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事业单位改革被定为公益一类差额事业单位,以后还怎么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就是财政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不可能被定为差额或者自收自支类,也不可能使用差额或者
事业单位改革被定为公益一类差额事业单位,以后还怎么改?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就是财政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不可能被定为差额或者自收自支类,也不可能使用差额或者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否则就是混岗混编,属于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定位,是指承担基础科研、卫生医疗、教育、文化等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部分行政辅助或者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是由政府出资保障,核定其服务范围,不宜或者不能由市场配置资源,或者由社会提供服务。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剥离行政职能和生产经营类职能后,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进行整体的优化、提升、改造,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建立起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公益服务新格局。能由社会提供服务代替,或者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政府不再参与,以购买服务为主。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于其职能划分,不具备任何收费或者收益的可能性,因此由财政全额供给保障,不宜、不能差额供给,因此也不能使用差额编制。事业单位改革后,即使唯一保留的乡镇卫生院,也要加大政府投入与保障力度,缩小差额供给比例,为新农保、新农合提供优质全面高效的保障服务,体现公益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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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看点: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于其职能定位,由财政全额供给保障;
2、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剥离行政和生产经营职能,强调公益服务职能和财政全额保障。
公益一类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会如何改革?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没有一类的,应该是二类或三类的事业单位。正常的应该转企。
事业单位改革中,原本为公益一类的殡仪馆会如何改革?
改?天塌了殡仪馆都不会改!
公益一类事业编会参公吗?
不能参公。首先,事业单位分类决定了职能和定位。事业单位分类已经完成,如果分类为一类事业单位,说明该事业单位就不具备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会并入行政机关,也不能成立行政机构,只能是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给予保留。
其次,事业单位参公必须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否则不能参公。这是一条原则和硬条件,没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职权,不能参公,也不能申报和审批。过去很多事业单位依据政府规章、会议纪要、编办职能调整等,轻易就申报参公,以后这些不符合参公事业单位,全部取消参公,人员管理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最后,假如你单位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可以参公了,关于职称工资会取消,比照公务员同等人员,确定职务工资。例如,中级职称对应公务员的科级及以下职务,中级8级,可以套到正科,中级10级套到副科级,至于中级9级,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可以套到科级职务。
水利灌区此次事业单位改革后会变成公益一类吗?
水利灌区是公益二类,部分为生产经营类,不可能成为公益一类。
1、按照最新的机构改革要求,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划归农业农村部,不再隶属水利部管理。同样,省市县三级机构改革,也是按此原则进行,今年年底,省级将改变归属,2019年3月底前,市县两级也要改变归属。水利灌区将划归农业农村局,原有机构、编制、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划归农业农村局,原有职能性质基本不变。
2、水利灌区之所以还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划分为公益二类,主要是因为其管理职能。水利灌区在一些地方为民营,或者群众自发管理,因为项目执行、水利设施维护管理等职能,大部分地区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即使改变隶属关系,但是其职能性质未发生根本性变化,有公益服务职能,也有收费职能和权力,因此被划分为公益二类。
原事业单位林场属公益一类职工编制怎么取消?
你的问题不大看得懂。是整个林场事业编取消还是你个人事业编职工岗位要取消?
2018年事业单位改革后公益一类自筹自支的单位编制会不会保留?如果撤销,单位人员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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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对于事业单位改革很多人还不明确,那图图今天你就全面说明一下:
(1)高校和公立医院事业单位将会被取消编制保留事业单位编制
事业单位改革拉开帷幕,首先要改变的就是医疗和教育这两个最重要的领域,涉及八百多万公立医院编制人员,二百三十多万的高校在编人员,占全国事业编人数的三分之一。
今后高校和公立医院会取消事业编制,但保留事业单位的性质,在全部取消事业单位的编制后,未来高校和公立医院将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让事业单位真正成为干事业的地方。现有在编人员仍按照编制管理,等到退休、辞退之后,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而新人则不再有编制,实行合同聘任制。但老人也要按新机制运行,仅仅是档案里有个编制而已,不等于不受新机制管理。
(2)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分为三类
根据中央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的改革是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的工作属性重新进行一次划分,以进一步提高这些单位的工作效率。其中公益类事业单位又根据职能不同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各级、各地区事业单位均按照这个统一的标准和依据划分类别,不存在层级和地区差异。
(3)关于公益一类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是否会被取消编制?
公益类事业单位是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
公益一类是指,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单位或机构。
公益二类,是指应具备以下条件的一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按照政府确定的公益服务价格收取费用,其资源在一定区域或程度上可通过市场配置。如普通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医疗机构等。
改革后,只有公益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将实行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应该可以说公益类是这三类事业单位中公益性事业单位人员受到的影响是最小的。基本不会被取消编制,这类事业单位的工资有一部分财政补贴有一部分靠单位营收,如普通高校、公立性的医院等。
文/云南华图(ynhtjy)
以前单位参公,个人身份也参公,现单位改公益一类事业个人参公身份会改变吗?
参公本身就是事业编。参公单位本质上也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取消参公后,剥离相应职能,单位划为公益类(或其他类别)事业单位,回归公益事业属性。自然,原本参公的人员也不再参公,原则上划为事业编人员。当然,具体的操作还要看各地区的情况,例如有的地方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即原参公人员保留参公待遇不变,后面进入的人员执行事业人员管理办法。或者有的地方将参公人员调到其他参公单位。又或者直接划为行政编。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有什么区别?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有什么区别呢?两者虽然同属于事业单位,但是区别还是很大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区别如下: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相同点
1、同是事业单位,都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社会保险保障: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不同点:
1、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有行政岗位及行政编制设置。
2、除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外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没有行政岗位和行政编制设置。
3、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但是属于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4、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一般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二是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三是宗旨、职能任务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不从事经营活动。这些属于政府和部门隶属或者所属事业单位。
5、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直接隶属于核心政府部门,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与财务权、人事管理权的单位,直属事业单位所有从业者的待遇均比照公务员。这类事业单位活动经费来自财政预算拨款。
6、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直接隶属或者所属于政府及部门,依法行使所属或隶属单位和部门所赋予的职能和权利。
以上就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区别,欢迎补充。
补充下:编制内构成具体包括机关行政编、全额拨款事业编、差额拨款事业编、自收自支事业编、工勤编、其他编制。
单位性质是公益一类,人员身份有财政全额和自收自支,怎么改革?
事业单位混编混岗很正常,很多都是历史遗留问题。像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说应该全部是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但因为全额编制数量有限,无法满足正常的工作需要,单位就会变向招录一些差额编制,甚至是自收自支、自定自筹编制人员。同样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照理应该是差额拨款编制,但因为工作需要,也会招录部分全额编制或者自收自支编制人员,由此造成了一个单位几种编制并存,长期混编混岗使用的现象。同样是干活,编制不同,待遇不一,客观上也影响职工内部和谐氛围,很多人不满待遇上的差异,并因此消极怠工、误工甚至不出工,给事业单位管理带来不少困难。如何破解这种人事管理尴尬,也是当下事业单位急需解决的问题。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目前主要改革的对象是行政类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这两种单位都将被取消,或转公益,或转企,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离。公益一类相对稳定,除部分因为职能相近需要撤并整合外,其余的大体上保持现状。其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随职能划转分流安置,保留身份和待遇现状不变。少量的自收自支人员,除非单位整体改制,否则不会像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那样大面积取消编制转企,基本上会保持自收自支现状和待遇不变,由财政兜底供养,直至退休编制核销。或者,整体打包分流到其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安置,由单位经营性收入供养,直至退休编制核销。
总的来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自收自支人员没有下岗的风险,无论怎么改,国家都会按照政策予以妥善解决。大概率保持现状不变,至多调整到其它事业单位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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