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对支付期限约定不明、租赁物有瑕疵(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出租人不及时维修保养租赁物等非承租人过错行为影响承租人正常支付租金的事由。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租金,则属于违约行为。

(2)经出租人催告,承租人仍未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故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在该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出租人方可解除合同。这里所说的“合理期限”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由出租人来确定,但不宜太短,也不宜太长。

4、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5、租赁物有质量瑕疵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约定的条件),不适合约定的用途或者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由于难以实现承租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因此,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如前所述,一般情况下,出租人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之一是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该瑕疵不知情。也就是说,对于租赁物一般的质量瑕疵,若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情,承租人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若承租人知情,则不能单方解除合同。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即在租赁物有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质量瑕疵这种情况下,不管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知情,承租人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从这一规定看出,租赁物有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瑕疵的,承租人解除合同不以其对该瑕疵不知情为条件。

6、租赁物因非承租人的原因而受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对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主要情形作了以上规定。当合同成立后或者履行中出现这些条件时,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实践中,除了上述法定情形外,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这些情形主要是:

1、出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租赁物,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将延误情况和租赁物预期到达的时间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将是否解除合同的决定通知出租人。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适合约定的用途,超过约定的交付期限仍未交付符合用途的租赁物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3、出租人拒不尽维修租赁物义务,严重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擅自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或者不合用途的活动,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例如,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汽车运送毒品,利用生活居住的房屋从事营业性活动等,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若出租人同意或者知道承租人为上述行为而不反对的,出租人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对租赁物进行拆解、改造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即存有权利瑕疵),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承租人对该权利瑕疵知情的,则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7、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当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情形出现时,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即可行使解除权。不过,需要指出的是,除了法律规定的外,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不得单方解除合同。无论是法定解除还是约定解除,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都是以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依据的。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又没有约定的,要解除租赁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按规定办。

租赁合同解除后有权要求返还已付租金吗?

租凭合同解除后能否要求返还已付租金,这要从几个方面讲:

1、如果是双方同等违约(既:各打五十大板),有理返还未期租金;

2、合同未到期,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或者悔约,在双方没有任何承诺、无任何要求的情况下,有理返还未期租金;

3、如果因无法预测和无法抗拒的灾害而引起的合同解除,有理返还未期租金。

因智力有限,在此,只分析出这三点。其他理由得不到未期的全额租金或拒退……

镇江船舶学院怎么样?

谢邀。作为一个镇江人,我估计你说的是江苏科技大学,曾用名华东船舶工业学院,镇江船舶学院。以下来自度娘:

江苏科技大学是一所省部共建、以工为主、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源自1933年诞生于黄浦江畔的上海大公职业学校,经历了上海市机电工业学校、上海船舶工业学校等时期,1970年迁至镇江,更名为镇江船舶工业学校,1978年升格为镇江船舶学院,1993年更名为华东船舶工业学院。1999年江苏省江海贸易学校并入,2000年中国农科院蚕业研究所与学校合并。2004年学校更名为江苏科技大学。2012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签署共建江苏科技大学协议。2012年江苏省政府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共建江苏科技大学。[1]

截至2015年4月,学校有镇江东、南、西3个校区和张家港校区,占地2600余亩;教职工2000余名;学校在校研究生2800余人(含在职专业学位硕士),普通本科生近21900人(含苏州理工学院5964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该校设立了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在校国防生149名;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385.08万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台套数29852台(套)学校目标建设成为国内一流船舶特色大学,努力成为中国船舶工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科技创新平台和学术交流中心。

这所学校本部在市中心,南校区在南山风景区,距离两座高铁站、万达广场都不远,西校区靠近润扬大桥,略偏僻,但学校有班车,镇江城市也不大,进城倒也不算麻烦。镇江在搞大学城,听说部分校区要置换到丹徒新区十里长山大学城,那个地方就偏僻多了,离城很远。怎么说呢?这样也好:可以让同学们定定心心学习。

这个学校学术水平怎样?我不是很了解,不敢乱说。但是认识该校几个老师,经常去美国等地培训啥的,一去都是一年半载,感觉学校还是有点经济实力的。

此外还要考虑毕业后就业形势。镇江本身体量很小,人口只有300万,是江苏最小的地级市,经济总量靠后,相对来说本地就业机会较少,大多数毕业生都是去外地就业。但是镇江地处苏南,地理位置极好,处于沪宁线上,东靠常州,西靠南京,与扬州隔长江相望,都是半小时以内动车车程,到上海也仅仅1小时多。

此外镇江风景极好,地处宁镇丘陵地带,城市山林,人文景观极多,人均收入在全国处于前30名以内,房价是沪宁线最低,市区一平方不到万元。生活压力较小。

最后,还有一个学校,叫做解放军镇江船艇学院,是军校,离江苏科技大学本部不远,似乎是不参加高考的,都是从部队内部招生。

以上。望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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