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管理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岗转参公,工人身份能转参公吗?怎么转?参公事业的本质是事业单位,人员也是事业编制,只不过人员服从公务员法管理,晋升方面和公务员无异。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不可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岗转参公,工人身份能转参公吗?怎么转?
参公事业的本质是事业单位,人员也是事业编制,只不过人员服从公务员法管理,晋升方面和公务员无异。
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不可以参照公务员管理。参公身份,是事业编制,不是行政编制。
参公变成公益一类,实际上单位性质没变,仍然是事业单位,需要关注的重点是人员的管理方式,是继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还是以事业单位方式管理。
目前很多地方还有地方性政策,比如采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方式过渡,即过去参公,现在仍然参公,各地不一。
参公身份与公务员和普通事业单位人员的主要区别
1.与公务员的主要区别:不是行政编制不是公务员,到了退休后按事业退休人员处理。
2.与普通事业编制人员的主要区别:可以参加公务员交流、有非领导职务、和公务员一样仅扣两金。
可见,参公身份是介于行政编制和普通事业编制之间的一种特殊事业编制身份。
为什么工人身份不能参公
“参公”政策制定最权威的法律依据是《公务员法》,其第106条的规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工勤人员”是指后勤服务人员,如打字员、清洁工、司机等,因他们不行使公共事务管理职权并且以后可能要进行后勤服务市场化改革,因此他们不应“参公”。但按人事档案中的干部和工人来划分,把所有是“工人”身份的,不论是管理者还是专业技术人员都视为“工勤人员”,这既不合情,又不合理。
因此,国家应尽快制定科学、严谨、统一的“参公”人员认定标准,特别是对《公务员法》106条中“工勤人员”范围作出准确的界定和解释。
避免拖延过久,各省、市因对法律理解的差异而导致的不公平及不和谐因素的情况越积越多,致使将来的解决难度会愈来愈大。
如果你对我的回答感到满意,欢迎关注!更多职场问题,尽在职场律师说!
大家如何理解公益?
谢邀
公益事业包含种类多,比如献血,也属公益吧。
公益事业是种奉献精神
哪位明星最爱做公益?
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改为“哪位明星最爱‘秀’做公益”!这年头,娱乐圈中,作假的比真做的回报更多!
以前读书的时候也是通过做公益活动,来博取家长和老师的喜欢,其实再这个娱乐圈中,同样是这个道理。
你做公益也是明星博得‘曝光率’和‘知名度’的手段之一。
有些明星真心做公益他们不‘秀’出来,比如古天乐,江一燕有六年的时光是在支教中度过,蒋欣默默捐款,徐峥陶虹两夫妻,佟大为,邓超孙俪等等。
而在互联网的视线里,最爱‘秀’做公益的明星有:
李连杰的“壹基金”,李连杰创立壹基金频遭质疑。
成龙大哥常年捐款
章子怡曾陷“诈捐”丑闻,名义上是为了汶川大地震的时候捐款,其实是“名存实亡”。
黄晓明和Angelababy
公益者是不是没工资?
我是志工有发言权公益三年多,没拿过一分钱,平时要上班只能利用休息日去参加一些活动,群里会发信息如果想参加,出去交通费伙食都是自费,我们还要每个月参加培训,现在我相当于已完成中班的课程,大班的的课程不想上了太累,我们有人文,医疗,教育,环境。每个月我们这里会轮到去我们的医院做医疗志工,早晨四点半要起床五点多要集开一小时的车程。教育我们会去每年两次苏北春蕾助学和一次冬领发放。还有我还会把捡到的狗狗给它们安置好
图二去苏北春蕾助学家访的时候我偷拍的,图三培训休息的地方,图四是我们培训的劳动课
赵薇为什么获得“年度十大公益人物”的称号?她做了哪些公益呢?
前段时间是范冰冰在各种头条中领尽了"风骚″,让我们知道了一个真实的范冰冰。
现在又出了一个赵薇,在各种媒体中出尽″风头″,又将展现一个真实的不能再真实的赵薇。
娱乐圈的名种人物大有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味道,让我等老百姓看到一个个鲜活实在的名人。
赵薇"公益"了,不假,但公益"十佳"也不假!
古天乐公益了105所小学,公益的何止千万!赵薇"公益"了多少,不见数目,只知道她去了一次广西,还带了许多记者,镜头中的赵薇笑的是如此美丽灿烂。前几天她却在颁奖典礼上发表了获奖感言,笑的也是最美丽,声音也是悦耳动听!
但颁奖典礼上我们却没有看到我们应该的人,我们应该呕歌表扬的公益人物。
好一个聪明的赵薇,用不计手段捞来的真金白银,发表了一篇不是真心的感言。
娱乐圈谁做公益最多?
有些明星只是装装样子,有些明星真心做,却能力有限,能做的事情不多,应该是看谁真的是在用心做公益。
自己做公益可以吗?
谢邀请,小小公益谁都可以做,只要有爱心!
城管局的环卫、园林、市政设施管理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如何改革?
诚谢邀请。我要说的可能会使很多人骂我,你不问我自不会乱谈,这是国家政策,问了,我就胡扯几句吧。先说园林,只负责设计,可以合并;再说市政,只负责管理,余下交市场。最后说环卫,现在环卫工人基本上都是社会底层人士在干,正经工人只拿薪不干活,包括司机在内,所以可以撤销。至于合并后怎么安排,我是这样想的:成立城市管理局(二类事业),办公室分管三类,成立督导组即可,该退即退,多余人员包片分干,或退出承包,事业人员推向市场不合适,只能自主选择,最后逐步取消,完全市场化。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