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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名字

男方不肯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还要不要嫁?看到提出这样的问题,总是感觉有点不解,甚至有点愤怒。不知道现在的女人都哪里来的自信和勇气。为什么在结婚前,女方总是那么理直气壮地要求

男方不肯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还要不要嫁?

看到提出这样的问题,总是感觉有点不解,甚至有点愤怒。不知道现在的女人都哪里来的自信和勇气。

为什么在结婚前,女方总是那么理直气壮地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呢?也不问问自己凭什么?如果购房时自己付钱了,那不用要求,男方自然就会同意的,如果一分钱都没有拿,凭什么?就凭自己是个女的吗?

还有人说,女方要求在房产证是加名字是为了自己一份保障和一份安全感,这名字和安全感有何关系?难道加上自己的名字,就能保证不会离婚了吗?婚姻就能天长地久了?房子本来就不是自己的,是男方的婚前财产,怎么就老想着据为己有自己要一半呢?再说了,现在婚姻法都早已规定,如果婚房是男方一方出资购买,女方一分钱也没有出,即便加上名字,离婚时也是一分也得不到。

女人都口口声声说,要嫁给爱情,找一个爱自己的人,都最后都变成了,有房吗?有车吗?有存款吗?那结婚到底嫁给这个人呢?还是嫁给这个房子呢?现在又变成了,有房有车还要房子加上自己的名字?真以为自己物以稀为贵,人家离了你,就打光棍了吗?

还是给自己留点面子吧?主动别嫁了,不用考虑那么多了。恐怕人家男方不肯在房产证上加你的名字,就表明已经不娶你了,不要你这样的一个女人了。

没有彩礼、房产证不加女方名字,男方还有几十万债务,作为女方该不该嫁呢?

又没有彩礼,还有几十万的债务,房产证上还不加女方名字,跟一个这样的男人结婚有个什么劲?

光是看他有几十万的债务就不应该嫁。刚刚嫁过去就跟着他省吃俭用的攒钱还债吗,这样背着巨额债务过的日子是没有幸福可言的。普普通通的人家背着几十万的债务,要省吃俭用好多年也难以还清,期间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会一点点的压垮一个人。

结了婚以后欠了外债,没办法。总不能有点外债就想着去离婚吧。你这是还没结婚就身背这些外债,明明知道前面是个火坑,干嘛还要往里跳!

再说没有彩礼,现在有几个女人结婚没有彩礼的?你要的少都有人轻看你,你这没有彩礼的,外人又要怎么说怎么看呢?

结婚是一个女人的另一次投胎,选好了坦途一片,或许会幸福一生;选的不好,崎岖坎坷够你尝的。

既然夫妻双方互相信任,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就可以了,对吗?

写名字的好处

首先如果是婚后购买,其实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也是一起分割。

因此,其实加名字只是更有保障,没有加名字,也不是就到时候就完全分割不到。

但是加名字有个最大的好处,那就是对方没办法背着你偷偷把房子卖了。

法律上有个术语叫做善意取得,通俗来说,比如这个房子只有夫妻其中一个人的名字,然后有名字的这个人背着没名字的偷偷把房子卖了。既然只有TA名字,当然可以很容易卖了。

这时候,如果第三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合理购买了这个房子,那么没名字的哪一方发现后,即使反对说,明明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不知道,能不能房子还回来。

但是这就不得行了,因为第三方如果已经购买完毕了,就善意取得了,房子就是第三人的了。

信任与否还是要看人,离婚其实很复杂

至于信任,这真的就要看双方感情了,我接触不少离婚的人,有的男的很大方,自己一个人名字的婚前财产,最后谈判下来,也愿意全部就给妻子和孩子。

有的,不是自己的,其实也有很多办法,去把别人的骗到手,甚至还弄一大堆夫妻共同债务留给对方。

因此,婚前说清楚,只是减少了一定的财产风险,但是最终什么样的结果,其实还是看人品和离婚时的准备。

有人预谋很久离婚,我遇见最长的提前一年就找了律师,安排如何转移财产,于是找借口该转移的转移,比如借口家里房子太小,换房子什么。投资需要钱什么,最后提出离婚,对方被算计的一干二净。

因为真走到离婚的那一刻,有时候情况就不是想象中那样,是各种平衡,算计。

我举例一个案例,一个妻子说想生二胎,但为了怕罚款(那时候还禁止生二胎)于是提议和丈夫假离婚,丈夫一听也同意了。然后妻子说,为了怕你变心乱来,离婚不是需要写离婚协议,就协议写的房子钱财都归老婆,丈夫也觉得无所谓,反正到时候还会复婚。

结果没有复婚,钱,房子都归了老婆,老婆还和另外个男人在一起了,最后丈夫还为此状告了妻子,说自己是假离婚,才写了这样的协议。

但是败诉了,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这是一个圈套,何况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说法,因此妻子就咬定就是两个人没有感情才离婚,协议就是真实意思表达,不过是丈夫现在看妻子有男朋友心生不满。

你看,还不是人才两空。

一些提醒

第一,信任不信任,主要还是看感情和对方人品,有夫妻虽然离婚好说好散,也不占谁便宜,有人提前算计,不是自己的也变成自己的,留给对方一屁股债。

第二,防患于未然当然是好事,但是如何写,写不写,其实生活远远比现实复杂,甚至是两个家庭的博弈

第三,如果真不幸只有离婚,一定要注意财产和债务这两个块,证据,证据最重要,其他说什么都没有用。

第四,婚姻还是尽量别凑合,真算计起来,不见得谁算计的过谁,两败俱伤有,真骗的对方惨不忍睹,我估计下半辈子日子也不好过。

买了一套房,房产证该写谁的名字?

题主,你好,我是经验解码叶小姐。

如果婚前款首付是老公父母支付的,那么法院有条件认可,这是婚前首付财产,

由于你们婚后也支付了贷款,如果用的是老公父母的账户付房贷。那么你就更不想想太多了。

如果是你老公和你账户支付的,老公以后可以改口说,这是赠与。

你想要房子,无可厚非,问题是你没有任何有利条件,能得到房子的资产。所以纠结没啥用。

要不你努力定一个小目标,再买一个小的,这样你们就不需要为他人做嫁衣了。

之前的还的贷款,这些就当是一个教训吧。

认清现实,才能及时止损!!

最后祝你好运!!


房产证上没名字能迁户口吗?

满足两个条件:

一、你在农村的承包土地已经确权在你名下;

二、你现在在农村居住的宅基地(即房屋)已通过确权在你的名下。

如果你已具备以上这两个条件,则你全家尽管放心迁入你购房的城市。这两个农村户口附加值既得利益你都拥有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是不会改变的,更不会被收回。这两个确权证书是国家依据现行法律给予颁发的,目的在于用法律形式确保农民拥有土地及宅基地的合法性。

举例说明,以土地经营权为例:在2028年的基础上再追加30年,即到2057年终结,还有40年,是不是长效机制?

我们再从另一方面加于说明。现在国家贯彻落实农村人口城镇化建设这个宏伟目标正在加大加快建设步伐,这是一个先进文明国家的重要标的,绝不会动摇。户籍改革也在全图各地紧锣密鼓地进行,保守点估计,这项工作用不了十年将全面落实。到那时既没有城市户口,亦没有农村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你攥着个农村户口有什么用?

现在农村资源基本枯竭,当得到的你已经得到了,又不存在其它红利可分。因而把户口迁往你购房城市便于小孩读书也未尝不可。

一切为了孩子落想!

大家怎么看房产证不加老婆名字就离婚?

从法律上讲,房子属你婚前财产,你老婆在婚后就不应该去争取这部分权益。如果你们夫妻感情平日里很好,当她提出房产证加她名字的时候,你可以考虑。但是,你妻分明就是一个被她父母掌控的傻妞,甚至为达成目的,竟然离家出走且面对孩子重病,竟然可以做到绝情。

这样的女子,指望和她过一辈子,简直就是痴心妄想。一个能对孩子做到绝情的母亲,不是一般的狠心。

所以,你没必要为了让她赶紧回家,然后在房产证上加她名字,因为最终的结局恐怕是:房产证上加了她的名字,她依然会听她父母怂恿,在若干年后和你离婚,到那时再分走你包括房产在内的一半财产(事实上,你有购房票据,就算房产证上加了她名字,房子依然属你婚前财产,也就是说,她即便想在离婚的时候惦记你的房产,也属于没戏。但是,你妻的做法实在让人不能恭维)。

给你的建议:现在就可以提离婚,走法律程序。

结婚前房产证上该加对方的名字吗,为什么?

如果对方没有安全感,要求你加,你就加吧,其实这对于你来说没有任何影响,因为你买房是婚前,你出资,这就是你的个人财产,即使以后你们分开了,你只要能拿出证据证明是你个人出资购买的,就没什么问题

当然你们最终结婚是最好的,对方也安心,你也表明了真心,你们可以好好过日子

但是,这还有个问题,如果以后你们结婚又离婚,那么,关于房子,虽然贷款是你在还,但是你们相当于是在婚后用共同财产再还,这个时候你离婚是需要补偿她的

你自己好好斟酌一下吧

房产证该写自己的名字还是写未婚妻的?

不要纠结这个。唯一的答案是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是信任的基础。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说明你不够自信,不够优秀。

房产证是别人的名字,拆迁时该怎么办?

承邀答,房产证是别人的名字.拆迁時怎么办的问题:依据描述公证“名字是父子,父亲去世”的精神,按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的法则,该户母亲.子女有权获得本房产拆迁补偿资格的权利。

男方买房时房产证要不要写女朋友的名字?

如果你是首付,就应该写,如果是婚前全款买的就别写,现在婚姻说离就离了,写了你就等着后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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