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男人强奸女人上床视频
在当今社会,有些被男人强奸了的女人为什么不报警?统计数据显示,在中国,90%的强奸案被害人选择不报警。这里有一个案例,从1993年到2009年,戴庆成在安徽省强奸妇女116人,包括多次强奸
在当今社会,有些被男人强奸了的女人为什么不报警?
统计数据显示,在中国,90%的强奸案被害人选择不报警。
这里有一个案例,从1993年到2009年,戴庆成在安徽省强奸妇女116人,包括多次强奸妻妹,强奸怀孕6个多月的女青年,当着婆婆的面强奸儿媳,当着母亲的面强奸女儿……
戴庆成交代:“没有人敢反抗,也没有人会报案”、“一切都显得平安无事,因此,我的胆子越来越大。到最后竟然有了一到晚上就想出去作案的心理。”
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所长披露,90年代中期,北京市区居民遭遇严重性侵犯的报案率只有7.6%。1997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曾去广州做过一个村庄调查,强奸案的报案率只有4.6%。
据公安部所公布的数据,30年来中国的刑事案发率一直在急剧上升,2010年中国的刑事立案总数是597万件,是1994年的352%;强奸立案数是3.37万件,只有1994年的82%。
但是,真的是强奸犯罪越来越少了,还是报案的情况越来越少了呢?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选择不报警?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报警带来的伤害比不报警大得多。
知乎上有一个问题: 强奸案中为什么会有谴责受害者的习惯?
去年八月,我收到过一封哈佛校警的邮件。大意是,不久前一名哈佛女生在回家途中,穿过Harvard Yard时被人强奸,全校学生如有消息,及时汇报,万望小心云云。那时我正在准备博士过关考试,将消息告诉朋友。
他的第一句话是:“为什么这么晚还在外面乱转?”——话一出口,自知失言。不过由此可见,强奸案中“谴责受害者”的习惯,实在根深蒂固。
直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美国和加拿大,“是否遭遇极端抵抗”仍是强奸案成立与否的条件之一。至今,学者通过对强奸案审判法庭记录的语言与社会学分析仍然显示,在强奸案的审判中,女性仍然遭受着“过度审判”。
其中显性与隐性的问题是“你为什么不抵抗得更猛烈一些?”“你为什么这么晚还不回家?”或者“你为什么穿着暴露?”在过度审问受害者、舆论聚焦于受害者是谁、是否抵抗等一系列问题时,我们的注意力从施暴者身上转移开了。
在这一切中,倘若要有质问,该被质问的,难道不也是施暴者么?
有一个真相要了解,强奸罪原初保护的并不是妇女,而是所有男性的生育权。所以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只可能是女性。我们的社会从大类上而言属于父系社会,其特征是一个女人只应该有一个男人,以使这个女人的子女有唯一的父亲(在DNA比对技术发明以前这是唯一有效的办法)。
整个社会制度——财产继承、婚姻家庭、道德观念、刑法规范等无不为了保护家族血统纯正不遗余力地运转着。女性的贞操观念正是这个系统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所谓“贞操”就是绝对不能被丈夫以外的人“玷污”。
所以,女性的贞操并不是为女性的利益而设,贞操观念是父系社会强加给女性的“思想钢印”。本质上,强奸犯侵害的并不是某一个女人的贞操,而是他丈夫或者潜在丈夫的血统纯正权。这就是为什么在朴素的道德感情上,如果强奸犯娶了他强奸的对象大家都会觉得是一个可容忍的解决方案。
《琅琊榜》看过没?想想长公主的遭遇,连霓凰郡主都差点中招!
在我们许多人的内心深处,强奸罪的真正被害人并不是女性本人,女性处在某种奥妙的帮凶地位上,所以我们内心深处会谴责她。好比我不小心被人偷了手机不太会被谴责,但如果这个手机是我从朋友那里借来的,情况就会大不相同。
在几乎所有人的潜意识里,贞操本质上是妇女替丈夫或潜在丈夫代为保管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人们会谴责强奸的受害人”的答案:因为她们遗失了托付她们保管的东西——贞操。贞操的本质是不和丈夫以外的人交媾,其目的是保障男性的血统纯正权或生育权。
也许你觉得很荒唐,这种所谓的深层原因几乎无人意识到,又怎么可能影响我们的言行。同时,这种深层原因在提倡男女平等和个人自由的当今时代又显得那么不合时宜。
但是,传统是有其固有逻辑的,它就在那里固守着自己的领地。
这些陈腐的设定存在于文化积淀中是一个事实;
我们无意识地接受了这些陈腐的设定,是一个事实;
我们的言行会被这些设定无意识的影响,也是事实。
哪怕思想再前卫的人,脑子里还是会有封建残余的。
若要拔除谴责受害人的风气,最有效的方法其实是拔除贞操观念这种设定本身。
试想一下,如果并不存在所谓的“贞操”,有的只是人类的性自主权,如果有一天“卖淫”、“通奸”和“滥交”在道德上完全无从指责,谁还会去谴责强奸的受害人呢?
这只是一个假设性的分析。至于我个人的道德主张,依然是以不伤害他人为道德的底线。在社会整体没有觉醒的情况下,个体的觉醒可能会伤害一些人的感情。我希望大家都醒来。
但是,请扪心自问,当没有“贞操”的存在,强奸罪的被害人还会显得那么让人同情吗?如果我被一个美女强奸了,哪怕是被丑女强奸了,你会有多同情我呢?如果一位女性工作者被强奸了,会比一个良家妇女被强奸了引起更多的同情吗?
而如果仅仅从性自主权考虑,我的性自主权、女性工作者的性自主权和良家妇女的性自主权是完全没有区别的,但是三者获得的同情就是不等同的!
男人也有不上床的自由,妓女也有不接客的自由,这种自由也应该是无价的。但可惜,性自主权激不起应有的同情,为什么?因为深入我们骨髓的不是性自由,而是贞操。
感觉到自己中“贞操”的毒多深了吧?贞操观念既是让我们谴责被害人的“魔鬼”,也是让我们同情被害人的“天使”。就像老话说的,“爱之深责之切”。
用性自由取代贞操几乎是现代人的共识,但在潜意识里,我们往往没有给性自由足够的认同,我们骨子里依然认同着贞操。革故鼎新,并不如我们想像的那么容易,但正因为意识到问题的所在,我们至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如果男人被女人强奸了,女人有罪吗?
不知道有哪个女的想来強奸我?我发誓一不反抗,二不报案,三不索财!但一定要让我报复几次!
女人强奸男人也会构成强奸罪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可以构成犯罪
首先要说的是如果女性和男性发生了性行为 我们要从双方的年龄来断定是否犯罪 一共有五种情况会产生四种结果
1 双方都是成年人 那么女性就够不成强奸罪
2男性未成年 女性构成强奸罪
3女性未成年 男性构成强奸罪
4双方都未成年 在女性主动的情况下 双方都不 构成强奸罪
5双方都未成年 男性强迫女性的情况下 男性构成强奸罪
以上是男女双方已经发生性行为后的结果 为什么说女性只有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才算强奸呢
主要是人类性别有两个基本特征:
1 男性的力量普遍大于女性
2 男性如果要完成性行为 必须达到足够的条(硬)件(度)
也就是说 如果男性对一个女性没兴趣 根本就不会产生生理反应 设想一下 一个男人如果对一个女人产生生理反应 那么还用得着女性强奸他吗? 男性如果不愿意 女性强迫也没用 力量大过男性的情况下 女性完成强奸行为更是不可能(设想一下 哪个男人被一个五大三粗的女人按倒还会产生生理反应的 如果有反应了 那根本就是自愿了)所以说 男人在不想和一个女性完成性行为的情况下 根本不能被强迫 女性犯强奸罪 主要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实际上女性只是一个未成年男性自愿和一个成年女性发生关系而已
最重要的一点是 关于两性之间发生关系是否犯罪为保护当事人隐私 通常是民不举 官不究 只要当事人不去告 那就没人会管
女人强奸男人犯法吗?构成什么罪?会受到什么处罚?
首先不能用强奸一词!只能是强制发生性关系!如被强制对象为成年男性,叫不构成犯罪。原因是主体不适格。如强制对象为儿童,则可能构成猥亵儿童罪!若被强制对象因该行为受伤,叫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女子胁迫男子发生性关系,这构成强奸吗?
胁迫发生性关系毋庸置疑就是强奸,所谓的强奸就是违背他人意愿,强行与人发生性行为,这就是强奸,只不过在这里说的是女子胁迫男子发生性关系,鉴于我国法律在这方面规定主要客体是指妇女,法律对于男子被强奸的量刑标准只是根据其他一些比如故意伤害罪等来定,而在强奸罪罪的界定上没有专门针对男子被女子强奸的,希望今后能对于男子被强奸的法律进一步得到完善。
虽然说女子强奸男子的案例屈指可数,但这不代表就没有,就像有些网友说的不是所有的男子都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有些男子相信也是不希望自己被女子强奸,也希望一旦发生强奸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说光针对这个标题的话,女子胁迫男子发生性关系,这就是属于强奸,因为这未得到男子自愿,而是被女子胁迫,从胁迫二字字面意思来看,已经违背了男子的意愿,那么强硬发生性关系,那就是强奸。
一切皆有可能,男子被强奸的案例极少,但也是有的,比如说成都街头女子强奸过路男子,最后男子反抗无果后顺从,当然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关键是男子没有起诉女子强奸自己,可是这确实是一起强奸案。
希望进一步对于强奸法律的完善,主要是在未成年男孩或者说成年男子被强奸的法律完善,以便于更好的让男子的权益有所保障。
丈夫杀死正在强奸妻子的人,算正当防卫吗?
看你的关系了,关系用什么开门?
女人遇到坏人抢劫或遇到强奸,自己千万不要反抗,剩下的交给警察来工作,你认为怎样?
坏人终究是坏人,反不反抗要具体对待,也许不反抗保命的概率大一点。但一味的忍让,也能助长坏人的气焰,一般坏人都是欺软怕硬的。
男人被女的强奸后,女的怀孕反告男的强奸,该怎么办?
不管她,警察来了,告诉警察,他是卖的卖完以后敲诈勒索你,强奸的话,24小时之内报案有效,他这个都怀孕了,还说你强奸,就咬定她是出来卖的,然后反过来敲诈勒索你,既然是强奸,为什么都怀孕了?现在才告
乐清女孩遇害案中,为什么司机有女朋友了,还要强奸别的女人?对此你怎么看?
看过圆桌派的人,大概都会对公安大学的那个犯罪心理学女教授印象深刻,尤其是她的她对犯罪心理的专业分析!加入点我个人的浅陋观点,供参考!犯罪倾向的人普遍性地具备两大特征:特征1.他们极其缺乏多角度看待问题和换位思考问题的特征,也就是说,他们的一切思考和行为出发的点都是紧密围绕‘‘我’’进行的,基本上不会考虑别人怎么想,别人的感受是怎样的;特征2.他们面对现实的问题(包括诱惑)没有理性发散型思维,他们往往都是单向,短促型的思维,也就是说,他们不会考虑后果和代价,只要求快速简单地解决眼前问题(诱惑)!说道这里,大家是否会发现,这种性格特质,是否同低智慧动物极其相似?话归主体,依据这两种性格特质,你就很容易地解释和理解,他有女朋友有父母,他还要做这样的事情!你也能理解,他的犯罪动机绝对不是因为高额的债务压迫(反倒是这种性格造成他不计后果去借债去赌博),他也更不会因为债务和生活的压力去选择轻生,同归于尽等等!他会选择抢劫强J等等来解决问题,这一点都不奇怪,而且是件顺理成章的事情!说到这里,不得不引用女教授的一个观点来惊醒善良的大众: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他天生下来就是犯罪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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