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保证金
大家知不知道,旅行社在成立的时候,都有缴纳一笔钱,叫做旅游质量保证金,专门用于保障游客的权益!《旅游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旅游者
大家知不知道,旅行社在成立的时候,都有缴纳一笔钱,叫做旅游质量保证金,专门用于保障游客的权益!
《旅游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在下列情形下,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投诉人与旅行社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做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的决定,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建议:
(一)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二)因旅行社中止履行旅游合同义务、造成旅游者滞留,而实际发生了交通、食宿或返程等必要及合理费用的。
《旅行社条例》规定
第十三条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
所以,在旅游中,如果旅行社侵害了我们的权益,除了诉诸法律,到法院起诉之外,还可以,找到当地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来要求,通过质保金来补偿,这种方式,既经济又节省时间!
最后,还是那句话,权威解决旅游问题,无论旅游中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关注我,给我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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