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服务承诺书
中小学老师签署“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后,真能言行一致吗?我想,我们要深刻的去追究一下,为什么会有有偿家教的存在!存在就是合理!为什合理?因为有偿家教是一种市场交易,这场交易多数
中小学老师签署“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后,真能言行一致吗?
我想,我们要深刻的去追究一下,为什么会有有偿家教的存在!存在就是合理!为什合理?因为有偿家教是一种市场交易,这场交易多数是需求双方的或明或暗的自愿交割,当然也不排除无良老师课堂不讲、课后补课的现象存在。但从教师行为总体评估来看,无良老师是绝对少数!既然是交易,这就承认了优质教育资源是稀缺的,包括优秀老师、优秀学生,从数量上说是总稀缺的!物以稀为贵!就是说即便是白菜,到了冬季的北方也是很让人看上眼的!现在,让人困惑的是,白菜可以随行就市;极度稀缺的优势教育资源(具体说优质教育服务)就不能市场化!九年制义务教育是一种普惠型公平正义的表达,那是建立在普惠性教育资源基础上,这就像空气、像水,只要不包装它们是无论如何都没有商场价格的,尽管它们是必需品。现在的困境是,我们已经在享受到普惠型教育公平带来的红利后,我们的部分公民还要追求优质教育服务的公平享有!这些愿望,很质朴,也不过分。但是,很不幸,前者普惠性教育公平我们已经实现了,后者优质教育服务的公平享有我估计很难在短时期内实现!因为优质教育资源一定是非常稀缺的!任何越过这个规律来搞事、来追求优质教育服务公平的,要么是有善意但无法实现,要么就是有妄想但难以实现!不论是哪种情况,注定是违反社会发展规律的!
劳务派遣怎样投标?
投什么标啊,请领导吃一顿什么都解决了!!
“净身出户”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跟法律是两回事。你是个人,承诺了,就应该做到。如果要讲法律,你当初为什么要承诺?人,特别是男人,得像个人的样子。难听的话,我不想多说了。
这个承诺书有法律依据吗?
大体上可以,如果是他亲笔写的,没有胁迫欺骗和重大误解(对方举证),而且对方有财产,应该能要得到。
不过两份文书有些瑕疵,庭审时要注意对方的抗辩。
1、第一份承诺书,总工程款156000,但是后边加起来是140000,不太一致,另外“加起来付清拾万元整”,是后边几次付十万还是一共付十万,这句话有歧义。
2、第二份最后“享有永久追讨权”有问题,因为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最长20年,超过的部分应视为无效。
第二份逾期利息按总额的日息千分之一,属于无效条款。因为这个利息按全额计算有失公平,并且利率也高。
总的来看证据没有大的问题。胜诉应该没什么问题。关键是,对方有财产的话好说,如果对方不想还,又把财产隐匿就很麻烦。
投标指是什么?
谢谢邀请,投标是设置一个价格的一个提议。提议人愿意付出东西或者指定一些事情被完成 投标是与招标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特定或不特定的邀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动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以中标为目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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